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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性行为:古时候对女人残忍性虐待(黑色性行为)

未解之谜 2026-01-13 菜科探索 +
简介:黑色性行为,是指违背常理地把少女的初夜权占有,大部分都是当地的一些风俗。

比如,在埃及,把少女的初夜奉献给黑牡牛是一种宗教责任。

更为奇怪的是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

【菜科解读】

黑色性行为,是指违背常理地把少女的初夜权占有,大部分都是当地的一些风俗。

比如,在埃及,把少女的初夜奉献给黑牡牛是一种宗教责任。

更为奇怪的是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种公开拍卖少女初夜权的习俗。

    第一种将初夜权奉献给神物    古埃及有崇拜“金牛”之风,所谓“金牛”是体上有特别的斑纹的黑牡牛,据说这是生殖之神奥色里斯的化身。

凡有“金牛”出身,祭司们就把它小心饲养,等过了四个月头,就送进“金牛庙”。

“金牛”初到庙堂的40天内,男人不能去,只让女子在庙内裸体供奉,少女们纷纷把下体献给“金牛”,这是她们的一种宗教责任。

    虽然这种风俗在当时是很神圣的,但是这种方法对女子是不是太残酷?一则很危险,试想想,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牛要和人进行性交,纵然有人帮助,也是很恐惧的一件事。

二则开了人和动物乱伦的头。

女子的第一次就要和动物进行交配,那么在女子和当地人看来,人和动物进行性交也是很自然的事了,只不过一种是神圣的,一种是不神圣的,但不管怎么说,它告诉人们,人和动物是可以性交的。

欧洲的黄色牒片里,这种人和动物性交的场面比比皆是。

对欧洲人来说,这是一种古老的习俗。

    第二种将初夜权奉献给神的方法是以僧侣、祭司执行,因为他们是神的代表    古代的印度王子新婚的三天内不得与新王妃接触,这三天要交给最高的僧侣和王妃共寝。

君王尚且如此,百姓又能怎样。

    从这一点上来说,的确是神圣的。

但是仍然有一种矛盾和假相存在。

僧侣是神的代表,这种习俗又是这些僧侣宣传的,如果是真的信神倒也罢了,否则,这岂不是一种骗局?可见,贞与不贞,神圣与否,全在人心里,正如马丁·路德说的那样。

    第三种是由酋长、地主、君主执行初夜权    印度孟加拉的土著民族,处女非奉侍了兼祭司的酋长后,不得结婚。

新西兰、尼加拉瓜、南美巴西等地都有这种风俗。

古罗马的奥古斯都大帝曾对臣下的妻女主张这种权利。

法国布勒塔涅的风俗则是:第一夜献给基督,第二夜献给圣母,第三夜献给地主,第四夜才献给新郎。

曾经是葡萄牙的圭内瓦有一种部族,其酋长不但能享受初夜权,而且要求得到相当的礼金。

    酋长、祭司、地主、长老们本来也是迷信的,但正如朱云影在《人类性生活史》里所说的,他们自认为身上有一种“魔力”,可以除病息灾,所以使行使了初夜权,以后积累了经验,觉得没问题,也就放心了,或者说自信心更强了。

    第四种是由贱民、仆役及外地人行使初夜权    菲律宾的一些土人之间,有特设的公吏专司此事。

新喀利多尼亚的处女在结婚前,要用很高的报酬雇人“破瓜”。

据日本学者南方熊楠叙述,从前松本正藏游印度,寄住在某贵族家,有一天主人竟卑躬屈节地请求他为女儿“破瓜”。

    这第五种就更奇怪了,这不是对神的大不敬吗    在《黑色的性行为》一书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种公开拍卖少女初夜权的习俗。

