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在街头巷尾嬉笑玩耍,大人们为生活忙碌奔波,一切都显得那么祥和安宁。
然而,谁也没有想
【菜科解读】
1986年的长春,春日的阳光本应温暖而明媚,城市里处处洋溢着生机与活力。
孩子们在街头巷尾嬉笑玩耍,大人们为生活忙碌奔波,一切都显得那么祥和安宁。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一场可怕的噩梦正悄然降临,一个恶魔正将罪恶的双手伸向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们。

宋玉国,这个日后成为长春人噩梦的名字,当时只是一个看似普通的中年男子。
他生活在长春的一个普通社区,没有稳定的工作,性格孤僻内向,平日里很少与他人交流。
他的内心世界扭曲而黑暗,对儿童有着一种病态的欲望,这种欲望如同恶魔一般在他心中不断滋生、膨胀,最终驱使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首次作恶,恶魔初露狰狞
1986年3月的一天,阳光洒在长春的街道上,孩子们像往常一样在户外玩耍。
宋玉国在社区附近闲逛,眼神中透露出一丝贪婪和邪恶。
这时,一个年仅6岁的小男孩独自在路边玩耍,宋玉国看到后,心中涌起一股邪恶的念头。
他慢慢靠近小男孩,用温和的语气哄骗小男孩说带他去买好吃的。
天真无邪的小男孩没有丝毫防备,跟着宋玉国就走了。
宋玉国将小男孩带到了一个废弃的工厂里,在那里,他露出了狰狞的真面目。
他对小男孩实施了残忍的性侵害,之后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用绳子将小男孩勒死,并将尸体藏在了工厂的一个角落里。
这是宋玉国的第一次作案,他的内心没有丝毫的愧疚和恐惧,反而被这种罪恶的行为所刺激,变得更加疯狂和肆无忌惮。
疯狂连环,童真世界崩塌
首次作案得手后,宋玉国的犯罪欲望愈发强烈。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他如同一个幽灵一般在长春的各个角落游荡,寻找着下一个目标。
他的作案手法十分相似,都是以哄骗的方式将儿童带到偏僻的地方,然后实施性侵害,最后将儿童杀害。

1986年5月,宋玉国将目标锁定在了一个8岁的小女孩身上。
他在学校附近看到小女孩独自回家,便上前搭讪,称自己是小女孩父母的同事,要带她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小女孩涉世未深,轻易地就相信了宋玉国的话。
宋玉国将小女孩带到了一个偏僻的树林里,对她进行了性侵害后,用石头将小女孩砸死,并将尸体掩埋在树林中。
随着时间的推移,宋玉国的犯罪行为越来越疯狂。
他不再局限于某一个区域,而是扩大到了长春的多个城区。
从1986年3月到7月,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他先后杀害了16名儿童。
这些受害者年龄最小的仅4岁,最大的也不过12岁。
他们的生命如同璀璨的流星,在恶魔的肆虐下瞬间消逝。
孩子们的失踪让整个长春城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之中,家长们不敢再让孩子独自外出,学校也加强了对学生的安全管理。
警觉追踪,恶魔现形被捕
面对不断发生的儿童失踪案件,长春警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他们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侦破这起系列杀人案。
警方对每一个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查,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包括指纹、脚印、毛发等。
同时,他们还走访了大量的目击者和周边群众,希望能够获取有关凶手的线索。
通过对案件的分析和比对,警方发现这些案件存在许多相似之处。
凶手作案时间大多选择在白天,地点多为偏僻的地方,受害者均为儿童。
根据这些特点,警方初步判断这些案件为同一人所为,并开始对符合这些特征的嫌疑人进行排查。
在排查过程中,宋玉国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他经常在案发地点附近出没,行为举止十分可疑。
警方对他展开了秘密调查和跟踪,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终于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就是这起系列杀人案的凶手。
1986年7月20日,警方在宋玉国的家中将其成功抓获。

法律审判,恶魔终受惩处
宋玉国被抓获后,被依法移送至司法机关进行审判。
