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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青年少守寡,却对婆婆极其孝顺,为何会被判死罪呢?

历史 2026-03-28 菜科探索 +
简介:

【菜科解读】

  (?-前40)西汉丞相。

字曼倩。

东海郯县(今山东郯城西南)人。

少时随父学法。

为狱吏、郡决曹。

宣帝时,任廷尉。

为人谦恭,能决疑平法,被时人所称赞。

后为丞相,封西平侯。

  于定国父。

为狱吏。

决狱平。

罗文法者。

皆不恨。

东海有孝妇。

少寡亡子。

养姑甚谨。

姑欲嫁之。

终不肯。

姑谓邻人曰。

孝妇事吾勤苦。

哀其亡子守寡。

我老久累彼。

奈何。

遂自经死。

姑女告妇杀母。

捕孝妇验治。

诬服具狱。

上府。

于公争之。

弗能得。

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

太守竟论杀孝妇。

郡中枯旱三年。

后太守至。

卜筮其故。

自祭孝妇冢。

表其墓。

天立大雨。

岁熟。

郡中以此大重于公。

其门闾坏。

共治之。

公曰。

少高大门闾。

令驷马高盖车。

我治狱多阴德。

子孙必有兴者。

子定国为廷尉。

加审慎之心。

朝廷称之曰。

张释之。

为廷尉。

天下无冤民。

定国为廷尉。

民自以为不冤。

后为丞相。

七十余薨。

谥安侯。

子永。

以孝闻。

仕至御史大夫。

封侯传世云。

(颜光衷曰。

高门待封。

似觉浅薄。

然为劝善者之铁证。

则公之此言。

教化后世。

其利正溥也。

)(于定国传)

  于定国的父亲

  于定国父就是于公,汉朝郯人(今山东省郯城县),是宣帝时丞相于定国的父亲,为县衙掌理狱讼的官吏,判断狱讼公平允当,被判的人,莫不心服口服,毫无怨恨。

  东海有孝妇名周青,年少守寡,没有儿子,事奉婆婆恭敬孝顺,婆婆劝她改嫁,孝妇始终不肯,婆婆曾对邻居说:“我的媳妇事奉我孝顺勤苦,可怜她无子守寡,为了我耽误终身幸福,我年老了,长久托累于她,心中实在不忍,不知如何是好?”于是自杀而死,其女不明实情,诬告孝妇,杀死其母,太守逮捕孝妇严加烤打审问,孝妇不堪重刑,被迫含冤认罪,狱案已成文书具备,送到官府,于公据理为孝妇昭雪,太守不听,于公极力争论不能得,于是抱着已成的狱案文书,痛哭于官府上。

太守不理,竟然判处孝妇死刑。

  孝妇死后,东海郡内,枯旱三年不雨,五谷不熟。

后来新任太守到任,询问原故,于公又为孝妇洗雪冤情,太守占卜得知原故,于是亲自祭祀孝妇坟墓,并作表颂扬立碑于墓,天立时大雨,当年东海郡,便得丰收。

  郡中由于此事,更加敬重于公。

后来于公闾门坏了,父老共同要为他修理,于公说:“门闾可做高大些,使能容驷马高盖车进入,我治理狱讼多阴德,未曾冤枉于人,将来子孙必有昌盛显贵者。

”其子于定国为廷尉官掌刑辟,治狱亦小心谨慎,以公平宽恕著称当世。

当时朝野赞叹称颂说:“张释为廷尉,天下无冤民,定国为廷尉,百姓自以为不冤。

  后来宣帝任用于定国为丞相封西平侯,享年七十余岁善终,追封为安侯,其子于永,以孝传闻于当世,官至御史大夫,数代封侯传诵于世。

周青年少守寡,却对婆婆极其孝顺,为何会被判死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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