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用于预防人乳头瘤病毒感染引起的宫颈癌,可预防90%以上的宫颈癌。
九价疫苗是宫颈癌疫苗,用于预防宫颈癌的发生。
九价疫苗的接种年龄为16至26岁,接种时间为0-2-6个月。
总共有三剂。

一、九价疫苗注射前的禁忌
1.孕期和哺乳期不宜接种疫苗,近期患病如感冒发烧除外。
感冒发烧不宜接种疫苗,对蛋白质高度敏感和过敏的人慎用。
2.接种疫苗期间不要吃辛辣刺激性食物、浓茶、咖啡、酒精、剧烈运动和吸烟。
你需要饮食清淡,多吃富含维生素的水果和新鲜蔬菜,多吃五谷杂粮,少吃高脂肪食物。
3.接种疫苗前,首先要排除自己是否怀孕。
如果怀孕了,就不能打疫苗。
不建议血液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使用。
4.排除感冒发烧等近期无法接种疫苗的疾病。
高度敏感者慎用,菜叶说说,对蛋白质过敏者不宜接种。
5.如果近期体内有感染性疾病,如腹泻、上呼吸道感染等。
,接种时间要延后。
6.所有手术治疗均在注射前进行,手术治疗半年后才能接种疫苗。

二、九价疫苗注射后的禁忌
1.接种疫苗后休息半小时。
你不能没有不适就离开。
你需要注意休息,不要提重物,保持良好的睡眠,注意情绪调节。
2.接种疫苗后半年内不能怀孕。
采取避孕措施是必要的。
一般不建议接种疫苗后半年内生孩子。
3.接种疫苗后当天不要沾水、洗澡、感冒。
注射后3天内不要接触注射部位的水,以免感染。
4.接种疫苗后可出现局部红肿,一般2~3天后消退。
如果超过3天还不消失,就需要考虑合并感染,去医院检查。
九价疫苗可以预防90%的宫颈癌,但不是100%预防宫颈癌。
接种疫苗后也要定期筛查宫颈癌。