在法庭上,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他的辩护律师试图为他进行辩护,称他可能存在精神问题,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然而,法律是公正而严肃的。
宋玉国的犯罪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
他在短时间内连续杀害16名儿童,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他的行为完全是一种有预谋、有计划的故意杀人,不存在任何可以减轻罪责的理由。
经过法庭的审理和辩论,最终依法判处宋玉国死刑。
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让长春城的百姓们感到了一丝慰藉。
1986年9月,宋玉国被依法执行死刑。
随着一声枪响,这个给长春城带来无尽恐惧的恶魔终于结束了他的罪恶一生。
从1988年5月26日首起案件发生,到2016年8月26日凶手落网,28年间,11名年轻女性在自家或工作场所惨遭杀害,案件跨越两省三地,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悬案之一。
白银,这座本应因铜矿而闪耀的城市,却因“杀人狂魔”的阴影笼罩,成为公众记忆中“恐惧”的代名词。
人物:恶魔的伪装与受害者的群像高承勇,1964年生,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人,案发前为白银市永川铜厂临时工。
他外表憨厚沉默,婚姻美满,育有两子,平日以卖菜、打工为生,邻居评价其“老实得过分”。
然而,在这副人畜无害的面孔下,隐藏着一个冷血连环杀手的灵魂。
高承勇作案动机复杂,兼具性变态、报复社会与控制欲,其犯罪手法之残忍、反侦查能力之强,令警方一度束手无策。
11名受害者:“小白鞋”(1988年首案受害者):23岁,白银公司女工,因爱穿白色球鞋得名,遇害时全身赤裸,颈部被割开,下身血肉模糊;
19岁女店员(1994年):白银市供电局食堂员工,被性侵后用皮带勒死,尸体被塞入食堂冰柜;
8岁女童(1998年):唯一未成年受害者,放学途中被拖入地沟,遭受性侵后被扼颈致死,下体被塞入草纸;
28岁新娘(2000年):案发前三天刚举办婚礼,在家中被割喉、性侵,丈夫回家时撞见凶手逃窜背影;
29岁女教师(2002年):最后一名受害者,被用红色毛衣勒死,尸体呈跪姿,床头留有高承勇的指纹……她们或是工厂女工、或是学生、或是新婚妻子,本应拥有平凡却幸福的人生,却因高承勇的扭曲欲望,永远定格在青春年华。
事情经过:14年间的11次死亡预告第一阶段:血腥开端(1988-1994)1988年5月26日18时,白银公司女工“小白鞋”下班后未归,家人发现其死于家中卧室。
现场惨不忍睹:死者全身赤裸,颈部被利刃割开,伤口深达脊椎,下体被锐器刺穿,床头留有42处刀痕。
警方推测凶手为25-40岁男性,身高1.7米左右,可能从事体力劳动,但受限于当时DNA技术,案件陷入僵局。
1994年7月27日,白银市供电局食堂内,19岁女店员被同事发现死于冰柜。
她同样全身赤裸,颈部有勒痕,下体被塞入食堂的馒头。
法医鉴定,死者生前遭受性侵,死亡时间为前一日深夜。
警方发现,两起案件凶手均选择独居女性,作案后清理现场,且具备极强的心理素质——这成为后续侦查的关键线索。
第二阶段:疯狂升级(1998-2000)1998年成为案件最血腥的一年。
1月16日,白银市胜利街29岁女青年遇害,现场留有精斑与指纹;
1月19日,29岁女青年杨某某在家中被割喉、性侵,尸体呈跪姿;
同年11月30日,8岁女童姚某某在放学途中失踪,次日尸体在地沟中被发现,下体被塞入草纸,肛门被撕裂。
这三起案件中,凶手开始对儿童下手,且作案时间间隔缩短,手段愈发残忍。
2000年11月20日,白银市棉纺厂28岁女工罗某某在新婚家中遇害。
她被割喉、性侵,丈夫回家时撞见一名男子从阳台逃窜,仅看清其穿深色夹克。
此案成为唯一一起有目击者的案件,但受限于当时监控技术,凶手再次逃脱。
第三阶段:最后狂欢(2001-2002)2001年5月22日,白银市妇幼保健院28岁护士张某在家中被害,颈部被电线勒死,现场留有精斑;
2002年2月9日,25岁女青年朱某在白银市水川路家中遇害,被用红色毛衣勒死,尸体呈俯卧状。
这两起案件中,凶手开始使用受害者衣物作为凶器,且作案时间选择在春节前后,显示出其对节日氛围的扭曲挑衅。
侦查转折:科技破局与凶手落网传统侦查的困境28年间,警方投入警力超万人次,排查嫌疑人十余万,绘制画像数百份,但始终未能锁定凶手。
高承勇的反侦查能力极强:他作案后彻底清理现场,从不留下毛发、烟头等物证;
选择流动人口密集的城郊结合部作案,便于混入人群;
且作案后立即返回榆中县老家,切断与白银的联系。
科技破案的曙光2016年,公安部启动“疑难命案积案攻坚行动”,白银案被列为头号目标。
警方首次运用“Y-STR染色体检验技术”,通过比对高承勇远房堂叔的DNA,锁定榆中县青城镇高氏家族。
随后,警方秘密采集高承勇指纹与DNA,与案发现场物证完全匹配。
2016年8月26日,高承勇在白银市工业学校小卖部被捕,其到案后对11起案件供认不讳。
