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卖菜大爷被罚11万#

卖菜大爷卖了21元钱的菜,被罚款达11万元。
这起天下奇闻竟然就真真实实的发生了!就此提出以下三问:

一,执法者作出的处罚决定肯定是有法可依的。
那么这件事就有三种可能。
第一,执法者综合素质不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出了偏差错误,错判了这件事。
第二,执法者在依法执法出现偏差错误的同时,又算错了账。
第三,故意过度过激执法,制造社会问题,激化社会矛盾。
甚至涉嫌有意歪曲法律法规,假以执法名义,行欺压百姓之实呢?
二,如果执法者没有过错,是严格依法履职的,那问题产生的根源就来自于执法者适用的法律法规。
试问,这样的法律法规是谁制定的?其法理依据及颁布实施合法吗?

三,如果执法者依法履职的法律依据内容、程序都真实合法,那在这件案例检验中,就充分表明其产生和执行中的荒唐透底。
这样的法律法规无论出自那一级,就是那一级的问题。
法乱就是国乱。
依法治国,并非是指政府用法律去管理百姓。
而是政府必须在法律的约束下依法行政。

这件事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大大的警醒,法要为民而立、为民而生。
法应该维护民生福祉。
保佑社会的和谐及老百姓的基本利益。
为老百姓的劳动生计提供基本保障。
如果我们的法与此相悖的话,那问题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