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揭发女明星——美容大王2》书中记载,“美白针”是以吊点滴(输液)的方式,将维生素C、谷胱甘肽、氨甲环酸等多种成分注入身体,比起涂抹或口服能更直接地被人体吸收,因此效果也更明显。

据说,“美白针”可改善皮肤黯沉、斑点和痘疤,效果虽然没有光疗那么明显,但没有副作用,也不会返黑,如果打的较频繁,也可以较快见效。
而且它不像光疗只能对治疗的那个区域有效,“美白针”一打下去,全身都可以美白,对身上的疤痕也有淡化的效果。
书中还说:“注射时间需要40分钟到1个小时。
通常在注射3天后就可以渐渐看到美白效果。
”
目前,很多美容院都提供打“美白针”的服务,一个疗程1000元左右。
有“美容专家”指出,美白针的副作用是轻微的,“一般来说,最多产生的不适只有晕针现象,是因为身体不适应突然吸收高浓度营养而引发。
这时候医生会帮你放慢点滴速度,让身体慢慢适应。
另外,经期来临和对维生素过敏的人也不适合。
疗程结束后,没有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马上可以正常活动、进食。
”

超量注射美白针可致命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批准“美白针”中的几种药物用于美容用途。
也就是说,目前美容院给消费者使用都属于非法使用。
即便药物质量是可靠的,但由于这是法定适应症之外的用法,无法保证用药安全,一旦产生法律纠纷,处理会很复杂。
其次,“美白针”所含的几种药物都是注射剂,属于处方药,需要专业医师和药师在医院内给患者使用。
氨甲环酸临床常用的一种止血药。
滥用导致的危害包括:一、药物进入脑脊液引起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二、药物过量可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经期血液凝固可导致女性出现不适症状。
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如口服避孕药、雌激素或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急性心肌梗死者宜慎用。
三、药物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此外还有腹泻、恶心及呕吐等症状。

