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卒者,以经令分之为三分焉:左军苍旗,卒戴苍羽;
右军白旗,卒戴白羽;
中军黄旗,卒戴黄羽。

卒有五章:前一行苍章,次二行赤章,次三行黄章,次四行白章,次五行黑章。
次以经卒,亡章者有诛。
前一五行,置章于首,次二五行,置章于项,次三五行,置章于胸,次四五行,置章于腹,次五五行,置章于腰。
如此,卒无非其吏,吏无非其卒。
见非而不诘,见乱而不禁,其罪如之。

鼓行交斗,则前行进为犯难,后行退为辱众。
逾五行而前进者有赏,逾五行而后者有诛。
所以知进退先后,吏卒之功也。
故曰:鼓之前如雷霆,动如风雨,莫敢当其前,莫敢蹑其后。
言有经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