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该…
快科技4月17日消息,近日,四川南充一处停车场内发生一起离奇事故,一辆无人操作的叉车突然自行启动,径直撞向停放在场内的一辆救护车,监控拍下的画面在网络上传播,引发网友对灵异事件的调侃。

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该叉车处于无人看管、未受任何人工操作的状态,却突然毫无征兆地启动,随后匀速行驶,径直撞向不远处停放的一辆救护车。
据悉,被撞救护车为崭新车辆,尚未完成上牌手续,事故导致救护车车身出现明显受损痕迹,幸运的是,当时车内无人员,现场也未造成其他人员伤亡
4月17日,叉车所属公司员工在回应称,经初步检查,事故可能由叉车线路老化短路导致自动启动,排除了人为操作或超自然因素。
上述员工还表示,公司将对涉事叉车进行维修,并自行承担救护车的维修费用。
在此友情提醒:叉车作为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其电路系统、制动系统等的日常维护至关重要,维护不当易引发意外,使用单位需加强设备日常检修,规范管理流程。
报告显示,2025年8月6日18时15分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昭苏县夏塔景区将军桥南侧主缆在3#塔顶滑轮处断裂,导致第二、三跨桥面倾斜,游客坠落,造成5人死亡、24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19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031.50万元。
报告显示,相关旅游服务公司、景区管委会等机构被问责,1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2名有关公职人员被处分。
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景区管委会违法违规建设、疏于监督管理,景区运营单位和涉事桥梁维修施工单位违规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负责,吊桥类设施项目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未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多方主体违法违规、失职失责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通过调取查看监控视频、游客拍摄视频,询问受伤游客及现场救援人员等,调查组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
夏塔景区开放时间为9时——20时,事发当日共接待游客16890人。
将军桥为景区网红打卡点,事故发生时将军桥桥面约有120人,部分游客在桥上拍照、逗留。
18时15分许,将军桥南侧主缆因长期承受外部磨损和疲劳损伤,于3#塔顶滑轮处断裂,导致自东向西第二、三跨桥面南侧向下倾斜,29人从桥面坠落。
报告确认,事故直接原因为,将军桥未按设计建设,用滑轮代替索鞍,桥梁存在先天缺陷,两次维修施工均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特别是第二次维修施工盲目改变主缆型号及线形,将主缆直接布设于索塔顶部滑轮上,致使多塔悬索桥塔顶主缆受力模式发生改变,加之滑轮主轴直径过小,主缆在长时间往复摩擦、反复弯折作用下,出现严重磨损和疲劳损伤,同时主缆因横向偏转及滑动与滑轮侧面边缘发生切割作用,导致大量断丝、断股。
事发当日,在荷载作用下,3#索塔塔顶南侧主缆轴力超出钢丝绳剩余破断力,发生断裂,造成桥面倾斜、游客坠落。
距离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仅剩一周时间,交管部门提示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牢记并践行“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喝酒别骑车,不闯灯、不逆行”4句话,安全、文明骑行。
数据显示,一季度44名死者中,有27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占比61.4%。
尽管头盔佩戴率较2025年有所上升,但不戴头盔仍是加重交通事故伤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骑乘戴头盔,可降低79%的严重脑损伤风险 2026年1月7日,在顺义区火寺路,一名电动自行车骑车人由南向西左转时,与一辆直行的重型半挂货车相撞,骑车人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后经调查,骑车人并未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方未按规定让行是事故发生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根据世卫组织的报告,佩戴头盔可以降低79%的严重脑损伤风险。
”交警介绍,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因速度骤降,身体会因惯性向其他方向甩出,头部位于摔倒方向人体“杠杆”的最远端,承受的冲击力远大于身体,头部脑组织、五官、脑干等重要器官高度集中,却不像身体其他部位有骨骼、肌肉、关节分散部分冲击力,发生事故撞击后的损伤往往更为严重。
佩戴头盔能有效缓解发生事故时头部遭受的撞击力,起到有效防护作用。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中,将原来规定的“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调整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同时将原来允许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未成年人的年龄,从12周岁以下调整至16周岁以下。
在此提示: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
喝酒别骑车,酒后对车辆控制变差更易发生事故 2026年2月20日晚间,在丰台区二通路,一名骑车人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通过路口后,没能保持顺直行驶,撞在便道路缘石上,骑车人当场死亡。
后经检测,骑车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2mg,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交警提示:酒精会麻痹或影响神经系统,令骑行者丧失判断力与操控力,导致反应速度下降,对车速、车距、路况的判断,以及对车辆的控制出现偏差,刹车、转向时动作迟缓、失误,极易失控摔倒。
同时,醉酒状态下人体协调性也变差,发生事故时无法做出自我保护动作,加剧所受伤害。
不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酒后驾驶发生单方事故的概率都较高。
不闯灯不逆行,遵守法规和通行规则 2026年1月17日上午9点多,在丰台区龙和路,一辆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闯红灯通过路口,与由西向南右转的重型货车发生事故,造成骑车人当场身亡。
后经调查,事发时骑车人并未佩戴安全头盔。
闯红灯属于典型的主动制造路口通行冲突的严重违法行为,逆行是与正常车流形成正面冲突的严重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右侧通行”和“按交通信号通行”原则,闯红灯车辆极易与按绿灯正常行驶车辆发生侧面碰撞交通事故,逆行车辆容易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正常行驶车辆躲避两侧和逆行车辆时也可能引发连环摔倒。
交警介绍: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原来散在于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主要通行规定进行了整合,方便市民学习掌握。
如明确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非机动车在本市登记后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禁止滑板车、平衡车等器械、工具上道路行驶;
规定了不得闯灯、越线、逆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不得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不得醉酒驾驶”“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下车推行”等多项通行规则。
这些通行规定并不是新的规定,而是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非机动车通行的主要规定进行了汇总,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应严格遵守。
交管部门表示,首都交通文明,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守护。
骑车不是儿戏,法规不可漠视,交通安全须臾不可放松。
驾乘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严格遵守顺向通行、各行其道原则,不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喝酒别骑车、不闯灯、不逆行、不越线停车。
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减速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