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周大的阿扎利亚刚被她的母亲林迪哄睡
1980 年 8 月 16 日,澳大利亚中部的艾尔斯岩,太阳落山后,32 岁的林迪从露营地的帐篷跑向公共烧烤区,尖叫着说一只野狗叼走了她的孩子。
九周大的阿扎利亚刚被她的母亲林迪哄睡着,就在帐篷里消失了。
当时林迪看到一只野狗从帐篷里跑出来,嘴里叼着什么东西。
随后警察进行了搜查,但始终没能找到婴儿的遗体。
那么凶手到底是野狗,还是她的父母?

林迪出生在新西兰,快到两岁时,家人搬到了澳大利亚。
父亲是一名牧师,他们几乎每年都要搬一次教堂。
1969 年 11 月 18 日,她和附近教堂的牧师迈克尔·李·张伯伦结了婚。
四年后,林迪生下了第一个孩子艾丹。
1974 年,三口之家搬到昆士兰,林迪在那里生下了第二个儿子里根。
1980 年 6 月 11 日,这对夫妇的第一个女儿阿扎里亚在伊萨山出生,此时,这五口之家非常幸福。
1980 年 8 月 13 日,林迪夫妇离开他们在伊萨山的家,前往澳大利亚最大的自然景点之一乌鲁鲁。
乌鲁鲁也被称为艾尔斯岩,是一块巨大的砂岩巨石,位于澳大利亚北部的原住民地区。
高约 348 米,它会根据阳光的不断变化从金色变为红色,因此而闻名
01
故事的开始
16号深夜,一家人抵达乌鲁鲁,在几名露营者附近停车安顿下来,附近还有一个土著营地、一家杂货店和一家诊所。
第二天早上醒来,迈克尔带着6 岁的艾丹和 4 岁的里根绕着岩石攀爬。
林迪带着 9 周大的阿扎里亚去探索一个山洞。
出来后,据林迪回忆,她看到一只野狗看着她和婴儿,让她很不舒服。
虽然野狗看起来与狗相似,但野狗的头部更宽,鼻子更长。
它们是真正的掠食者,特别喜欢攻击牲畜,主要分布在澳大利亚。
看看下面的图片,野狗和家狗有多么相像。
当太阳落山时,张伯伦一家与其他露营者在离帐篷不远的地方一起烧烤。
他们与另一对带着婴儿的夫妇进行了交谈,得知他们在垃圾桶扔剩饭时,看到一只野狗一直跟在她身后。
晚上林迪把婴儿带回帐篷,把她放在摇篮里,和睡着的哥哥里根一起留在帐篷里。
林迪离开后大约10分钟,就听到一声响亮的婴儿哭声就戛然而止。
林迪跑到帐篷里发现阿扎利亚不见了,一只野狗似乎带着什么东西离开了帐篷。
她喊道:“野狗叼走了我的孩子!”住在附近露营地的默里抓起手电,朝林迪指着的方向跑去。
默里是一名业余动物追踪者,找到了野狗的足迹。
脚印沉重,说明野狗体型比较大或者叼着什么东西。
沿着铁轨走了约 100 米,他说野狗貌似放下了这个重物。
当时沙子上有个凹陷,有点针织长袍的感觉。
后来他们在一条汽车道跟丢了野狗的足迹。
警察迅速赶到现场,第一位探员注意到帐篷内的血迹和出入帐篷的爪印。
近 300 人组成了一条搜索队,试图找到这个孩子。
但不幸的是,孩子不见了。
随着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希望越来越渺茫。
警方开始怀疑林迪和迈克尔。
他们不相信野狗能把阿扎利亚从帐篷里带走。
不久之后,人们也开始怀疑林迪的故事。
媒体说,这是一个充满异国情调的地方,一个美丽的女人,再配上疑点重重的剧情。
林迪夫妇接受了几次采访,第一次是在孩子失踪后的第二天。
人们对迈克尔在采访中缺乏情感的态度和表述总觉得不对劲,总觉得他们在撒谎。
