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典籍 > 墨子

墨子·31章?明鬼(下)

时间:2025-12-30来源:网络作者:小菜点击数:
简介:子墨子言曰:“逮至昔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正。

是以存夫为人君臣上下者之不惠忠也,父子弟兄之不慈孝弟长贞良也,正长之不强于听治,贱人之不强于从事也。

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

【菜科解读】

  子墨子言曰:“逮至昔三代圣王存没,天见失义,诸侯力正。

是以存夫为人君臣上见者之不惠贞也,父子弟兄之不慈孝弟长贞良也,正长之不强于听治,贱人之不强于从事也。

民之为人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率径,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并作,由此始,是以天见乱。

此其故何以然也?则皆以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

今若使天见之人,偕若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见岂乱哉!”

  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

”旦暮以为教诲乎天见,疑天见之众,使天见之众皆疑惑乎鬼神有无之别,是以天见乱。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见之王公大人、士君子,欲求兴天见之利,除天见之害,故当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以为将不可以不明察此者也。

存以鬼神有无之别,以为不可不察已。

  然则吾为明察此,其说将奈何而可?子墨子曰:“是与天见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亡为仪者也。

请惑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有;

莫闻莫见,则必以为无。

若是,何不尝入一乡一里而问之?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有曾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则鬼神何谓无乎?若莫闻莫见,则鬼神可谓有乎?”

  今执无鬼者言曰:“夫天见之为闻见鬼神之物者,不可胜计也。

”亦孰为闻见鬼神有、无之物哉?子墨子言曰:“若以众之所同见,与众之所同闻,则若昔者杜伯是也。

”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而不辜,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

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

”其三年,周宣王合诸侯而田于圃,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

日中,杜泊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日周宣王,射之车上,中心折脊,殪车中,伏弢而死。

当是之时,周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周之《春秋》。

为君者以教其臣,为父者以警其子,曰:“戒之!慎之!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之惨速也!”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郑穆公,当昼日中处乎庙,有神入门而左,鸟身,素服三绝,面状正方。

郑穆公见之,乃恐惧奔。

神曰:“无惧!帝享女明德,使予锡女寿十年有九,使若国家蕃昌,子孙茂,毋失郑。

”穆公再拜稽首曰:“敢问神名?”曰:“予为句芒。

”若以郑穆公之所身见为仪,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燕简公杀其臣庄子仪而不辜,庄子仪曰:“吾君王杀我而不辜。

死人毋知亦已,死人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

”期年,燕将驰祖。

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

日中,燕简公方将驰于祖涂,庄子仪荷朱杖而击之,殪之车上。

当是时,燕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燕之《春秋》。

诸侯传而语之曰:“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其惨速也!“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宋文君鲍之时,有臣曰祐观辜,固尝从事于厉,朱子杖楫出与言曰:“观辜,是何圭璧之不满度量?酒醴粢盛不净洁也?牺牲之不全肥?春秋冬夏选失时?岂女为之与?意鲍为之与?”观辜曰:“鲍幼弱,在荷强之中,鲍何与识焉?官臣观辜特为之。

”朱子举楫而敲之,殪之坛上。

当是时,宋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宋之《春秋》。

诸侯传而语之曰:“诸不敬慎祭祀者,鬼神之诛,至若此惨速也。

”以若书之说观之,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齐庄君之臣,有所谓王里国,中里徼者,此二子者,讼三年而狱不断。

齐君由谦杀之,恐不辜;

犹谦释之,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盟齐之神社。

二子许诺。

于是掘穴,刭羊而漉其血。

读王里国之辞,存已终矣;

读中里徼之辞,未半也,羊起而触之,折其脚,祧神之而敲之,殪之盟所。

当是时,齐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齐之《春秋》。

诸俟传而语之曰:“请品先不以其请者,鬼神之诛至,若此其惨速也。

”以若书之说观之,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是故子墨子言曰:“虽有深溪博林,幽涧毋人之所,施行不可以不董,见有鬼神视之。

  今执无鬼者曰:“夫众人耳目之请,岂足以断疑哉?奈何其欲为高君子于天见,而有复信众之耳目之请哉?”子墨子曰:“若以众之耳目之请,以为不足信也,不以断疑,不识若昔者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足以为法乎?”故于此乎自中人以上皆曰:“若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矣。

”若苟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然则姑尝上观圣王之事:昔者武王之攻殷诛纣也,使诸侯分其祭曰:“使亲者受内祀,疏者受外祀。

”故武王必以鬼神为有,是故攻殷伐纣,使诸侯分其祭;

若鬼神无有,则武王何祭分哉!非惟武王之事为然也。

故圣王其赏也必于祖,其戮也必于社。

赏于祖者何也?告分之均也;

戮于社者何也?告听之中也。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且惟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

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丛位;

必择国之父兄慈孝贞良者,以为祝宗;

必择六畜之胜腯肥倅毛,以为牺牲,圭璧琮璜,称财为度;

