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震惊全国的特大灭门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是21岁的柴公敏,受害者则是其邻居柴振国、宋新乐
【菜科解读】
2008年2月12日清晨,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倒马关乡夹子村被一层阴霾笼罩。
这起震惊全国的特大灭门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是21岁的柴公敏,受害者则是其邻居柴振国、宋新乐两户共十人,其中包括4个月大的婴儿和年仅4岁的孩童。
案件背后,是长期积累的邻里矛盾与个人性格缺陷交织的悲剧。

宅基地之争:血缘下的利益冲突
柴公敏与叔叔柴振国的矛盾始于宅基地。
2006年,柴振国因扩建房屋,将柴火堆放在柴公敏家夹道,引发后者不满。
双方虽经村支书调解,但柴公敏始终认为叔叔“仗势欺人”。
此后,柴振国之子柴东晨(柴公敏堂弟)在宅基地边界问题上多次挑衅,甚至扬言“这地迟早是我们家的”,进一步激化了矛盾。
2007年,柴振国与女婿宋新乐(住同村)达成“默契”:趁柴公敏外出打工时,向其家夹道倾倒生活垃圾。
村民回忆,垃圾堆高达一米,散发恶臭,甚至引来野狗翻找。
柴公敏回家后发现此景,虽未当场发作,但向母亲哭诉:“他们这是要逼死我!”此后,他多次在村中放话:“谁再倒垃圾,我就弄死谁!”
性格缺陷:暴戾与偏执的累积
柴公敏自幼被母亲溺爱,性格孤僻暴躁。
村民称,他常因琐事与人争执,甚至用砖头砸毁邻居家窗户。
2007年,他因与同村青年打架被拘留15天,出来后更加沉默寡言。
其父柴老汉曾无奈表示:“这孩子心里憋着股邪火,早晚要出事。
”
案发经过:从争吵到血洗两户
案发前夜:牌桌上的挑衅
2008年2月11日晚,柴公敏与柴东晨等人在村小卖部玩牌。
期间,有人提及垃圾倾倒一事,柴东晨嬉笑称:“你证据呢?没证据就是诽谤!”在场村民附和嘲笑柴公敏“胆小怕事”。
柴公敏摔牌离场,临走前撂下狠话:“明天让你们瞧瞧我的厉害!”
清晨血案:第一户——柴振国家
2008年2月12日6时许,天色未亮。
柴公敏手持一根1米长的螺纹钢钎,翻墙进入柴振国家院内。
柴振国夫妇:正在院中洗脸的两人被钢钎猛击头部,当场死亡。
柴东晨夫妇:柴东晨在床上被惊醒,尚未起身便被钢钎刺穿胸部;
其妻金梅试图逃跑,被柴公敏追至院中,用钢钎反复砸击头部致死。

无辜孩童:4岁的柴晶云在睡梦中被刺死;
4个月大的外孙女(未取名)被柴公敏从母亲怀中夺过,用钢钎尖端猛扎头部数下;
另一名外孙女宋慧慧(2岁)被刺伤后侥幸存活,但因伤势过重于次日死亡。
连环屠杀:第二户——宋新乐家
7时许,柴公敏携带血迹斑斑的钢钎,步行至200米外的宋新乐家。
宋新乐夫妇:宋新乐正在院中劈柴,被柴公敏从背后偷袭,钢钎贯穿其背部;
其妻柴英尔(柴振国之女)闻声赶来,被柴公敏用钢钎砸碎头骨。
宋家子女:10岁的宋慧波被刺中腹部,送医后不治身亡;
8岁的宋慧慧(另一名女儿)被刺伤手臂,侥幸逃生。
逃亡与抓捕:22小时的追凶
案发后,柴公敏洗去手上血迹,携带钢钎逃往涞源县。
警方迅速封锁村子,并发布通缉令。
2月14日16时,警方在涞源县境内将柴公敏抓获。
此时,他正试图将钢钎丢入山沟,被民警当场制服。
司法审判:死刑的必然与争议
一审开庭:铁证如山
2008年5月3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
柴公敏因私人矛盾,预谋杀害柴振国、宋新乐两户全家,手段极其残忍。
现场勘验显示,10名受害者均遭钢钎重击头部或胸部,部分婴儿被反复刺扎。
柴公敏作案后未报警或自首,而是逃亡,主观恶性极深。

辩护与反驳:无力的辩解
柴公敏的辩护律师提出:
案件系邻里纠纷引发,属“激情杀人”。
柴公敏归案后如实供述,可从轻处罚。
但公诉机关反驳:
柴公敏事先准备钢钎,并选择清晨作案,具有明显预谋。
其杀害婴儿的行为突破人伦底线,社会危害极大。
最终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2008年6月12日,法院一审宣判:
柴公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共计12万余元(因柴公敏无财产,实际未执行)。
2008年12月3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柴公敏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