他们不明白,事关女儿生死,二人为何如此镇定。
最初的猎手证人默里觉得他们的供述没有得到认真对待,他向警方展示了孩子失踪当晚拍摄的野狗照片。
默里说,这些照片是在失踪前 30 分钟拍摄的。
但是他说警方明确告诉他,他们只是在寻找能给林迪定罪的信息。
所以这些作为证据的照片从未在审判中被使用过。
4名参与调查的探员有不同的看法。
其中一名探员说,野狗不可能带着一个5公斤的婴儿走几百米。
据报道,他当时离开房间,带着一个装满5公斤沙子的桶回来,最多也就只能在嘴里叼不到一分钟。
在林迪的第一次采访中,侦探们就拘捕了林迪,因为她无法确定野狗嘴里叼着什么,只是说野狗低着头,没有被光线照射到。
接手案子的警长不买她的帐。
他说,这些描述与野狗的习性根本就是背道而驰。
失踪一周后,一名徒步旅行者开始在山脚下徒步旅行。
在植被茂密的小路上,他发现了一些撕碎的衣服,是阿扎里亚的连体衣、尿布和小短靴。

警方还是对林迪不依不饶地提起诉讼。
他们进行实验来验证林迪的故事,好像只是为了反驳她证词。
他们还测试了在孩子衣服上的头发、植物和血液样本,检查了她衣服上的眼泪,分辨这到底是由人类还是动物造成的。
他们甚至还在用婴儿尿布包裹的肉扔给野狗来看野狗有什么反应。
随着验尸官报告的准备就绪,法院开始了对阿扎里亚死亡的第一次验尸调查。
1981年2月20日,进行了第一次审讯。
在法庭上,验尸官认为孩子的死是由野狗造成的,但在孩子死后有人为干预的迹象。
他们不相信这些发现的衣服是野狗留下的,认为很可能是故意放置的。
他们说,“孩子的尸体是从野狗那里得到的,并由人类进行了处理。
” 他们觉得衣服上有被人类脱掉的迹象,而不是动物。
1981 年 9 月,警方对林迪的家进行了 4 个半小时的搜查,查获了 300 多件物品,包括当时那辆开往营地的车。
重新检查阿扎利亚的衣服后,警探发现,孩子的死与野狗无关,上面的动物毛其实是来自于“猫”。
11 月,司法部长否定了第一个验尸官的调查结果,因为他们发现了新的证据:在车中发现的大量胎儿血液。
02
第二次审讯
1981 年 12 月 14 日,验尸官的第二次调查开始了。
协助验尸官调查的公诉方律师从一开始就明确表示,他认为林迪当晚将婴儿从营地带走,并在车上用锋利的东西谋杀了她。
生物学家乔伊说,她在 22 个不同的地方发现了胎儿血液,包括乘客侧仪表板下方以及车门和座椅下方。
另一位专家教授作证说,婴儿连体衣的撕裂更符合用剪刀或锋利的物体割开的情况,不是动物牙齿。
他还说,这些迹象与婴儿被斩首的迹象一致。
但后来发现该教授有一段扭曲的过去。
根据他的证词,有多起无辜男子被送进监狱的案例。
在验尸官的第二次调查结束时,林迪张伯伦被指控谋杀了婴儿,迈克尔被指控包庇妻子。
03
审判
1982 年 9 月 13 日,对林迪的审判开始了。
此时,林迪已经怀有一个七个月的女婴。
但这对她没有一点帮助。
公众(可能还有陪审团)以怀疑的态度看待她的身孕,认为她似乎已经坦然地接受了女儿的死。
但那些和林迪比较亲近的人说林迪经常觉得她怎么做都不会。
如果她微笑着,看起来很友好,人们会认为她不在乎阿扎里亚的死。
如果她看起来很坚强,那么人们就会说她看起来很内疚。
无论如何,人们认为这对夫妇过快地接受了孩子的死亡。
审判期间,他们告诉林迪,认为她在座位上割断了女儿的喉咙。
林迪开始抽泣说,“我们谈论的是我的宝贝女儿,不是什么物品!”