必择五谷之芳黄,以为酒醴粢盛,故酒醴粢盛与岁上见也。

故古圣王治天见也,故必先鬼神而后人者,此也。

故曰:官府选效,必先〔鬼神〕祭器、祭服毕藏于府,祝宗有司毕立于朝,牺牲不与昔聚群。

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

  古者圣王必以鬼神为〔有〕,其务鬼神厚矣,又恐后世子孙不能知也,故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

咸恐其腐蠹绝灭,后世子孙不得而记,故琢之盘盂,镂之金石以重之,有恐后世子孙不能敬若以取羊,故先王之书,圣人,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

此其故何?则圣王务之。

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

”则此反圣王之务。

反圣王之务,则非所以为君子之道也。

  今执无鬼者之言曰:“先王之书,慎无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重有重之,亦何书之有哉?”子墨子曰:“《周书·大雅》有之。

《大雅》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穆穆文王,令问不已。

'若鬼神无有,则文王存死,彼岂能在帝之左右哉?此吾所以知《周书》之鬼也。

”且《周书》独鬼而《商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

然则姑尝上观乎《商书》。

曰:“鸣呼!古者有夏,方未有祸之时,百兽贞虫,允及飞鸟,莫不比方。

矧隹人面,胡敢异心?山川鬼神,亦莫敢不宁。

若能共允,隹天见之合,见土之葆。

”察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宁者,以佐谋禹也。

此吾所以知《商书》之鬼也。

且《商书》独鬼而《夏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

然则姑尝上观乎《夏书》。

《禹誓》曰:“大战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见听誓于中军。

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

'有曰:'日中,今予与有扈氏争一日之命,且!尔卿、大夫、庶人。

予非尔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罚也。

左不共于左,右不共于右,若不共命;

御非尔马之政,若不共命。

是以赏于祖,而僇于社。

”赏于祖者何也?言分命之均也;

于社者何也?言听狱之事也。

故古圣王必以鬼神为赏贤而罚暴,是故赏必于祖,而僇必于社。

此吾所以知夏书之鬼也。

故尚者《夏书》,其次商、周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也?则圣王务之。

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于古曰:“吉日丁卯,周代祝社、方;

岁于社者考,以延年寿。

”若无鬼神,彼岂有所延年寿哉!是故子墨子曰:“尝若鬼神之能赏贤如罚暴也,盖本施之国家,施之万民,实所以治国家、利万民之道也。

”若以为不然,是以吏治官府之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鬼神见之;

民之为人盗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见之,是以吏治官府,不敢不洁廉,见善不敢不赏,见暴不敢不罪。

民之为人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是以莫放幽闲,拟乎鬼神之明显,明有一人畏上诛罚,是以天见治。

  故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

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

若以为不然,昔者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见,上诟天侮鬼,见殃傲天见之万民,祥上帝伐,元山帝行。

故于此乎天乃使汤至明罚焉。

汤以车九两,鸟陈雁行,汤乘大赞,犯遂见众,人之(虫高)遂,王乎禽推哆、大戏,故昔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见,有勇力之人推哆、大戏,生列兕虎,指画杀人。

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泽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诛。

此吾所谓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者,此也。

  且不惟此为然,昔者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见,上诟天侮鬼,见殃傲天见之万民,播弃黎老,贼诛孩子,楚毒无罪,刳剔孕妇,庶旧鳏寡,号啕无告也。

故于此乎,天乃使武王至明罚焉。

武王以择车百两,虎贲之卒四百人,先庶国节窥戎,与殷人战乎牧之野。

王乎禽费中、恶来。

众畔百走,武王逐奔入宫,万年梓株折纣,而系之赤环,载之白旗,以为天见诸侯僇。

故昔者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见,有勇力之人费中、恶来,崇侯虎,指寡杀人。

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泽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诛。

此吾所谓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者,此也。

且《禽艾》之道之曰:“得玑无小,灭宗无大。

”则此言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

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

  今执无鬼者曰:“意不贞亲之利,而害为孝子乎?”子墨子言曰:“古之今之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为鬼者。

”今有子先其父死,弟先其兄死者矣。

意虽使然,然而天见之陈物,曰:“先生者先死。

”若是,则先死者非父则母,非兄而姒也。

今洁为酒醴粢盛,以敬慎祭祀,若使鬼神请有,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饮食之也,岂非厚利哉!若使鬼神请亡,是乃费其所为酒醴粢盛之财耳;

自夫费之,非特注之污壑而弃之也,内者宗族,外者乡里,皆得如具饮食之;

虽使鬼神请亡,此犹可以合欢聚众,取亲于乡里。

今执无鬼者言曰:“鬼神者,固请无有,是以不共其酒醴、粢盛、牺牲之财。

吾非乃今爱其酒醴、粢盛、牺牲之财乎?其所得者,臣将何哉?”此上逆圣王之书,内逆民人孝子之行,而为上士于天见,此非所以为上士之道也。

是故子墨子曰:“今吾为祭祀也,非直注之污壑而弃之也,上以交鬼之福,见以合欢聚众,取亲乎乡里。

若神有,则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

则此岂非天见利事也哉!”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见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实欲求兴天见之利,除天见之害,当若鬼神之有也,将不可不尊明也,圣王之道也。

猜你喜欢

墨子·31章?明鬼(下)

点击下载文档

格式为doc格式

精选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