审判与反思:罪恶的代价与社会的救赎法庭审判:死刑的必然2017年7月18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判处高承勇死刑。
法庭审理查明,高承勇作案动机包括“报复女性”“满足性欲”“追求刺激”,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高承勇当庭表示不上诉,2018年3月3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他被执行死刑。
1997年发生在郑州的李文安连环杀人案,如同一道深深的伤疤,刻在了这座城市的历史上,也刺痛了无数人的心。
这起案件不仅因其残忍的手段令人震惊,更因其受害者数量之多而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案件概述:血色笼罩郑州1997年,郑州这座原本宁静祥和的城市,被一系列离奇的命案打破了平静。
从年初开始,不断有年轻女性失踪的报案传来,随后尸体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被发现。
这些受害者均遭受了残忍的侵害,现场惨不忍睹。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但由于线索有限,案件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随着受害者数量的不断增加,社会恐慌情绪逐渐蔓延,人们开始对自身安全感到担忧。
人物聚焦:恶魔李文安李文安,这个在郑州犯下滔天罪行的恶魔,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
然而,他并没有走上正道,而是逐渐堕落成一个冷酷无情的杀手。
他性格孤僻,内心扭曲,对年轻女性有着一种病态的欲望。
在实施犯罪前,他精心策划每一个细节,选择作案时间和地点,以确保自己能够得手。
他的作案手法残忍至极,不仅剥夺了受害者的生命,还对她们的身体进行了严重的伤害,给受害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时间地点:罪恶的轨迹从1997年初开始,李文安的罪恶之手开始伸向郑州的各个角落。
1997年1月,第一起命案发生在郑州的一个偏僻工厂附近。
一名年轻女工在下班途中失踪,几天后,她的尸体在工厂后的小树林中被发现,身上有多处刀伤,死状凄惨。
此后,类似的案件接连发生。
3月,在郑州的一个公园内,又有一名年轻女子遇害;
5月,在一条偏僻的街道上,一名女子在夜间回家途中遭到袭击……这些案件的地点遍布郑州的市区和郊区,时间跨度长达数月,给警方的侦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事情经过:罪恶的蔓延李文安的作案模式逐渐清晰起来。
他通常选择在夜晚作案,潜伏在年轻女性经常出没的地方,如工厂、学校、公园附近等。
当目标出现后,他会尾随其后,寻找合适的时机下手。
一旦时机成熟,他会迅速冲上去,用暴力手段将受害者制服,然后将其拖到偏僻的地方进行侵害。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他毫不留情,对受害者进行残酷的折磨和杀害。
有些受害者在遭受侵害后还被残忍地抛尸,以掩盖自己的罪行。
随着案件的不断发生,李文安的胆子越来越大,作案频率也越来越高,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破案曙光:正义的追寻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郑州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侦破这起连环杀人案。
警方对每一起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勘查和分析,收集了大量的证据。
同时,他们还加强了对社会面的巡逻防控,提高市民的安全感。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了一些重要的线索,通过对这些线索的梳理和分析,逐渐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文安。
经过长时间的蹲守和追踪,1999年,警方终于将李文安抓获归案。
最终判决:罪有应得在法庭上,李文安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李文安犯有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多项罪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李文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