虽然有很多人认为林迪犯有谋杀罪,但也有人认为她是无辜的。
住在失踪地点附近的很多土著追踪者从来没受到警方的采访。
他们能追踪那只野狗去了哪里,以及把孩子拖到了哪里。
他们都说林迪是无罪的。
检方请伦敦的牙科医生(牙齿专家)就野狗的嘴部特征提供专家意见。
他说,野狗的嘴叼不住婴儿的头。
辩方反驳了这一说法,他们展示了一张澳大利亚野狗叼着一个玩具娃娃头部的照片。
牙科医生说他可能弄错了。
也有人提出,当野狗攻击猎物时,它们往往会抓住猎物的头部,然后在嘴里摇晃折断它的脖子。
这会产生少量血液。
问题仍然存在:林迪为什么要杀死她的孩子?人们创造了许多假设来解释她为什么这么多,大多数都与宗教相关。
有人说,阿扎利亚是为迈克尔教会的罪而设计的。
一名目击者说,当他试图安慰迈克尔时,他却说:“无论发生什么,都是上帝的旨意。
”另外她还说,迈克尔和林迪独自走进灌木丛大概15 到 20 分钟,检方推测这段时间他们可能拿走了装有孩子尸体的相机包并将其填埋。
迈克尔的证词对他没有多大帮助。
他们认为他没有立即询问林迪,也没有跑去找孩子,是因为他已经知道他的女儿死在了妻子手中。
迈克尔否认这一点,但凡是读过他证词的人都觉得他异常冷漠,根本不像是一个悲伤的父亲。
不过有些问题被问了一百万次之后,可能就不知道悲伤为何物了,即便是关于孩子。
共有8名法医专家被传唤为林迪作证,他们质疑所有可疑的血液及纤维的测试结果。
许多证人也被传唤,说他们是一个充满了爱和幸福的家庭,没有任何不正常。
甚至有人说林迪有一种伟大的母爱光环。
检方在最后的辩论中承认他们没能证明杀人动机,但他们说自己的工作是证明林迪谋杀了她的女儿,而不是证明犯罪动机。
他们让陪审团再考虑考虑给野狗判罪的案子,说他们没有足够的证据来给野狗定罪,这样在庭外会成为公众的笑话。

在陪审团退庭审议之前,主持审判的法官提醒他们:如果孩子当时已经死在了车里,那为什么会有人在琳迪回来后听到婴儿的哭声?庭内的许多人期待着林迪被判无罪释放,尤其是在听到这番话之后。
但在陪审团辩论了六个小时十五分钟后,得出的结论是,林迪被判处终身监禁和苦役。
宣读判决书时,林迪的反应就像她中弹了一样。
在没有尸体、没有凶器、没有证人、没有动机的情况下被判谋杀罪是闻所未闻的。
迈克尔在事后被判从犯罪,18 个月,缓刑。
04
人们的帮助
在监狱服刑短短一个月后,林迪就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女婴。
尽管许多人觉得林迪应该入狱,但也有人一直相信林迪是无辜的,一心想证明这一点。
有人在审判期间作证说,有什么东西导致车里的血液读数错误,歪曲了结果。
林迪一家住在一个采矿的小镇上,他认为空气中的某些东西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
于是他就去了他们的家乡,很快发现这里到处都是灰尘。
他在镇上几个不同的地方采集了样本。
从粉尘中他检测出氧化铜呈阳性,这就会导致胎儿血液检测呈阳性。
一名业余调查员正在帮朋友复印林迪一家的笔录时,顺手阅读了这份笔录,觉得在仪表板下方的金属支架上发现的“血溅”很奇怪。
他发现很多辆同款汽车中,在完全相同的位置会有完全相同的斑点。
这些斑点并不是血迹,而是汽车制造时的喷漆。
在这辆车里还同时发现了来自他们家乡的灰尘,导致这些地方的胎儿血液检测也呈阳性。
在审判期间,一个反对林迪被定罪的动物毛发专家曾联系警方自愿帮助检查,但没有得到不允许。
审判结束后,他被允许接触一个标有“猫毛”的小袋子。
他说这些毛发显然是狗毛,他本来可以在一开始就直接告诉他们,却耽误了这么久。
05
阴差阳错
1986 年 2 月,一名英国徒步旅行者在攀登艾尔斯岩时坠落身亡。
当试图找回他的尸体时,一名搜救人员看到一件衣服埋在沙子里。
他们带琳迪来辨认,确认这就是那件孩子身上的夹克,是在一个野狗巢穴发现的。
没过多久,首席部长下令释放林迪。
1986 年 2 月 7 日,林迪获释。
