柯伊伯带和奥尔特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向我们抛出
该团队借助真空室、大量激光和强大的宇宙反应解决了这个谜团。
柯伊伯带和奥尔特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向我们抛出由冰、尘埃和岩石组成的银河雪球:太阳系形成过程中 46 亿年前的残余物。
这些雪球(或者我们所知的彗星),在穿越天空时经历了丰富多彩的变态,许多彗星的头部变成了辐射状的绿色,当它们接近太阳时会变得更亮。
但奇怪的是,这种绿色阴影在到达彗星后面的一两条尾巴之前就消失了,这是为什么呢?
近一个世纪以来,天文学家、科学家和化学家一直对这个谜感到困惑。
在 1930 年代,物理学家 Gerhard Herzberg 推测这种现象是由于阳光破坏了双原子碳(也称为二碳或 C 2),这是一种由阳光与彗星头上的有机物质相互作用产生的化学物质,但因为二碳并不稳定,这个理论已经很难检验了。
新南威尔士大学悉尼领导的一项新研究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发表,最终找到了一种在实验室中测试这种化学反应的方法——并且通过这样做,这样做证明了这个90年前的理论是正确的。
“我们已经证明了二碳被阳光分解的机制。
”新南威尔士大学科学学院的化学教授、该研究的资深作者蒂莫西施密特说。
“这解释了为什么当彗星越来越靠近太阳时,绿色彗发——围绕在原子核周围的模糊气体和尘埃层——会收缩,也解释了为什么彗星的尾巴不是绿色的。
”
谜团中心的关键参与者二碳具有高度反应性,并负责使许多彗星呈现绿色。
它由两个粘在一起的碳原子组成,只能在能量极高或低氧的环境中找到,如恒星、彗星和星际介质。
在彗星靠近太阳之前,二碳不存在于彗星上。
随着太阳开始使彗星变暖,生活在冰核上的有机物质蒸发并进入彗发状态。
然后阳光会分解这些较大的有机分子,产生二碳。
新南威尔士大学领导的团队现在已经证明,随着彗星离太阳越来越近,极端的紫外线辐射会在称为“光解离”的过程中分解它最近产生的二碳分子。
这个过程会在二碳远离原子核之前破坏它,导致绿色彗发变亮并缩小——并确保绿色永远不会进入尾部。
这是第一次在地球上研究这种化学相互作用。
“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20世纪30年代有人认为这可能是正在发生的事情,一直到它是如何发生的机制的细节水平,然后90年后,我们发现这就是正在发生的事情,”这项研究的主要作者、前UNSW科学荣誉学生贾斯明·博尔索夫斯基女士说。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该团队需要在地球上受控的环境中重现相同的银河化学过程。
他们在真空室、大量激光和强大的宇宙反应的帮助下实现了这一目标。
新制造的二碳分子被送入约两米长的真空室中的气体束中。
然后,该团队将另外两个紫外线激光器指向二碳:一个用辐射淹没它,另一个使它的原子可被检测到。
辐射击中了二碳,使其碳原子飞到速度探测器上。
通过分析这些快速移动的原子的速度,该团队可以将碳键的强度测量为大约 20,000 分之一——这就像测量 200 米到最接近的厘米。
Borsovszky 女士说:“由于实验的复杂性,他们花了九个月的时间才能够进行第一次观察。
”
“我们正要放弃,”她说。
“花了很长时间来确保所有东西都在空间和时间上精确排列。
“这三个激光器都是看不见的,所以在黑暗中有很多刺伤——非常真实。
”
施密特教授说:“这是第一次有人观察到这种化学反应。
”
太阳系中大约有 3700 颗已知的彗星,尽管有人怀疑可能还有数十亿颗。
平均而言,一颗彗星的核有 10 公里宽——但它的彗发通常要大 1000 倍。
明亮的彗星可以为那些有幸看到它们的人带来壮观的表演。
但在过去,彗星对地球的作用可能不止于此——事实上,关于生命起源的一种理论是,彗星曾经将生命的基石送到我们家门口。
“这项激动人心的研究向我们展示了星际空间中的过程是多么复杂。
”未参与该研究的新南威尔士大学天体生物学家和地质学家 Martin van Kranendonk 教授说。
“早期地球会经历各种不同的含碳分子被输送到其表面,从而在生命诞生之前发生更复杂的反应。
”
既然彗星中缺少绿尾的情况已经解决,专门研究空间化学的施密特教授想要继续解决其他空间谜团。
接下来,他希望研究漫射星际带:恒星之间的暗线模式,与我们所知的任何原子或分子都不匹配。
“漫射星际带是一个相当大的未解之谜。
”他说。
“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到达地球的光经常被一点点带走。
”
“这只是我们尚未发现的大量太空奇异事物中的又一个谜团。
”
这不仅是对个别叛国者的惩罚,也是伊朗展示其国家安全决心的一个重要信号。
米尔贾法里在伊朗并不显眼,表面上和普通民众没有什么区别,然而,他却被定性为以色列情报机构摩萨德的核心成员之一。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伊朗国内发生过多轮暴力骚乱,米尔贾法里正是其中的幕后操纵者之一。
根据伊朗特别法庭的指控,他涉及的罪行堪称累累:不仅组织袭击安保人员,煽动骚乱,还纵火破坏公共设施,甚至攻击宗教场所。
这些行为不仅使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威胁,同时也给国家的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
作为摩萨德安插在伊朗的特工,米尔贾法里长期向以色列提供绝密情报,揭露了伊朗在军事和防御方面的“底牌”。
在当前的国际形势下,情报战愈发显得至关重要,而国家安全则始终处于风口浪尖。
在此情境下,伊朗的清理行动不仅是为了惩罚个别叛国者,更是为了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
米尔贾法里的抓捕并非偶然,而是伊朗在经历内外挑战后主动出击的结果。
2025年6月,伊朗与以色列达成停火协议,但随之而来的是伊朗加大力度清查国内潜伏的外敌间谍。
该国专门成立了特别法庭,以便快速审判那些涉嫌间谍和破坏活动的人员。
米尔贾法里的落网,正是伊朗革命卫队情报部门在动态侦查中所得的成果。
经过审讯,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最终被判处死刑并得到执行,此举不仅是对个人的制裁,也传递着对外界强有力的信息。
近年来,以色列通过各种手段对伊朗进行渗透和破坏,包括暗杀伊朗核科学家、激活内部矛盾等。
这种持续的压力让伊朗意识到,只有通过严厉的反制措施,才能有效保护国家安全。
如果不及时清除这些潜在的威胁,国家将面临更大的安全隐患。
米尔贾法里的处决则是伊朗对这些阴招的强烈回应,传达出国家绝不容忍任何危害其安全的行为,甚至是在关键时刻展现出其反击能力。
对于伊朗民众而言,米尔贾法里的绞刑不仅是一场法律的审判,更是一场心理的胜利。
在他们看来,清除内奸是捍卫国家尊严和稳定的重要一步。
