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人生从一开始就充满了坎坷与不幸,八岁时因中耳炎治疗不当导致听力严重受损,这一缺陷成为他内心自卑与扭
【菜科解读】
靳如超,1960年出生于江苏宿迁,后随家人迁至河北石家庄。
他的人生从一开始就充满了坎坷与不幸,八岁时因中耳炎治疗不当导致听力严重受损,这一缺陷成为他内心自卑与扭曲的起点。
在学校里,他因听力问题遭受同学的嘲笑和排挤,逐渐变得孤僻、暴躁。
成年后,靳如超的婚姻生活也充满波折,他与第一任妻子婚姻破裂,之后又经历了多次感情挫折,这些经历进一步加剧了他内心的怨恨和仇恨情绪。
他将自己的不幸归咎于社会和他人,逐渐萌生出报复社会的邪恶念头。

2000年秋天,靳如超回到石家庄,此时的他已经彻底被仇恨蒙蔽了双眼。
他开始精心策划一场惊天动地的爆炸案,以发泄内心积压已久的怨恨。
他四处寻找制作炸药的原料,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大量的硝铵炸药、雷管和导火索等物品。
为了掩人耳目,他将炸药分批藏匿在不同的地方,包括自己的住处、亲戚家以及一些偏僻的角落。
在准备炸药的同时,靳如超还对爆炸目标进行了细致的筛选。
他将目标锁定在曾经与他有过矛盾和纠纷的人及其家属的住所,以及他认为对自己不公的单位和社区。
他绘制了详细的爆炸地点地图,标记出了每一个目标的具体位置,并计划在不同的时间引爆炸药,以造成最大程度的破坏和伤亡。
2001年3月16日凌晨,这个原本宁静的城市被靳如超的疯狂行径彻底打破。
凌晨4时16分,靳如超首先来到了位于石家庄市建一公司宿舍1号楼,这里居住着他的前妻及其亲属。
他熟练地安装好炸药,点燃导火索后迅速逃离现场。
随着一声巨响,1号楼瞬间被炸塌,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许多居民还在睡梦中就被埋在了废墟之下。
紧接着,靳如超马不停蹄地赶到下一个目标地点——棉三宿舍19号楼、16号楼。
这两栋楼里住着一些与他有过矛盾的邻居和同事。
他如法炮制,依次引爆了这两栋楼的炸药,巨大的爆炸声再次打破了夜的宁静,两栋楼在爆炸中轰然倒塌,无数生命在瞬间消逝。

随后,靳如超又来到了市五金公司宿舍楼和民进街12号院,这里也有他仇恨的对象。
他毫不犹豫地引爆了炸药,这两处地点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惨重。
在短短几十分钟内,靳如超在石家庄市的五个不同地点连续制造了五起爆炸案,共炸毁了五栋居民楼,受害人多达一百零八人,其中三十八人当场死亡,七十人受伤,同时还造成了大量的财产损失。
整个石家庄市陷入了巨大的恐慌和悲痛之中,人们不敢相信这样惨无人道的暴行竟然会在自己的身边发生。
爆炸案发生后,石家庄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工作。
警方通过对现场的勘查、走访目击者以及分析爆炸残留物等方式,逐渐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靳如超。
靳如超在作案后仓皇出逃,他先后逃到了河北、天津、广西等地,试图躲避警方的追捕。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警方在全国范围内发布了通缉令,并展开了大规模的搜捕行动。
各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形成了一张严密的追捕大网。
经过十多天的艰苦追捕,2001年3月23日,靳如超在广西北海市被警方成功抓获。
当警方将他押解回石家庄时,沿途的群众纷纷围拢过来,对这名恶魔表示愤怒和唾弃。
2001年4月29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靳如超特大爆炸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大量的证据,证明了靳如超的犯罪事实。
靳如超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他却毫无悔意,甚至在法庭上还表现出一种疯狂和傲慢的态度。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靳如超为了报复社会,精心策划并实施了特大爆炸杀人案,其行为构成了爆炸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后果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靳如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靳如超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了靳如超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01年4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靳如超被依法执行死刑。
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自古以来便聚集了一系列诡异的传说,仿佛在这片土地上,神秘与现实交织成了一幅无法捉摸的图景。
古往今来,人们通过各种渠道传颂着这些诡异的事件,让这些奇幻的故事在历史的长河中闪烁着属于自己的光芒。
然而,现代社会的人们更加崇尚科学,对于神秘的事件更多地倾向于寻求合理的解释。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传统的神秘传说逐渐被现实的光芒冲散,被视为刑事案件的一种角度。