他们的少女到了成熟期,其初夜权都要卖给任何想要的人。

当天,少女全身被衣服包住,被人抬高在部落内巡回,然后在部落的广场中跪在洋伞下,围观的人可以用适当的代价和少女一起过夜。

    这个故事使我想起中国农村的一种现象,即出嫁少女就是要卖很多钱。

把女子当摇钱树,把她们当成一种增加收入的工具,跟把少女的初夜权公开拍卖没有什么两样。

这都是不把女子当人看。

前者是以妓女的形式赚钱,后者则是像出卖家里的牲畜一样赚钱。

非洲部落对女性惨无人道的切阴割礼新娘的第一夜要由新郎之外的男人来破身,这真是奇耻大辱,是对女子十分典型的压迫、占有和玩弄,这是任何现代人都不可忍受的事情。

但是这种事情曾经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在世界上许多地区流行过。

查究欧洲的历史档案,有几个国家直到18世纪仍然没有消灭这种遗风,一些俄国的地主直到19世纪末还行使初夜权。

直到现在,世界上有少数未开化的部落还存在这种现象。

到了欧洲的中世纪,享用新娘的第一夜变成了统治者的权利,变成了占有农奴的一切和玩弄女子的一种手段,“初夜权”的性质完全变化了。

对封建领主来说,农奴中的年轻姑娘等于是免费的娼妓、不特定的贱妾。

法国把“初夜权”称为“张开大腿权”,这种风俗一直保存了几个世纪。

在德意志的查理曼大帝所统治的王国里,农奴中的年轻姑娘都杂居在领主的前房里,任其“破瓜”。

在1538年苏黎世州议会所发行的公告中说:“领地的所有人——领主有权和领地之内农民(小佃农、农奴)即将出嫁的新娘共度一夜,而新郎也有义务提供新娘给领主。

如果不愿意,新郎要付给领主4.3马克左右的赔偿费。

”在德意志的拜恩地方,新娘所付给领主的赔偿费是“能装下臀部”的大锅,以及“和臀部一样重”的乳酪,而新郎必须付给领主高级的上衣或毛毯。

这种赔偿费就是所谓“结婚税”,在德意志把这种“初夜权”的赔偿金称为“孔守钱”、“新床钱”、“极印金”、“女金”、“脐代”。

如果不履行以上“义务”,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证人的承认,也不能获得领主的许可。

这实在是人类历史上十分丑恶的一页。

此外,有些初夜权的出让还带有利益交换的性质。

有一本《黑色的性行为》的书中记载:“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种公开拍卖少女初夜权的习俗。