三、注射hpv的必要性
九价HPV疫苗,其中最重要的涵盖了16、18、31、33、45、52、58,以及两个低危型6、11,共有九个亚型,可预防92%的宫颈癌和90%的生殖道湿疣样病变。
所以现在很多女性都想打这个疫苗,但是这个疫苗目前在中国是批准给16到26岁的女性打。
对于16岁以下和26岁以上的女性,我国尚未推荐使用该疫苗。
不过不用担心,目前老少两个年龄段的疫苗临床研究已经启动,未来会有新的发展。
如果真的想打疫苗,但又不在年龄范围内,可以出国打。
国外没有这么严格的年龄限制。
以上是九价疫苗注射前后的禁忌介绍。
疫苗是有限制的,不是所有人都能接种。
九价疫苗16-26岁。
原则上,越早接种疫苗,预防效果越好。
以上就是关于九价疫苗注射前后禁忌有哪些?附详细禁忌列表的全部内容。
注射用烟酰胺说明书
注射用烟酰胺说明书一、药品名称注射用烟酰胺二、成分主要成分为烟酰胺(维生素B3衍生物),辅料符合注射剂相关标准。三、适应症皮肤疾病:防治烟酸缺乏引起的糙皮病。
心血管疾病:冠心病、病毒性心肌炎、风湿性心肌炎。
少数洋地黄中毒等伴发的心律失常。
其他:防治心脏传导阻滞。
四、规格与销售要求规格:每支含烟酰胺100mg。
销售要求: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禁止自行购药使用。
五、用法用量剂量:一次300~400mg(即3~4支),一日一次。
给药方式:将药物加入10%葡萄糖溶液250ml中,通过静脉滴注给药。
疗程:30日为一疗程,需严格遵医嘱完成全程治疗。
六、不良反应常见反应:皮肤潮红、瘙痒(因烟酰胺促进皮肤代谢引发)。
偶发反应:高血糖、高尿酸(代谢异常相关)。
心律失常(与个体敏感性或剂量相关)。
严重反应:若出现严重不适,需立即停药并就医。
七、注意事项高血压患者:烟酰胺无扩张血管作用,高血压患者需用药时可正常使用,但仍需监测血压。
用药监测:治疗期间定期检查血糖、尿酸及心电图,尤其合并糖尿病或痛风者。
药物相互作用:避免与可能影响心律的药物(如某些抗心律失常药)联用,需告知医生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
特殊人群:孕妇:妊娠期过量使用可能致畸,需严格评估风险与获益。
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不宜授乳,建议暂停哺乳或选择替代治疗。
过敏体质:对烟酰胺或辅料过敏者禁用,首次用药建议观察30分钟。
八、禁忌对烟酰胺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代谢负担加重风险)。
未明确病因的心律失常患者慎用(需先诊断原发病)。
九、药物相互作用增强心律失常风险:与洋地黄类、抗心律失常药(如胺碘酮)联用时需调整剂量。
代谢影响:可能干扰血糖、尿酸代谢,与降糖药或利尿剂联用需监测指标。
十、贮藏与有效期贮藏:密封,避光保存于25℃以下干燥处。
有效期:具体以药品包装标注为准,过期禁用。
十一、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动物实验显示过量可能致畸,人类尚无明确证据,但需避免大剂量使用。
哺乳期:烟酰胺可分泌至乳汁,用药期间建议暂停哺乳或选择人工喂养。
十二、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安全性及剂量尚未明确,需严格遵医嘱调整,避免自行使用。
十三、老年用药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易发生不良反应,建议从低剂量(如300mg/日)开始,密切监测。
十四、温馨提示遵医嘱用药:注射用烟酰胺为处方药,需严格按医生指导使用,不可自行增减剂量或停药。
观察反应:用药期间若出现皮肤潮红、心悸等不适,需立即告知医生。
生活方式配合:治疗期间避免饮酒、辛辣饮食,减少对皮肤的刺激。
定期复查:完成疗程后需复查心电图、代谢指标,评估疗效与安全性。
总结:注射用烟酰胺需严格掌握适应症与禁忌症,规范用药流程,尤其关注特殊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的安全。
用药期间密切监测不良反应,确保治疗获益大于风险。
磺胺二甲嘧啶钠注射液使用说明书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磺胺二甲嘧啶钠注射液英文名称:: Sulfadimidine Sodium Injection汉语拼音:Huang'an Erjiamidingna Zhusheye【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磺胺二甲嘧啶钠【性状】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遇光易变质。【适应症】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当患者不能口服时,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规格】2ml:0.2g【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一日2次。
临用前,用灭菌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将药液稀释成5%的溶液后缓慢静脉注射;
静脉滴注浓度约为1%。
【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
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
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
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
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
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
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
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
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
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
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
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
【禁忌】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1.交叉过敏反应。
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
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3.肾脏损害。
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应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果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
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
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
本品在G-6PD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
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
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
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
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药物相互作用】1.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强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PABA)合用,PABA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
3.下列药物与本品同用时,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因此当这些药物与磺胺药同时应用,或在应用本品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
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与骨髓抑制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
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与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
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8.与光敏感药物合用可能发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
9.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同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sulfinpyrazone)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且持久,从而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磺胺药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药物过量】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药理毒理】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抗菌谱与磺胺嘧啶相似,对非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具有抗菌作用。
但近年来细菌对本品的耐药性增高,尤其是链球菌属、奈瑟菌属以及肠杆菌科细菌。
磺胺类药物为广谱抑菌剂,在结构上类似对氨基苯甲酸(PABA),可与PABA竞争性作用于细菌体内的二氢叶酸合成酶,从而阻止PABA作为原料合成细菌所需的叶酸,减少具有代谢活性的四氢叶酸的量,而后者则是细菌合成嘌呤、胸腺嘧啶核苷和脱氧核糖核酸(DNA)的必需物质,因此抑制了细菌的生长繁殖。
【药代动力学】本品静脉注射后在全身广泛分布,可透过血-脑脊液屏障,脑脊液的药物浓度为血药浓度的30%~80%,血浆蛋白结合率为80%,血中乙酰化率为15%~40%,血消除半衰期(t1/2?)为5~7小时。
主要从尿排泄,2天内50%的药物从尿中排出。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