获释后进行了第四次调查,三十二年前的那个晚上,婴儿官方死亡证明上的死因由“未知”改为“野狗袭击”。
他们获得了130万美元的赔偿。
迈克尔和林迪最终离婚。
林迪再婚后,迈克尔于 2017 年死于白血病。
儿子艾丹已经结婚,他和妻子坐着开往营地的同款汽车举行婚礼,为那晚没有拉上帐篷拉链而自责不已。
里根,那个在失踪时和婴儿一起睡在帐篷里的孩子,对那晚仍然记忆犹新。
他说,他们经常因为失踪的妹妹而遭到同学们无休止的嘲笑。
当人们说最小的女儿卡莉亚是阿扎利亚死后的替代品时,被林迪无视了,她一直想要四个孩子,而在大女儿惨死后,小女儿为这个家庭带来了无限的宝贵幸福。
直到后来,仍然有很多人认为林迪跟女儿的死脱不了干系。
林迪的律师说,人们对她的怀疑永远不会抹除,就算他给他们看一段野狗带走婴儿的真实录像,但他们还是会选择不相信她。
1990年代初,中国东北正处于经济转型阵痛期。
作为老工业基地的黑龙江,国企改革浪潮下,大量工人下岗,社会矛盾暗流涌动。
讷河市,这座以甜菜与马铃薯闻名的农业小城,却因一起骇人听闻的连环杀人案成为全国焦点。
案件主犯贾文革,一个表面斯文、实则心狠手辣的恶魔,带领团伙在一年多时间里疯狂作案,将42条人命埋入地窖,制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最惨烈的刑事案件。

贾文革(1963-1992),讷河市本地人,中俄混血,面容英俊却心如蛇蝎。
其父母原指望他成为“有文化、能改革”的人才,但他初中辍学后进入讷河农业机械厂当工人,却因与多名女工暧昧被开除。
失业后,贾文革游手好闲,逐渐萌生通过抢劫杀人的“生财之道”。
徐丽霞,讷河市女工,本为受害者却沦为帮凶。
1990年,她因与丈夫争吵离家出走,在火车站被贾文革诱骗至家中强奸后杀害。
未料徐丽霞苏醒后从地窖爬出,贾文革以“若报案就杀你全家”威胁,迫使其成为团伙核心成员,负责勾引男性受害者。
团伙成员:除贾文革与徐丽霞外,还包括李春梅、吴凤枝、孙文力、李秀华等人。
李春梅与吴凤枝负责协助强奸、抢劫;
孙文力(县里工作人员)与李秀华(农民)提供销赃渠道;
贾文革前妻李彦珍后期也加入犯罪。
罪恶轨迹:从个体谋杀到团伙屠戮
贾文革在讷河街头锁定一名衣着光鲜的失足妇女,以甜言蜜语诱骗至家中。
嫖娼后,他掐死受害者,抢走财物,并将尸体抛入自家地窖。
此次作案成功后,贾文革发现失足妇女因社会关系薄弱,失踪后鲜有人报案,遂将此类人群定为首要目标。
短短五个月内,贾文革以相同手法杀害20名女性,其中19具尸体藏于地窖,1具埋于城建苗圃。
地窖内尸体层层堆叠,部分被肢解喂狗,部分内脏被烹食。
为扩大“猎物”范围,贾文革开始物色男性受害者,但因男性警惕性高,作案难度陡增。

1991年,贾文革在火车站偶遇与丈夫吵架的徐丽霞。
将其诱骗至家中强奸后,贾文革本欲灭口,却因徐丽霞苏醒求饶而改变主意。
他逼迫徐丽霞勾引男性受害者,并当面杀害一名男子以示威胁。
徐丽霞从此成为团伙“钓鱼者”,凭借清秀外表引诱商人、推销员等男性至贾文革住处,由团伙成员注射过量安眠药或直接杀害。
随着讷河失踪人口激增,警方调查压力增大,贾文革决定南下“钓大鱼”。
他带领徐丽霞、李秀华流窜至长春、沈阳、杭州、福州等地,在火车站、集市以“介绍生意”“提供工作”为名诱骗受害者。
在浙江杭州,团伙成员因形迹可疑被当地民警盘查,徐丽霞精神崩溃,向民警黄国华坦白罪行,案件终告破。
1991年11月:讷河警方行动
根据徐丽霞供述,讷河警方在贾文革出租屋内发现两个地窖。
第一个地窖内堆满19具高度腐烂的尸体,第二个地窖内则有22具尸体,部分已白骨化。
此外,警方在城建苗圃挖出第41具尸体,另有一名受害者尸体未被找到。
经核实,贾文革团伙共作案64起,杀害42人(女性24人,男性18人)。
“七一勋章”获得者、痕检专家崔道植带领团队在恶劣环境下连续工作20余天。
他们筛遍炕灰、垃圾堆,从三根麻纤维中锁定线索,为查明受害者身份和案发经过提供关键证据。
崔道植的“火眼金睛”成为案件侦破的重要支撑。
司法审判与社会震荡