他们的少女到了成熟期,其初夜权都要卖给购买的人。

少女全身被衣服包住,被人抬高在部落内巡回,然后在部落的广场中跪在洋伞下,围观的人可以用适当的代价和少女一起过夜。

”这样,出售初夜权的代价就成为少女的嫁妆。

此外,在苏丹南部的部族为了避免邻近部落的侵略,就把少女的初夜权给予邻近部落的长老。

女性割礼最简单的一种称“割礼”或“苏那”,即去除阴蒂的包皮。

第二种叫切除或“阴蒂切除”,即将阴蒂的一部分或全部,小阴唇的一部分或全部切除。

更为极端的一种是为禁止性交而封闭阴部:大阴唇的部分或全部被切除,外阴两侧用洋槐刺穿在一起或用肠线缝合,只留下一个小小的间隙以便尿与经血流出。

索马里盛行一种风俗,认为两腿之间有很不好的东西,这样的女人被认为是肮脏的,纵欲的,不能娶的,除非这些东西:阴蒂、阴唇……被切除。

付给吉普赛女人做此手术的费用是一个家庭将要付出的最大开支之一,但却被认为是一笔好的投资。

不然女儿们将不能进入婚姻市场。

这种割礼的真正细节是从不对姑娘们说的,它是一种神秘的事情。

因此,索马里的年轻女孩都在期待着这个将标志着她们成为女人的仪式。

一位索马里姑娘说:在我行割礼之前的那个晚上,在晚饭时我得到了比别人更多的食物。

妈妈告诉我不要喝太多的水或奶。

我躺在那里激动得睡不着觉,直到突然妈妈站在我面前向我打着手势。

我被吓呆了,“要杀我了!”我含着树根咕噜着。

妈妈俯身耳语:“做个好女孩,宝贝,为了妈妈勇敢些。

”我从两腿间偷看过去,看见那个吉普赛女人。

那老太婆冷冷地看着我,双眼毫无生气。

她在一个旧包里乱翻一阵,长长的手指从里面摸索出一个破剃须刀片,我看见那锯齿状的刀片上还残留着已干的血迹。

她在上面吐口唾沫,然后将刀片在她的裙子上擦擦,在她擦刀片的时候我眼前的世界已变得一片黑暗,妈妈用一块布蒙住了我的眼睛。

割礼已经根深蒂固于一些民族的生活方式中,被认为是女性成熟的必要一步,而妇女们也自豪地接受之,因为那是她们女性的重要证明,维护着她们的贞操也保障了她们的婚姻。

有许多人继续这种做法以保持传统。

或是因为他们相信,若他们的女儿不接受割礼便会在同族中无法生活下去。

为废除残酷的割礼习俗,世界卫生组织做过很大的努力。

但由于这一习俗根深蒂固,禁止起来困难重重,甚至公开对抗的情况也是有的:乌干达的卡普恰洛瓦地区议会于1998年11月23日以14票对4票通过一项法令宣称:“规定塞比尼部落所有18岁以上的女孩必须接受割礼……坚持不接受割礼的人被认为是社会的渣滓而遭受摈弃。

”21世纪的阳光已照彻全球的每一个角落,然而,在全世界50多个国度里,每一天竟有6000多名少女被一点一点地割去阴蒂、阴唇……据统计,全球每年共有200多万少女饱受刀割之苦,此外全球尚有1.5亿女性面临被行割礼的厄运……在非洲和中东部分边缘落后地区部落,妇女则经受着另一种虐待,即阴蒂切开术,即切除阴蒂的全部或部分和其他外生殖器。

更残酷的将阴蒂和两侧阴唇切除,两侧外阴加以缝合,只留一小孔供尿液和月经血流出,此称锁阴术。

此类手术均在无消毒和麻醉下进行,所以出血、术后感染、败血症等情况严重。

阴蒂切开术和锁阴术使妇女失去性感,也易致泌尿系感染、盆腔感染、性交疼痛等。

行锁阴术者婚前还需再作切开术以解决性生活问题,分娩时手术瘢痕撕裂也导致大出血等问题。

阴蒂切开术和锁阴术与宗教民族因素有关,手术者是年长男人执行,术前还有一定宗教仪式。

惨不忍睹!古代对女人残忍性虐待  在古代欧洲,特别是欧洲中世纪,享用新娘的第一夜变成了统治者的权利,变成了占有农奴的一切和玩弄女子的一种手段,“初夜权”的性质完全变化了。

对封建领主来说,农奴中的年轻姑娘等于是免费的娼妓、不特定的贱妾。

  令女子殉葬和杀害“女巫”,即使再残酷,总是对待少数女子的,而贞操问题,则可以说是对古代妇女十分普遍的一种性压迫,一种杀人不见血的压迫和迫害,而这种畸形观念在现代社会仍旧或多或少地存在着。

  在古代社会,女子要保守贞操往往比保全性命还要重要。

所谓保守贞操,其意即一个女子,或是一辈子不和男子发生性交关系,或是只和法定关系人(惟一的一个丈夫)发生性交关系,否则就是“失贞”。

“失贞”包括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再嫁和被强奸等等。

古代社会,女子要保守贞操往往比保全性命还要重要  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女子,而不适用于男子。

男子和妻子以外的女子发生性交关系,充其量只可谓是“失德”,却没有人指为“不贞”,贞操观念是古代社会中男子专为女子而设的一种律例。

  1。

禁欲和“割礼”  女子不应该对性有兴趣,这是恪守贞操的根本。

“性是魔鬼”,所以男子也要对此保持警惕。

基督教会一直提倡禁欲,并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的最佳工具是鞭子和棍子。

隐士、修士、修女之间常常疯狂地相互鞭笞,他们认为,这样才能把魔鬼从自己的身上鞭打出去。

在有些修道院里,一旦发现修士与女人单独相处,亲密地谈话,便施以禁食两天的惩罚,或者鞭笞两百鞭子。

  16世纪的历史学家圣格雷戈里在《法兰克的历史》一书中写道,法兰克地区的两个参议员各有一独儿独女,互相订了婚。

结婚这天,这对年轻人被带到了婚床边。

新娘面壁而泣,按照风俗,她的丈夫认为这一切都顺理成章。

他例行公事般地询问她为什么哭泣,新娘的回答却令他吃惊,她说,即使哭上整整一生,眼泪也洗不去她的悲哀,因为她原来坚决要把她那“小小的、男人没有玷污过的身子”献给基督,而现在,她谴责自己的毁诺,去做一个凡夫俗人的妻子。

