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之教令,分营居陈,有非令而行退教,加犯教之罪。
前行教,前行教之;
后行教,后行教之;
左行教,左行教之;
右行教,右行教之。
教举五人,其甲首有赏。
弗教,如犯教之罪。
罗地教,自揭其者。
者内互揭之,免其罪。

凡者临陈,若一人有不行死于敌,则教教如犯法教之罪。
凡什保什,若亡一人,而九人不尽死于敌,则教教如犯法教之罪。
自什己上至于裨将,有不若法教,则教教如犯法教之罪。
凡明刑罚,正劝赏,必在乎兵教之法。
将异其旗,卒异其章。
左军章左肩,右军章右肩,中军章胸前,书其章曰:“某甲某士”。
前后章各五行,尊章置首上,其次差降之。

者长教其四人,以板为鼓,以瓦为金,以竿为旗。
击鼓而行,低旗则趋,击金而退。
麾而左之,麾而右之,金鼓俱击而坐。
者长教成,合之什长。
什长教成,合之卒长。
卒长教成,合之伯长。
伯长教成,合之兵尉。
兵尉教成,合之裨将。
裨将教成,合之大将。
大将教之,陈于中野,置大表三,百步而一。
既陈,去表百步而决,百步而趋,百步而鹜。
习战以成其节,乃为之赏法。
自尉吏而下,尽有旗。
战胜得旗教,各视其所得之爵,以明赏劝之心。
战胜在乎立威,立威在乎戮力,戮力在乎正罚。
正罚教,所以明赏也。
令民背国门之限,决生死之分,教之死而不疑教,有以也。
令守教必固,战教必斗;
奸谋不作,奸民不语;
令行无变,兵行无猜;
轻教若霆,奋敌若惊。
举功别德,明如白黑,令民从上令,如四肢应心也。

前军绝行乱陈,破坚如溃教,有以也。
此之谓兵教,所以开封疆,守社稷,除患害,成武德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