1991年11月26日:公开审理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贾文革面无表情,徐丽霞则痛哭流涕,承认自己从受害者沦为施害者的扭曲历程。
公诉人指控贾文革团伙犯下杀人、抢劫、强奸、盗窃四项罪名,证据确凿。
1992年1月24日:正义审判
法院认定贾文革为主犯,判处死刑;
徐丽霞因有重大立功表现(协助破案),从轻判处死刑;
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当日,贾文革等人在讷河市被执行枪决。
凶手许广才,只是一名普通的仓库保管员,看似老实本分,却在短短三年间,以极其残忍的手段,诱骗、强奸并杀害了9名女性,还有1名女性被残害致重伤,制造了一连串令人发指的悲剧。
这起案件横跨朝阳、丰台、大兴等多个区县,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罕见的连环奸杀案,案发后震惊京城,也让警方展开了一场历时近三年的艰难追凶之战。
---## 谁能想到,老实保管员竟是变态恶魔在没人知道他的罪行之前,许广才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北京汉子。
31岁的他,是北京市铝制品厂供销科的仓库保管员,家住崇文区,厂址就在北京站东侧,有稳定的工作,看着本分又老实,身边没人觉得他会和“杀人凶手”这四个字扯上关系。
可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无害的人,内心却藏着极度扭曲的恶念。
他平时话不多,性格孤僻,没人知道他的真实想法,更没人察觉,这个每天按时上下班、穿着普通的保管员,早已沦为一个冷血无情的变态狂魔。
他的作案目标十分明确,专门盯上那些初来北京、急于找工作的外地女青年,利用她们的单纯和无助,一步步实施自己的罪恶计划。
---## 三年血案:9条人命,藏着最残忍的罪恶许广才的罪恶,从1987年就已经开始,直到1990年被抓获,整整三年时间,他的魔爪从未停止伸展。
他作案手法固定,套路也十分卑劣:每次都在北京站、永定门火车站附近徘徊,盯上那些拎着行李、神情茫然的外地女青年,然后以“介绍工作”为借口,主动搭话,取得对方的信任。
得逞后,他会带着女青年去小饭馆吃饭,拉近关系,随后骑着自己的黑色28型自行车,把人带到丰台、朝阳、大兴等京郊的偏僻菜地、果园,这些地方人迹罕至,一旦遇害,很难被人发现。
到了偏僻处,他就会凶相毕露,对女青年实施强奸,之后再用一把大号水果折刀,残忍地将人杀害,手段极其凶残,伤口大多集中在胸部和阴部,有的受害者甚至被剖腹,内脏被扒出,让人不寒而栗。
从1987年8月到1990年3月,短短不到三年,许广才先后作案11起,伤害10名女青年,其中9人不幸遇害,1人重伤致残。
1988年3月,天津南开大学的一名女生在朝阳区被害;
1990年2月到3月,仅仅一个月时间,丰台区樊家村果园就先后发现两名外地女青年被捆绑奸杀的尸体,一时间,人心惶惶,没人敢独自走夜路,尤其是外地来京的女青年,更是提心吊胆。
---## 警方追凶:布下天罗地网,抓获变态恶魔随着惨案一起起发生,警方意识到,这绝非孤立案件,而是同一人所为的连环杀人案。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二处迅速牵头,组成联合专案组,将朝阳、丰台、大兴等区县的相关案件并案侦查,一场大规模的追凶行动正式展开。
警方通过现场勘查和幸存者的描述,勾勒出了凶手的大致画像:30岁上下,身高1.75米左右,中等体态,长方脸,留着小胡子,穿老板鞋或皮棉鞋,骑一辆黑色或墨绿色的28型自行车,车后带有粉色或黄色弹簧锁,而且说一口北京话,不是外地流窜人员。
结合这些线索,警方判断,凶手的居住点或工作单位,大概率在两个火车站中间,或是附近。