为了保持女人的纯洁,古人给女性设计出来的“贞操带”  她为自己的“悲惨命运”忧愁已极,哭泣着把这些话源源道出,终于使新郎大受感动,并宣布:“如果她想戒除肉欲,我并无异议。

”新娘万分感激,他们手握手地入睡了,这样他们保持了童贞,共享这张婚床一直到死。

这件事被传为佳话,而圣格雷戈里似乎对此也深信不疑,以很大的热情在书中描绘了这一切。

新乡 1994:水泥块下的无名尸,牵出半年连杀 3 人的冷血杀手

1994 年盛夏,河南新乡,一具被水泥块砸烂面容、身中 9 刀的男尸,在学校墙外的菜地边被晨练群众发现。

一张假的长途电话单,成为撕开迷雾的关键。

警方顺藤摸瓜,揪出一名以 “受人之托” 为借口、半年内连夺 3 条人命的冷血杀手,连同同伙一并落网。

三条无辜性命、一场毫无人性的连环杀戮,在短短二十天内告破,也留下了关于人性与罪恶的沉重思考。

菜地边的恐怖发现七月的新乡,天刚蒙蒙亮,晨练的人已经走上街头。

谁也不会想到,在省机电专科学校东墙外的菜地旁,等待他们的不是清晨的宁静,而是一幕足以让人终生难忘的凶案现场。

一名群众远远看见地上趴着一个人,走近后只看了一眼,就吓得双腿发软 —— 那是一具尸体,头上还死死压着一块脸盆大小的水泥块,脸部已经被砸得面目全非。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

眼前的景象让经验丰富的民警也心头一紧:死者头东脚西趴在墙根,只穿着背心裤衩,身上遍布 9 处刀伤,有的深可见骨。

手段之残忍、下手之狠毒,摆明了是要置人于死地,甚至刻意毁容,掩盖死者身份。

现场没有留下太多线索,只有草丛里一张沾了血迹的长途电话收费单,孤零零地躺在那里。

谁也不会想到,这张薄薄的纸片,会成为整个大案的突破口。

市局当即下令,成立 “7・14” 特大杀人案专案组,誓要将凶手绳之以法。

一张破绽百出的电话单命案当头,第一步就是查清死者身份。

盛夏高温,侦查员顶着烈日,在周边村子、工地、学校、饭馆反复走访,两天过去,却一无所获。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那张唯一的物证 —— 长途电话单上。

警方顺着单据查到北干道二中附近的公用电话亭,老板回忆,13 号晚上确实有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打过电话,自称打往郑州,要求开了收费单。

可当民警去电信局核对记录时,却发现了巨大的破绽:当天晚上七点到八点,这部电话根本没有往郑州拨出的记录。

电话亭老板这才坦白,自己只是听对方随口一说,便随手开了郑州的单子,实际通话地点根本不清楚。

就在线索即将中断时,旁边一位卖茶的老太太提供了关键信息:案发当天下午,有三个人在她这儿喝茶,其中一名男子提到了 “往原阳打电话”。

一语惊醒办案人员。

凶手故意谎称打往郑州,实际联系的是原阳,明显是在刻意隐瞒行踪。

专案组立刻奔赴原阳,拿着死者照片让各地民警辨认。

很快,有人认出了死者 —— 蔡中贵,四川人,暂居原阳,无业,家人早已报警,称其 13 号前往新乡后就彻底失踪。

死者身份终于水落石出,而围绕在他身边的矛盾与杀机,也渐渐浮出水面。

两条可疑的关系线警方在走访蔡中贵家人后得知,死者平时交往复杂,经常有往来的有四人,其中两人很快被排除了嫌疑,拥有不在场证明。

剩下两人,一个是杨广先,封丘人,曾因嫖娼被处罚,一直怀疑是蔡中贵暗中举报;

