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绰号“冷血屠夫”的连环杀手在短短一年内疯狂作案18起,导致18名无辜群众遇害,年龄跨度从12岁少女至70
【菜科解读】
2000年,河南安阳及周边地区笼罩在一片恐怖氛围中。
一名绰号“冷血屠夫”的连环杀手在短短一年内疯狂作案18起,导致18名无辜群众遇害,年龄跨度从12岁少女至70岁老人。

凶手元秋伏,1952年生于河南省林州市东岗镇,身高仅1.65米,其貌不扬的外表下隐藏着扭曲的性变态心理与反社会人格。
他早年因强奸未遂被判刑18年,1998年出狱后非但未悔改,反而将监狱经历转化为更残忍的犯罪手段,形成一套“选择独行女性、尾随至偏僻处、以钝器击头后实施性侵”的固定作案模式。
1999年3月12日:首案发端
元秋伏在林州市合涧镇锁定独行回家的19岁女青年李某。
他尾随至村外玉米地,用事先准备的铁锤猛击李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后实施性侵。
此案成为其“犯罪实验”的开端,此后他不断优化作案手法——改用更隐蔽的砖头、木棍,并随身携带麻绳、胶带等工具控制受害者。
1999年5月-2000年7月:跨区域疯狂作案
元秋伏的犯罪足迹遍及安阳、鹤壁、新乡三市交界地带,专挑城乡结合部的工厂女工、学生、拾荒者下手。
1999年11月3日,他在安阳县水冶镇将12岁小学女生王某骗至废弃窑洞,用石块砸死并猥亵尸体;
2000年4月15日,鹤壁市山城区70岁老妇张某因拒绝其抢劫要求,被用锄头活活打死。
最令人发指的是2000年6月23日,他在新乡县七里营镇对怀孕5个月的孕妇刘某下手,导致一尸两命。
2000年8月4日:终局之案
元秋伏在林州市临淇镇物色到第18名受害者——28岁的女教师郭某。
当他在郭某下班途中准备行凶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异常。
元秋伏仓皇逃窜至附近山洞,用随身携带的敌敌畏农药自杀未遂,次日被警方抓获。

元秋伏的变态心理源于多重因素:
童年创伤:其父早逝,母亲改嫁后对他疏于管教,少年时期频繁遭受邻里欺凌,形成“世界充满恶意”的认知偏差。
性压抑扭曲:长期单身导致性需求压抑,1980年因强奸未遂入狱后,狱中暴力文化进一步强化其“以暴力获取性满足”的扭曲逻辑。
反社会人格:出狱后无法适应社会,将失业、贫困归咎于“社会不公”,通过杀害弱势群体宣泄愤怒,并从受害者痛苦中获得变态快感。
警方在其藏匿的山洞中发现大量犯罪笔记,记录着“今天又找到一个合适目标”“她的叫声让我兴奋”等病态文字,佐证其预谋性犯罪特征。
该案侦破面临三大难题:
跨区域作案:凶手流窜于三市交界,行政区划壁垒阻碍信息共享;
证据链断裂:多数现场被雨水冲刷,仅3起案件提取到模糊脚印;
凶手反侦查强:每次作案后更换发型、服饰,甚至伪装成拾荒者躲避盘查。

转机出现在2000年7月。
安阳市公安局引入刚普及的DNA技术,对第17起案件受害者指甲缝中的皮肤组织进行检测,与监狱系统数据库比对后锁定元秋伏。
警方随即组建200人专案组,通过调取其出狱后的活动轨迹、消费记录,结合目击者描述,最终在临淇镇发现其踪迹。
2001年3月15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犯罪事实认定:元秋伏故意杀人罪成立18起,其中16起兼具强奸、抢劫、侮辱尸体等情节;
量刑依据:根据《刑法》第232条、第236条,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且系累犯;
判决结果: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1年6月1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元秋伏被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