诸如埃及公主像,曾经是诅咒之路的象征,一尊木乃伊的命运被流传成了无数个关于诅咒的传说。
然而,现代的科学解释也为这些诡异的事件提供了更为合理的解读,让人们逐渐对诅咒的神秘感产生怀疑。
在世界的其他角落,类似的奇异事件也在上演。
欧洲中世纪的吸血鬼传说,虽然在现代的医学解释下被纳入了生理病症,但仍然让人不禁想起那个神秘的时代。
就如同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的肖诺夫哥罗德歌剧院,歌唱家的神秘目光竟然有着致命的力量,引发了一系列不可思议的连锁反应。
在这个充满了科技和信息的时代,神秘与现实之间的界限变得越发模糊。
虽然科学已经为很多神秘事件提供了解释,但人类对于未知的渴望依然存在。
这些诡异的传说,或者是古代人们用来解释自然现象的幻想,又或者是现代人们用来满足探险精神的谜题,无论如何,它们都是历史长河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张友添,这个恶魔般的存在,成为了当地居民的噩梦。
张友添出生于河源市东源县蓝口镇一个普通农村家庭,早年生活的不顺让他性格逐渐扭曲,内心充满了对社会的怨恨和报复心理。
他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还染上了赌博等恶习,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罪恶初现:首次血腥杀戮2003年8月,张友添的罪恶之旅悄然开启。
当时,他在河源市源城区结识了一名卖淫女。
在发生关系后,两人因嫖资问题产生了激烈争执。
张友添心生恶念,趁卖淫女不备,用枕头将其捂死,随后抢走了她身上的财物。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但内心的恐惧并未阻止他继续犯罪,反而让他在这条血腥道路上越走越远。
疯狂作案:多地辗转行凶从2004年开始,张友添的犯罪行为愈发疯狂。
他常常以搭顺风车或者寻找性伴侣为借口,接近受害者。
2004年1月16日晚上,张友添在河源市源城区搭乘了一辆摩托车,谎称要去一个偏远地方。
当摩托车行驶到一处偏僻路段时,张友添突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凶器,残忍地将摩托车司机杀害,抢走摩托车和身上的少量钱财后逃离现场。
同年11月,张友添来到惠州市。
他在一家娱乐场所认识了一名女子,并将其带回自己的出租屋。
在出租屋内,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张友添再次兽性大发,用木棍将女子活活打死,然后对尸体进行了猥亵,并搜刮了屋内值钱的物品。
2005年1月,张友添回到河源市。
他在市区四处游荡,寻找新的作案目标。
1月17日,他以找工作的名义进入一家工厂,结识了一名女工。
当晚,他潜入女工的宿舍,趁女工熟睡之际,用铁锤将其杀害,抢走手机和现金后迅速逃离。
此后,张友添的犯罪手段愈发残忍。
他不仅继续杀害无辜的女性,还将魔爪伸向了男性。
2005年10月,他在河源市连平县以搭车为由,将一名男性司机骗至偏僻处杀害,抢走车辆和财物。
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张友添辗转河源、惠州等多地,疯狂作案,共杀害十人,给当地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恐慌。
天网恢恢:恶魔终落法网张友添的疯狂犯罪行为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
河源、惠州等地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警方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分析监控录像和梳理案件线索,逐渐锁定了张友添的行踪。
2006年1月28日,警方在河源市源城区某出租屋内将张友添成功抓获。
在审讯过程中,张友添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律审判:正义得到伸张2006年12月8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友添连环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的证据,证实了张友添的犯罪事实。
张友添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法院认为,张友添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多项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数罪并罚,判处张友添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友添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07年11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08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张友添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