另一个则是新乡本地人金春喜,外号 “老金”,在当地出了名的心狠手辣,也是蔡中贵的熟人。

所有疑点,瞬间集中在这两人身上。

警方先将目标锁定杨广先,在新乡汽车东站将其控制。

面对审讯,杨广先的心理防线很快崩溃,当场交代:蔡中贵,是他和老金一起杀的。

据他供述,7 月 13 日,蔡中贵来新乡找他,正好遇上老金,三人一起喝茶到傍晚。

随后老金将蔡中贵骗至郊外,先用水泥块将其砸倒,再连捅十几刀,手段极其残忍。

而杨广先给出的动机,仅仅是怀疑蔡中贵举报他嫖娼,怀恨在心。

一个疑点解开,更大的危险还在逃 —— 主凶老金,依旧下落不明。

八天蹲守擒住冷血恶魔老金,大名金春喜,在自由路摆摊卖旧衣服,实则暗地里倒卖赃物,生性残暴,不好对付。

为了抓到他,侦查员在他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布控蹲守,自由路、中同街、文化宫、家门口…… 一天、两天、三天,整整八天,民警们不敢有丝毫松懈。

7 月 25 日下午,蹲守的民警终于等到了目标。

老金晃晃悠悠地回到饮马口新村的家中,被当场控制。

带进审讯室,老金一开始死不开口,无论怎么问,都是 “不知道、不清楚、没干过”,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办案民警没有硬逼,而是耐心突破心理防线,天亮时分,这个冷血杀手终于撑不住了,低下头,缓缓吐出一句:“我全交代,蔡中贵是我杀的。

”所有人都以为,案子到此结束。

可接下来的供述,让整个审讯室都陷入了沉默。

半年三条人命,只为 “受人之托”老金的冷静、熟练、对杀人过程的清晰描述,让民警心头一沉 —— 这绝对不是他第一次杀人。

加大审讯力度后,老金终于爆出惊天秘密:1994 年 3 月,他和信阳的张泽成,在中同北街杀害顾某某;

1994 年 5 月,他和驻马店的王文山,在卫辉杀害一名女性,事后只拿了 350 块钱;

再加上 7 月杀死蔡中贵,短短半年时间,三条人命,全都出自他手。

当被问到为什么要杀人时,老金的回答轻描淡写,却让人不寒而栗:“受人之托。

”他与死者无冤无仇,互不相识,不过是别人找上门,他就动手。

有的为了几百块钱,有的为了所谓的江湖义气,在他眼里,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不过是一笔可以交易的买卖。

二十四小时全网收网老金落网,意味着另外两名同伙也暴露在警方视线之下。

7 月 26 日清晨,专案组兵分两路,连夜展开抓捕。

一路守在张泽成住处,等其出门购买赃物返回时,当场抓获;

另一路直奔辉县常村乡,在养鸡场内将王文山控制。

从老金归案,到张泽成、王文山全部落网,前后不到二十四小时。

随后的审讯中,张泽成、王文山先后认罪,对合伙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这起横跨半年、涉及三地、三条人命的特大连环杀人案,全线告破。

被扭曲的人性,无法挽回的生命随着案件查清,老金的人生也被摊在阳光下。

他只有小学文化,1974 年因盗窃被判 13 年,狱中又将人打成重伤,加刑 4 年。

漫长的牢狱、妻离子散的结局,让他心中充满对社会的怨恨,刑满释放后,彻底滑向罪恶深渊。

他凶残、冷漠、毫无底线,为了一点小钱、一句托付,就能对陌生人痛下杀手。

案发前,他甚至花 800 块钱买了一把土造手枪,若不是及时被抓,后果不堪设想。

杨广先也并非善类,盗窃、嫖娼、拐卖人口,无恶不作,两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最终联手犯下血案。

1994 年 7 月底,金春喜、杨广先、张泽成、王文山四名凶手全部落网,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最严厉的审判。