还原型谷胱甘肽临床主要用于治疗各种理化因素(如药物、酒精、化疗和电离等)导致的中毒性肝损伤,也用于低氧血症的辅助治疗。
因其含有巯基,具有较强的还原作用,可以加速体内自由基的清除,故用于上述中毒性损伤的治疗。
其主要危害包括恶心、呕吐和头痛,也有可能导致皮疹。
维生素C其参与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加速血液的凝固。
因此临床主要用于治疗坏血病、慢性铁中毒、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
最常见的危害包括: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2~3g/天)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停药后可引起坏血病;每日使用1~4g可引起腹泻、皮疹、胃酸增多、胃液反流,有时尚可见泌尿系结石、尿内草酸盐与尿酸盐排出增多、深静脉血栓形成、血管内溶血或凝血等,有时可导致白细胞吞噬能力降低。
每日用量超过5g时,可导致溶血,重者可致命。
美白针 美容 药品 健康 护肤注射用烟酰胺说明书
注射用烟酰胺说明书一、药品名称注射用烟酰胺二、成分主要成分为烟酰胺(维生素B3衍生物),辅料符合注射剂相关标准。三、适应症皮肤疾病:防治烟酸缺乏引起的糙皮病。
心血管疾病:冠心病、病毒性心肌炎、风湿性心肌炎。
少数洋地黄中毒等伴发的心律失常。
其他:防治心脏传导阻滞。
四、规格与销售要求规格:每支含烟酰胺100mg。
销售要求: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禁止自行购药使用。
五、用法用量剂量:一次300~400mg(即3~4支),一日一次。
给药方式:将药物加入10%葡萄糖溶液250ml中,通过静脉滴注给药。
疗程:30日为一疗程,需严格遵医嘱完成全程治疗。
六、不良反应常见反应:皮肤潮红、瘙痒(因烟酰胺促进皮肤代谢引发)。
偶发反应:高血糖、高尿酸(代谢异常相关)。
心律失常(与个体敏感性或剂量相关)。
严重反应:若出现严重不适,需立即停药并就医。
七、注意事项高血压患者:烟酰胺无扩张血管作用,高血压患者需用药时可正常使用,但仍需监测血压。
用药监测:治疗期间定期检查血糖、尿酸及心电图,尤其合并糖尿病或痛风者。
药物相互作用:避免与可能影响心律的药物(如某些抗心律失常药)联用,需告知医生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
特殊人群:孕妇:妊娠期过量使用可能致畸,需严格评估风险与获益。
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不宜授乳,建议暂停哺乳或选择替代治疗。
过敏体质:对烟酰胺或辅料过敏者禁用,首次用药建议观察30分钟。
八、禁忌对烟酰胺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代谢负担加重风险)。
未明确病因的心律失常患者慎用(需先诊断原发病)。
九、药物相互作用增强心律失常风险:与洋地黄类、抗心律失常药(如胺碘酮)联用时需调整剂量。
代谢影响:可能干扰血糖、尿酸代谢,与降糖药或利尿剂联用需监测指标。
十、贮藏与有效期贮藏:密封,避光保存于25℃以下干燥处。
有效期:具体以药品包装标注为准,过期禁用。
十一、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动物实验显示过量可能致畸,人类尚无明确证据,但需避免大剂量使用。
哺乳期:烟酰胺可分泌至乳汁,用药期间建议暂停哺乳或选择人工喂养。
十二、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安全性及剂量尚未明确,需严格遵医嘱调整,避免自行使用。
十三、老年用药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易发生不良反应,建议从低剂量(如300mg/日)开始,密切监测。
十四、温馨提示遵医嘱用药:注射用烟酰胺为处方药,需严格按医生指导使用,不可自行增减剂量或停药。
观察反应:用药期间若出现皮肤潮红、心悸等不适,需立即告知医生。
生活方式配合:治疗期间避免饮酒、辛辣饮食,减少对皮肤的刺激。
定期复查:完成疗程后需复查心电图、代谢指标,评估疗效与安全性。
总结:注射用烟酰胺需严格掌握适应症与禁忌症,规范用药流程,尤其关注特殊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的安全。
用药期间密切监测不良反应,确保治疗获益大于风险。
磺胺二甲嘧啶钠注射液使用说明书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磺胺二甲嘧啶钠注射液英文名称:: Sulfadimidine Sodium Injection汉语拼音:Huang'an Erjiamidingna Zhusheye【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磺胺二甲嘧啶钠【性状】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遇光易变质。【适应症】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当患者不能口服时,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规格】2ml:0.2g【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一日2次。
临用前,用灭菌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将药液稀释成5%的溶液后缓慢静脉注射;
静脉滴注浓度约为1%。
【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
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
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
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
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
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
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
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
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
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
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
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
【禁忌】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1.交叉过敏反应。
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
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3.肾脏损害。
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应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果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
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
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
本品在G-6PD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
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
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
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
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药物相互作用】1.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强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PABA)合用,PABA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
3.下列药物与本品同用时,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因此当这些药物与磺胺药同时应用,或在应用本品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
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与骨髓抑制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
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与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
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8.与光敏感药物合用可能发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
9.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同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sulfinpyrazone)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且持久,从而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磺胺药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药物过量】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药理毒理】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抗菌谱与磺胺嘧啶相似,对非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具有抗菌作用。
但近年来细菌对本品的耐药性增高,尤其是链球菌属、奈瑟菌属以及肠杆菌科细菌。
磺胺类药物为广谱抑菌剂,在结构上类似对氨基苯甲酸(PABA),可与PABA竞争性作用于细菌体内的二氢叶酸合成酶,从而阻止PABA作为原料合成细菌所需的叶酸,减少具有代谢活性的四氢叶酸的量,而后者则是细菌合成嘌呤、胸腺嘧啶核苷和脱氧核糖核酸(DNA)的必需物质,因此抑制了细菌的生长繁殖。
【药代动力学】本品静脉注射后在全身广泛分布,可透过血-脑脊液屏障,脑脊液的药物浓度为血药浓度的30%~80%,血浆蛋白结合率为80%,血中乙酰化率为15%~40%,血消除半衰期(t1/2?)为5~7小时。
主要从尿排泄,2天内50%的药物从尿中排出。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