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秋季至2006年12月,犯罪嫌疑人宫润柏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将28条无辜生
【菜科解读】
2006年的寒冬,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被一场持续数月的连环杀人案笼罩在恐惧之中。
从2005年秋季至2006年12月,犯罪嫌疑人宫润柏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将28条无辜生命推向深渊,其中不乏年幼的儿童。
这起案件不仅刷新了当地恶性犯罪的纪录,更因其手段之凶残、社会影响之恶劣,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

宫润柏,1970年出生于佳木斯市一个普通家庭。
幼年时,他因家庭暴力与父母关系疏离,性格逐渐孤僻。
成年后,他因盗窃罪多次入狱,长期与社会脱节。
2003年出狱后,宫润柏未能融入正常生活,靠打零工和拾荒为生,蜗居在佳木斯市向阳区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出租屋内。
经济的窘迫、社会的歧视,以及内心对童年创伤的扭曲投射,逐渐将他推向了犯罪的边缘。
2005年秋季,宫润柏因经济压力萌生抢劫念头。
他将目标锁定在独行儿童身上——这些孩子反抗能力弱,且不易引起警方注意。
10月某日,他在佳木斯市某小学附近,以“帮忙找宠物”为由,将9岁男孩小明(化名)诱骗至出租屋。
宫润柏用绳索勒住小明颈部,逼迫其交出随身携带的几十元零花钱。
小明挣扎呼救,宫润柏因害怕暴露,用菜刀疯狂砍向孩子头部,直至其死亡。
事后,他将尸体肢解,装入塑料袋丢弃于郊外垃圾场。
首次作案后,宫润柏并未感到恐惧,反而因“掌控生命”的扭曲快感而沉迷。
他开始频繁光顾学校、公园等儿童聚集地,以“问路”“帮忙”等借口接近目标,再以暴力手段实施抢劫、杀害。
据其供述,他作案时“喜欢听孩子哭喊的声音”,甚至会在行凶后对尸体进行猥亵,其变态心理令人发指。

从2005年10月至2006年12月,宫润柏在佳木斯市及周边县区疯狂作案。
他选择的目标多为8至12岁的儿童,偶尔也会对独行女性下手。
其作案手法逐渐“升级”:从最初的勒颈、刀砍,到后期使用电击器、注射麻醉剂等手段控制受害者。
每次作案后,他都会将尸体肢解,部分器官被丢弃于下水道、垃圾场,部分则被埋藏在出租屋附近的荒地。
2006年11月,宫润柏将目标转向一名15岁少女小丽(化名)。
他以“帮忙搬东西”为由将其骗至出租屋,用电击器击晕后实施性侵,随后用铁锤击打头部致其死亡。
为掩盖罪行,他将小丽的尸体切割成数块,分装在多个塑料袋中,趁夜抛入松花江。
然而,一块带有血迹的塑料袋被渔民发现,警方由此展开调查。
2006年12月,佳木斯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近期发生的多起失踪案进行并案侦查。
通过调取监控、走访目击者,警方发现一名骑红色摩托车的男子多次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
经排查,宫润柏的出租屋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
12月15日,警方对宫润柏的住所进行搜查,在床下发现沾有血迹的菜刀、电击器,以及未及处理的儿童衣物。
面对铁证,宫润柏最初拒不认罪,但在DNA检测结果(证实其与多起案件中的生物痕迹匹配)面前,他最终交代了全部罪行。
据其供述,他共杀害28人,其中儿童24名,女性4名。

审判与结局:正义的审判与社会的反思
2007年5月,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宫润柏案进行公开审理。
法庭上,检察官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侮辱尸体罪等多项罪名。
宫润柏的辩护律师提出其“童年遭受虐待导致心理扭曲”的辩护理由,但法院认为,这并不能成为其剥夺他人生命的借口。
2007年7月,法院一审判决宫润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宫润柏不服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07年12月,宫润柏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