从发现尸体到全案告破,新乡警方只用了不到二十天,快速、果断、精准,将一个游走在街头的杀人狂彻底铲除,还了一方百姓安宁。

只是,那些被残忍夺走的生命,再也回不来了。

老金那句 “怕啥,死的又不是我”,道尽了人性深处的冷漠与扭曲。

震惊河北的“警察杀手”大案纪实:七年间,他一边破案,一边作案

1996年初春,唐山陡河清淤工程现场,挖斗轰隆作响,一截裹满淤泥的“铁疙瘩”被送上了岸。

工人随手蹭掉表面的淤泥,瞬间浑身发冷、头皮发麻——那是一把冰冷的“五四”式手枪,旁边还散落着四个弹夹,锈迹斑斑的枪身,仿佛在无声诉说着一段被河水掩盖的血腥过往。

没人能预料,这把沉睡河底近八年的枪,会撕开一个惊天秘密,更没人想到,它最终指向的,会是一个终日与他们并肩作战、甚至参与侦办相关案件的“自己人”。

血色黄昏里的接连悲剧时间拉回1987年深秋,唐山的街头还带着几分寒意,一场针对民警的噩梦悄然降临。

11月1日晚,53岁的老民警张恩佐下班途中,毫无防备地被一根铁棍从背后击中,应声倒地,鲜血瞬间染红了脚下的路面。

凶手并未停手,蹲下身粗暴地翻遍他的衣兜,事后查明,凶手的目标是他的配枪。

万幸的是,当晚张恩佐并未带枪,捡回一条命,却重伤昏迷,留下终身伤痛。

仅仅40天后,悲剧再次上演,12月11日晚,45岁的民警杨庆福在回家路上遭遇伏击,凶手手段更为凶残,用木棍和石块疯狂施暴,杨庆福当场牺牲,他身上的“五四”式手枪和子弹,被凶手洗劫一空。

丧心病狂的凶手并未收手,13天后,恰逢12月24日平安夜,年轻民警周荣刚从女友家出来,就遭遇了致命枪击,当场身亡,他的配枪和子弹,也被凶手抢走。

现场唯一的线索,只有目击者模糊的描述:凶手骑着一辆“飞鸽”自行车,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不到两个月,三起恶性案件,两死一伤,两支民警配枪被抢,恐惧像瘟疫一样在警队蔓延,许多民警甚至不敢穿着警服上下班。

专案组成立,全员夜以继日排查,却在茫茫人海中屡屡碰壁,毫无头绪,这起系列案件,成了唐山刑警心中一块沉甸甸的巨石。

迷雾中的诡异漫画与银行劫案1988年4月5日,是周荣的百日祭,一大早,周荣家的门上传来一声巨响,他的女友开门后,瞬间被眼前的景象吓住——门上赫然钉着一幅诡异的漫画,画上有三名穿警服的男子和一个裸体女人,旁边歪歪扭扭写着“老井、周、杀绝、稳准狠”等字样,笔迹经过明显伪装。

这幅漫画像一个陷阱,直接将警方的侦查方向带偏,大家纷纷围绕周荣的私人关系展开排查,怀疑这是一起情杀案,可漫长而细致的调查过后,却一无所获,案件陷入僵局。

可真正的恶魔,从未停止作恶。

1988年10月25日晚,一家银行储蓄所的两名职员,在送交4.5万元营业款的路上遭遇抢劫,两声枪响过后,三人当场毙命,一人重伤,死者中除了银行职员,还有两名无辜路过的群众。

现场提取的弹头,经技术检验,正是来自两个月前周荣被抢走的那把手枪!至此,几起看似独立的案件,终于被串成了一条线:击伤张恩佐、杀害杨庆福,是同一个人的作案手法;

杀害周荣的枪,是杨庆福被抢走的那把;

抢劫银行的枪,是周荣被抢走的那把。

这分明是一个为了抢钱而抢枪,为了抢枪而不惜杀人的连环恶魔!可新的谜题又随之而来:凶手在抢到第一支枪后,为何还要冒险杀害周荣,再抢第二支枪?难道他还有同伙?可现场勘查和目击者的描述,都否定了两人作案的可能,这个疑问,让案件陷入了更深的迷雾之中。

致命疏浚:真凶竟是“自己人”时光荏苒,一晃就到了1996年,距离那三起杀警案、一起银行劫案,已经过去了整整七年。

这七年里,唐山刑警从未放弃追查,可案件始终没有突破性进展,那几起命案,像一块巨石,压得所有人喘不过气。

谁也没想到,转机来得如此意外。

那年春天,唐山市政府决定对陡河进行清淤,3月18日,当清淤工程进行到市区某段时,那把沉睡了近八年的“五四”式手枪,连同四个弹夹,一同重见天日。

经技术鉴定,这把手枪,正是当年周荣被抢走的那把。

而更令人震惊的是,四个弹夹中,一个属于周荣,一个属于杨庆福,另外两个,竟然属于唐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两名在职刑警!这简直是一枚重磅炸弹——枪支弹夹是警察的“第二生命”,除非本人,谁能同时持有四名警察的弹夹?所有的疑点都指向一个方向:凶手,极有可能就在警队内部!调查随即展开,档案显示,那两名刑警的弹夹,早在80年代中期,就已调配给了另一名刑警——刘辉。