对那些试图颠覆国家的外部势力,伊朗用实际行动表明了立场:无论是摩萨德的间谍还是其他国家的情报机构,只要侵犯了伊朗的国家安全,最终都将面临严厉的后果。
虽然伊朗此举在国内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支持,但这一行动在国际上的反响却是复杂的。
西方国家可能会把这一事件解读为伊朗人权状况恶化的表现,从而加大对伊朗施压的力度。
而在中东敏感的背景下,伊朗的强硬回击也可能让地区紧张局势进一步升级。
未来的日子里,如何平衡国内的安全需求与国际社会的互动,将成为伊朗政府面临的重大挑战。
米尔贾法里的处决不是简单的司法行动,更是伊朗在全球地缘政治中的一次自我强化。
面对外部的威胁,伊朗选择了强硬策略以确保国家安全。
虽然短期内这一措施可能会改善国家内部的稳定,但长远来看,伊朗仍需应对来自内外的多重挑战。
重点在于: 1. 优化增值税申报表结构,对部分申报栏次进行合并、调整,减少复填报。
明确不同业务类型应填报的数据范围,提升数据口径一致性。
2. 明确电子申报要求,强调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提高线上办理比例。
对电子申报中的数据接口、上传要求作出统一规定。
3. 规范特殊业务的申报处理,对跨区域经营、简易计税、免税项目等申报口径重新明确。
要求纳税人按业务属性如实归类申报,避免漏报或错报。
4.通过本次申报制度调整,进一步推动纳税申报规范化、数字化,减轻企业负担。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47507/content.html 二【财关税〔2026〕6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政策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相关进口商品的“零关税”实施规则展开,旨在鼓励消费回流,促进海南自贸港建设。
1. 明确“零关税”商品范围:主要包括供岛内居民自用或消费的部分进境商品。
列明享受优惠的品类及对应的监管方式。
2. 规范享受“零关税”政策需要满足:居民需具备合法身份并在岛内消费使用;
企业需按规定备案、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
3. 明确监管与风险防控要求建立商品流向监测机制,防止“零关税”商品进入内地市场。
对违规流通、倒卖、转让等行为实施处罚。
4.支持海南构建“免税+低税+便利”体系。
推动消费升级与产业聚集,为自贸港整体税制改革奠定基础。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7/content_7033408.htm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6年2月0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主要规范了技术合同的认定与登记流程,为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与科技政策提供依据。
1. 明确技术合同认定范围与标准,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类型,对合同内容、技术成果、权利义务等提出明确要求。
2. 规范认定与登记流程,明确申请材料、审核程序与登记要求。
强调线上申报与信息化管理,提高透明度与效率。
3. 加强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推动工信、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在认定方面的信息互通,便于纳税人获得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
4.支持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通过规范的认定制度,提高科技合同质量,促进技术交易和创新生态发展。
https://www.miit.gov.cn/jgsj/kjs/wjfb/art/2026/art_ccf28613115d4960810b3b68253b0a25.html 四【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1月30日发布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规定如下: 1. 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为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 2.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发票上列明或包含的增值税税额;
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3. 一般纳税人购进道路、桥、闸通行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带有“通行费”字样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
取得桥、闸通行费发票的,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列明的金额÷(1+5%)5% 。
4.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明确了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
5. 一般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纳税人未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抵扣。
二.关于资产重组,明确不属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的情形,明确因实施上述资产重组被合并,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抵扣。
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明确了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的情形。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47494/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