为了抓获凶手,警方制定了周密的蹲守方案,在两个火车站安排秘密力量,其中有雇来的四川姑娘,也有乔装打扮的女侦查员,她们装作找工作的外地女青年,引诱凶手现身。
功夫不负有心人,1990年4月3日晚,一名体貌特征与凶手画像高度吻合的男子,在永定门火车站出站口徘徊,主动搭话了蹲守的四川姑娘,随后推出一辆黑色28型自行车,准备带她离开。
蹲守的侦查员立刻跟上,一路跟踪至京郊的一块菜地。
就在该男子凶相毕露,准备再次作案时,侦查员们如神兵天降,当场将他抓获。
警方从他身上,当场搜出了作案用的大号水果刀,刀上还残留着前一起案件的血迹,随后又通过指纹比对,确认了他就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许广才。
---## 审讯与伏法:恶魔的末日,迟来的正义被抓获后,许广才一开始还试图狡辩,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可面对警方拿出的铁证——带有血迹的凶器、现场提取的指纹,还有幸存者的指认,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所有的罪恶。
更令人震惊的是,他还主动供认,除了外地女青年,他还强奸、杀害了三名北京本地女青年,至此,9条人命的血案,终于真相大白。
警方随后从许广才家中,搜出了他作案时穿的衣服、鞋子,还有从受害者身上抢走的物品,每一件物品,都承载着一段悲惨的往事。
1991年6月11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许广才死刑,这个残害了9名女性、背负累累血债的变态恶魔,终于迎来了他应有的结局。
凶手冯大兴,不是什么惯犯恶徒,而是北京外国语学院的高材生,正在准备考研,前途无量。
可就是这样一个被所有人看好的学霸,却在深夜潜入书店盗窃,被值班老人发现后,残忍痛下杀手,致一死一重伤,亲手毁掉了自己的人生,也酿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这起案件当年不仅震惊京城,更引发了全社会对“才华与道德”的大讨论。
---## 谁能想到,凶手竟是人人称赞的学霸在案发之前,冯大兴就是别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1978年,他以412分的好成绩考入北京外国语学院法语系,还凭借出色的天赋跳级进入快班,被老师和同学称为“尖子中的尖子”。
熟悉他的人都说,冯大兴平时穿着朴素,总爱穿一件发旧的黄大衣,经常啃着冷馒头泡图书馆,笔记本上的法文注解密密麻麻,不管谁有学习上的难题,找他准能解决。
更让人佩服的是,他一直有个外交梦,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几乎每周都会去北大法学院旁听课程,案发当天下午,他还坐在北大的课堂上,认真记录着法律相关的笔记,谁也不会把这个戴着深度近视眼镜、文质彬彬的年轻人,和杀人凶手联系在一起。
可没人知道,这份光鲜的背后,藏着他早已扭曲的内心。
---## 从学霸到恶魔,他的堕落早已埋下伏笔冯大兴的堕落,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长期心理扭曲的结果。
早年的他,也曾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甚至会因为和同学打雪仗嬉闹,主动写检讨书。
可后来,随着思想的变化,他沉迷于西方哲学,渐渐被极端个人主义吞噬,开始信奉“他人即地狱”“人对人是狼”的歪理,觉得善良是弱者的借口,规则是给懦夫定的。
他的心态慢慢失衡,觉得自己有才华、有抱负,却因为家庭条件普通,买不起实现梦想所需的相机、录音机、打字机,多次向家人索要钱财被拒后,一个可怕的念头在他心里滋生——盗窃。