刘辉,32岁,出身革命军人家庭,警校毕业,业务过硬,还立过大功,是刑警队的骨干,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也是当年“3·24”系列案件专案组的成员之一!怀疑的矛头,猝不及防地指向了这位朝夕相处的“自己人”。

那些被忽视的蛛丝马迹其实,刘辉并不是第一次被怀疑。

早在案件发生之初,市局警校教员王秀宇就曾做过一个大胆的推理,他通过反复实验,分析出凶手开枪的动作极其专业、老练,绝非普通劫匪,极有可能出身军警。

他顺着这个思路,将怀疑的圈子越缩越小,最后竟锁定了自己的学生——刘辉。

他曾两次向上级汇报自己的怀疑,可苦于没有直接证据,再加上当时警方的侦查方向正偏向“情杀”,他的建议并未被采纳,这份怀疑,也被暂时搁置。

同样怀疑刘辉的,还有模拟画像专家姚殿义。

在银行劫案发生前,曾有目击者看到一个形迹可疑的男子在现场附近徘徊,姚殿义根据目击者的描述,画出了模拟画像。

画像一出来,就有专案组成员惊呼:“这人怎么这么像刘辉?”而刘辉听闻后,不仅没有慌乱,反而指着画像“自嘲”道:“就照着我这模子找!”一句看似轻松的玩笑,却掩盖了所有的疑点。

在当时,几乎没人敢相信,一个业务优秀、立过大功的刑警,会是杀害同事、抢劫银行的真凶,这份固有印象,让刘辉得以隐藏多年。

贪婪之下,战友反目成仇1996年,当那把手枪从河底捞起,所有的怀疑终于汇聚成铁证,市公安局局长亲自下令,对刘辉实施抓捕。

审讯之初,刘辉自恃心理素质过硬,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可铁证如山,当年案发现场留下的足迹,与他的鞋子完全吻合;

周荣女友家门上的那幅诡异漫画,经笔迹鉴定,也是他亲手所画。

在如山铁证和民警的耐心教育下,刘辉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终于交代了所有罪行。

而他的作案动机,简单到令人发指——为了钱。

为了抢劫银行,他需要枪支,他之所以选择老民警下手,是觉得他们年纪大、反应慢,更容易得手。

他先是袭击了张恩佐,却没能抢到枪;

随后,他残忍杀害了杨庆福,抢到了第一支枪。

就在他准备收手,策划银行抢劫时,一个消息让他不寒而栗:一次聚餐中,他的警校同窗、四年好友周荣,无意间提到,自己似乎对凶手开枪的手法有所察觉,甚至说过“知道是谁干的”。

刘辉不管周荣是否真的知道真相,他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为了自保,竟然残忍地杀害了昔日同窗、并肩作战的战友,并抢走了他的配枪,企图混淆警方的侦查视线。

事后,他又画下那幅诡异的漫画,故意将水搅浑,引导警方往“情杀”的错误方向调查,拖延时间。

至于为何不杀害曾经怀疑他的王秀宇,刘辉坦言:“他动静太大,已经直接举报了我,如果他死了,所有人都会立刻怀疑到我头上。

”天网恢恢,终食恶果刘辉还交代,1995年,有一次同事夜里突然登门拜访,他误以为自己的罪行已经败露,紧张之下,竟将私藏的另一把枪子弹上膛,准备顽抗。

事后,他越想越害怕,担心枪支暴露,便将这把枪砸毁,扔进了煤矿的水坑里,企图销毁证据。

可他没想到,那把沉在陡河河底的手枪,早已为他的罪恶画上了句号。

法庭上,刘辉依然心存侥幸,当庭翻供,态度恶劣,甚至出言激怒了自己的辩护律师。

最终,辩护律师当庭拒绝为其辩护,退出法庭,全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这掌声,是对罪恶的唾弃,也是对受害者的告慰。

然而,铁证如山,不容狡辩,法院最终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枪支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刘辉死刑。

黑色的性行为:古时候对女人残忍性虐待(黑色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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