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之论,以为人死无命;
儒家之议,以为人死有命。
言有命者,见子夏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言无命者,闻历阳之都,一宿沉而为湖;
秦将白起坑赵降卒於长平之下,四十万众,同时皆死;
春秋之时,败绩之军,死者蔽草,尸且万数;
饥馑之岁,饿者满道;
温气疫疬,千户灭门,如必有命,何其秦、齐同也?言有命者曰:夫天下之大,人民之众,一历阳之都,一长平之坑,同命俱死,未可怪也。
命当溺死,故相聚於历阳;
命当压死,故相积於长平。
犹高祖初起,相工入丰、沛之邦,多封侯之人矣,未必老少男女俱贵而有相也,卓砾时见,往往皆然。
而历阳之都,男女俱没,长平之坑,老少并陷,万数之中,必有长命未当死之人。
遭时衰微,兵革并起,不得终其寿。
人命有长短,时有盛衰,衰则疾病,被灾蒙祸之验也。
”

宋、卫、陈、郑同日并灾,四国之民,必有禄盛未当衰之人,然而俱灭,国祸陵之也。
故国命胜人命,寿命胜禄命。
人有寿夭之相,亦有贫富贵贱之法,俱见於体。
故寿命修短,皆禀於天;
骨法善恶,皆见於体。
命当夭折,虽禀异行,终不得长;
禄当贫贱,虽有善性,终不得遂。
项羽且死,顾谓其徒曰:“吾败乃命,非用兵之过。
”此言实也。
实者项羽用兵过於高祖,高祖之起,有天命焉。
国命系於众星,列宿吉凶,国有祸福;
众星推移,人有盛衰。
人之有吉凶,犹岁之有丰耗,命有衰盛,物有贵贱。
一岁之中,一贵一贱;
一寿之间,一衰一盛。
物之贵贱,不在丰耗;
人之衰盛,不在贤愚。
子夏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而不曰“死生在天,富贵有命”者,何则?死生者,无象在天,以性为主。
禀得坚强之性,则气渥厚而体坚强,坚强则寿命长,寿命长则不夭死。
禀性软弱者,气少泊而性羸窳,羸窳则寿命短,短则蚤死。
故言“有命”,命则性也。
至於富贵所禀,犹性所禀之气,得众星之精。
众星在天,天有其象。
得富贵象则富贵,得贫贱象则贫贱,故曰“在天”。
在天如何?天有百官,有众星。
天施气而众星布精,天所施气,众星之气在其中矣。
人禀气而生,含气而长,得贵则贵,得贱则贱;
贵或秩有高下,富或资有多少,皆星位尊卑小大之所授也。
故天有百官,天有众星,地有万民,五帝、三王之精。
天有王梁、造父,人亦有之,禀受其气,故巧於御。
传曰:“说命有三,一曰正命,二曰随命,三曰遭命。
”正命,谓本禀之自得吉也。
性然骨善,故不假操行以求福而吉自至,故曰正命。
随命者,戳力操行而吉福至,纵情施欲而凶祸到,故曰随命。
遭命者,行善得恶,非所冀望,逢遭於外而得凶祸,故曰遭命。
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气之时,已得吉凶矣。
夫性与命异,或性善而命凶,或性恶而命吉。
操行善恶者,性也;
祸福吉凶者,命也。
或行善而得祸,是性善而命凶;
或行恶而得福,是性恶而命吉也。
性自有善恶,命自有吉凶。
使命吉之人,虽不行善,未必无福;
凶命之人,虽勉操行,未必无祸。
孟子曰:“求之有道,得之有命。
”性善乃能求之,命善乃能得之。
性善命凶,求之不能得也。
行恶者祸随而至。
而盗跖、庄蹻横行天下,聚党数千,攻夺人物,断斩人身,无道甚矣,宜遇其祸,乃以寿终。
夫如是,随命之说,安所验乎?遭命者,行善於内,遭凶於外也。
若颜渊、伯牛之徒,如何遭凶?颜渊、伯牛,行善者也,当得随命,福佑随至,何故遭凶?颜渊困於学,以才自杀;
伯牛空居而遭恶疾。
及屈平、伍员之徒,尽忠辅上,竭王臣之节,而楚放其身,吴烹其尸。
行善当得随命之福,乃触遭命之祸,何哉?言随命则无遭命,言遭命则无随命,儒者三命之说,竟何所定?且命在初生,骨表著见。
今言随操行而至,此命在末,不在本也。
则富贵贫贱皆在初禀之时,不在长大之後,随操行而至也。
正命者,至百而死;
随命者,五十而死。
遭命者,初禀气时遭凶恶也,谓妊娠之时遭得恶也,或遭雷雨之变,长大夭死。
此谓三命。

亦有三性:有正,有随,有遭。
正者,禀五常之性也;
随者,随父母之性;
遭者,遭得恶物象之故也。
故妊妇食兔,子生缺脣。
《月令》曰:“是月也,雷将发声。
”有不戒其容者,生子不备,必有大凶,喑聋跛盲。
气遭胎伤,故受性狂悖。
羊舌似我初生之时,声似豺狼,长大性恶,被祸而死。
在母身时,遭受此性,丹硃、商均之类是也。
性命在本,故《礼》有胎教之法:子在身时,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非正色目不视,非正声耳不听。
及长,置以贤师良傅,教君臣父子之道,贤不肖在此时矣。
受气时,母不谨慎,心妄虑邪,则子长大,狂悖不善,形体丑恶。
素女对黄帝陈五女之法,非徒伤父母之身,乃又贼男女之性。
人有命,有禄,有遭遇,有幸偶。
命者,贫富贵贱也;
禄者,盛衰兴废也。
以命当富贵,遭当盛之禄,常安不危;
以命当贫贱,遇当衰之禄,则祸殃乃至,常苦不乐。
遭者,遭逢非常之变,若成汤囚夏台,文王厄牖里矣。
以圣明之德,而有囚厄之变,可谓遭矣。
变虽甚大,命善禄盛,变不为害,故称遭逢之祸。
晏子所遭,可谓大矣。
直兵指胸,白刃如颈,蹈死亡之地,当剑戟之锋,执死得生还。
命善禄盛,遭逢之祸,不能害也。
历阳之都,长平之坑,其中必有命善禄盛之人,一宿同填而死。
遭逢之祸大,命善禄盛不能却也。
譬犹水火相更也,水盛胜火,火盛胜水。
遇者,遇其主而用也。
虽有善命盛禄,不遇知己之主,不得效验。
幸者,谓所遭触得善恶也。
获罪得脱,幸也。
无罪见拘,不幸也。
执拘未久,蒙令得出,命善禄盛,夭灾之祸不能伤也。
偶者,谓事君也。
以道事君,君善其言,遂用其身,偶也。
行与主乖,退而远,不偶也。
退远未久,上官录召,命善禄盛,不偶之害不能留也。
故夫遭遇幸偶,或与命禄并,或与命离。
遭遇幸偶,遂以成完;
遭遇不幸偶,遂以败伤,是与命并者也。
中不遂成,善转为恶,是与命禄离者也。
故人之在世,有吉凶之命,有盛衰之,重以遭遇幸偶之逢,获从生死而卒其善恶之行,得其胸中之志,希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