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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锦州宋相贵特大爆炸案全纪实

时间:2026-01-03来源:网络作者:小菜点击数:
简介:1999年,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一个普通居民区因一场蓄谋已久的爆炸案陷入血色深渊。

案件主角宋相贵,时年43岁,原为锦州某工厂职工,因性格孤僻、长期与邻里存在土地

【菜科解读】

1999年,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一个普通居民区因一场蓄谋已久的爆炸案陷入血色深渊。

案件主角宋相贵,时年43岁,原为锦州某工厂职工,因性格孤僻、长期与邻里存在土地纠纷,逐渐积累下深重的怨恨。

据调查,宋相贵曾多次因宅基地边界问题与邻居发生冲突,甚至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处理,但其报复心理非但未收敛,反而愈发扭曲。

1999年8月,他决定以极端手段“终结”矛盾——制造一场惊天爆炸。

案发经过:凌晨的死亡之音

时间:1999年8月7日凌晨3时15分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卫东街某居民楼

人物:宋相贵(主犯)、19名无辜居民(含3名儿童)

当日凌晨,宋相贵携带自制的炸药包潜入与自己有矛盾的邻居家楼下。

该居民楼为五层建筑,宋相贵将炸药安置在一楼与二楼之间的楼梯拐角处——此处是居民出入的必经之路。

他点燃引线后迅速逃离现场。

3时15分,一声巨响撕裂夜空,整栋楼剧烈震颤,火光冲天。

爆炸导致一楼至三楼的墙体坍塌,19名熟睡中的居民被埋于废墟之下,其中8人当场死亡,11人重伤。

现场惨状令人触目惊心:混凝土碎块、扭曲的钢筋与血肉模糊的肢体交织,幸存者哭喊声与救援人员的呼叫声混成一片。

警方接警后迅速封锁现场,但宋相贵已逃之夭夭。

追凶与审判:正义虽迟但到

追凶过程:爆炸发生后,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通过现场遗留的炸药成分、宋相贵的社会关系及近期活动轨迹,锁定其为嫌疑人。

8月9日,警方在锦州郊区一处废弃工厂内将宋相贵抓获。

审讯中,他承认因长期受邻里“排挤”而萌生报复念头,并详细交代了炸药制作过程——其利用工厂工作之便偷取雷管,混合硝酸铵等化学品制成炸药。

审判结果:1999年12月,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爆炸罪”判处宋相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者家属共计120余万元。

宋相贵不服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00年3月,宋相贵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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