其实在西单新华书店作案之前,他就已经在魏公村书店偷过东西,那次成功得手,让他更加肆无忌惮,也让他彻底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觉得“靠盗窃来解决问题,是最快捷的方式”。
案发前,他在日记里写下了无数扭曲的文字,一边工整地抄录着法律课堂笔记,一边叫嚣着“法律是工具,聪明人应当利用工具而非被束缚”,甚至在案发当天的日记最后,写下了“今夜要么成为传奇,要么成为亡灵”这样疯狂的话语,此时的他,早已不是那个单纯的学霸,而是被欲望和扭曲心理控制的恶魔。
---## 深夜血案:西单新华书店的致命邂逅1981年4月29日深夜,万籁俱寂,大多数人都已进入梦乡,冯大兴却带着事先准备好的铁锤、铁棒,悄悄来到了西单新华书店。
他趁着夜色,翻入书店的天窗,沿着电话线滑落至殿堂中央,动作娴熟得像是演练过无数次,看得出来,他早已提前踩点、做好了准备。
他的目标很明确——书店的收银台,他拿出铁棒,小心翼翼地撬动收银台的锁,可就在锁被撬开、他准备拿钱的时候,二楼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原来是书店的两名值班老人,69岁的于是夜和61岁的宋文成,被轻微的响动惊醒,拿着手电筒冲了下来。
“谁在那?”于是夜大喝一声,手电筒的光柱瞬间锁定了冯大兴的身影。
被发现的冯大兴瞬间慌了神,他下意识地举起手中的铁锤,朝着于是夜的太阳穴猛砸过去,老人来不及反应,当场倒地。
一旁的宋文成见状,不顾年迈,扑上去死死抱住冯大兴,想要阻止他逃跑,可冯大兴此时已经杀红了眼,拿起铁棒狠狠砸向宋文成的额头,鲜血瞬间溅满了旁边的书籍,也染红了书店的水泥地面。
得逞后的冯大兴,来不及多想,随手抓起收银台里的钞票塞进口袋,想要从天窗原路逃跑,却发现天窗已经被反锁。
情急之下,他用铁棒砸碎临街的玻璃窗,跳窗逃离了现场,只留下两个倒地不起的老人,和一片狼藉的书店。
---## 天网恢恢,凶手很快落网冯大兴逃跑后,并没有走远,他一路逃窜到附近的公厕,试图冲洗掉身上的血渍,可他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早已被巡逻的民警盯上。
民警发现他的时候,他穿着的白衬衫领口还沾着未干的血点,自行车筐里还放着一本《国际法概论》,身上还藏着从书店偷来的钞票和作案工具。
面对民警的询问,冯大兴一开始还试图狡辩,可当民警翻开他的学生证,确认他的身份,又在他的宿舍里搜出十本日记和二十二本笔记,看到那些扭曲的文字后,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交代了自己盗窃杀人的全部经过。
原来,他本来只是想偷点钱,买自己需要的东西,可被值班老人发现后,害怕事情败露,影响自己的前途,一时冲动就下了杀手。
他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却没想到,仅仅几个小时,就被警方抓获归案,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代价。
---## 审判落幕,悲剧留给世人无尽反思这起案件案发后,迅速震惊了京城,甚至传遍了全国。
人们很难想象,一个前途无量的高材生,一个能在北大旁听法律课程的年轻人,竟然会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
案件审理期间,冯大兴还在法庭上冷静地辩解,说“我本想只偷钱,但他们逼我灭口,这个社会弱肉强食,我只是实践了真理”,可这样的狡辩,终究无法掩盖他的罪行。
1981年9月1日,冯大兴因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依法执行死刑,年仅21岁。
一个本该拥有光明未来的学霸,就这样因为一时的贪念和冲动,亲手毁掉了自己的人生,也夺走了一位老人的生命,让另一位老人身受重伤,两个家庭从此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