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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陕西商县龙治民系列连环杀人案纪实

时间:2026-01-03来源:网络作者:小菜点击数:
简介:1985年的陕西商县,大多地方被群山环绕,交通闭塞,村民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质朴生活。

在这个看似平静的县域里,一些离奇的失踪事件却悄然发生,打破了乡村往日

【菜科解读】

1985年的陕西商县,大多地方被群山环绕,交通闭塞,村民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质朴生活。

在这个看似平静的县域里,一些离奇的失踪事件却悄然发生,打破了乡村往日的宁静。


龙治民,这个日后让整个商县乃至全国都为之震惊的名字,当时只是商县闫家桥村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

他身材矮小,其貌不扬,自幼父母双亡,缺乏良好的教育和家庭关爱,性格变得孤僻、自私且冷漠。

成年后的龙治民好吃懒做,不愿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整日游手好闲,在村里口碑极差,村民们都对他敬而远之。


罪恶萌芽,首次伸向无辜

1983年到1985年期间,商县及周边地区不断有人失踪。

起初,这些失踪事件并未引起太多的关注,人们大多以为是外出打工未归或者遭遇了意外。

然而,随着失踪人数逐渐增多,一种不安的氛围开始在当地蔓延。


龙治民的罪恶之路始于他对金钱的贪婪渴望。

1983年2月27日,龙治民以帮忙干活为由,将路过闫家桥村的杜长英骗至家中。

杜长英是个朴实的农民,毫无防备地跟着龙治民走了。

到了龙治民家后,龙治民趁杜长英不备,用木棒将其打昏,然后用绳子勒死。

随后,他在杜长英身上搜出了1.85元现金和一张卖麦草的条子。

龙治民拿着这张条子到供销社,冒领了杜长英的卖草款。

这是龙治民第一次杀人,他的内心没有丝毫的恐惧和愧疚,反而被这种不劳而获的“收获”所刺激,罪恶的欲望开始膨胀。


疯狂作案,人间炼狱形成

从第一次杀人尝到甜头后,龙治民便一发不可收拾。

他以提供工作、帮忙办事等各种借口,将一个个无辜的人骗到家中。

他的作案手法十分残忍且相似,先是用工具将受害人打昏,再用绳子勒死。

为了掩盖罪行,他在自家院子里挖了多个土坑,将尸体掩埋其中。


随着时间的推移,龙治民的胆子越来越大,作案频率也越来越高。

他的家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腐臭味,但他却毫不在意,依旧继续着他的杀人勾当。

他不仅杀害成年男性,连妇女和儿童也不放过。

1985年1月11日,上官坊乡一个十三岁的女孩郭春玲在上学途中失踪。

原来,龙治民以给她找活干为诱饵,将郭春玲骗至家中杀害。

这个天真无邪的女孩,就这样惨死在了龙治民的魔掌之下。


龙治民的妻子闫淑霞,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他的帮凶。

闫淑霞精神有些不正常,但她在龙治民杀人后,有时会帮忙处理尸体,甚至在龙治民作案时,还会在旁边协助。

这对邪恶的夫妻,在他们的家中制造了一个人间炼狱,四十八条鲜活的生命在这里消逝。


失踪频发,警方介入调查

随着失踪人数的不断增加,当地警方开始重视起来。

1985年5月,公安机关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侦破这一系列失踪案件。

警方对商县及周边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排查和走访,收集了大量的线索。


在调查过程中,杜长英的哥哥杜长年发现弟弟失踪后,四处寻找。

他得知弟弟曾和龙治民在一起,便找到了龙治民。

龙治民支支吾吾,无法说清杜长英的下落。

杜长年觉得事情蹊跷,便将龙治民扭送到了公安机关。

与此同时,另一路寻找失踪人员郭春玲的民警,也发现郭春玲的失踪与龙治民有关。

于是,龙治民成为了这系列失踪案件的重点嫌疑人。


真相大白,罪恶昭然若揭

1985年5月29日,警方对龙治民的家进行了仔细的搜查。

当警察走进龙治民家的院子时,一股浓烈的腐臭味扑面而来。

在院子东侧的一个菜地里,警方发现了大量堆叠在一起的尸体。

经过进一步的挖掘,又在其家西侧化肥池、门东侧菜地里发现了更多尸体。

经清点,共有四十八具尸体,这个数字让在场的所有人都震惊不已。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龙治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他交代,自己杀人主要是为了抢夺钱财,还声称自己是为国家除害,杀的都是“废人”。

这种荒谬的言论,充分暴露了他扭曲的心理和极端的自私自利。


法律审判,正义终得伸张

龙治民系列连环杀人案震惊了全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1985年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龙治民夫妇进行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龙治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连续故意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判处龙治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闫淑霞虽精神有一定障碍,但在龙治民杀人过程中有一定的协助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龙治民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1985年9月2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98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龙治民的死刑判决。

随后,龙治民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血色狂徒:广东成瑞龙连环杀人案纪实

1996年6月至2005年1月,成瑞龙伙同兰启荣等人在广东、广西、湖南、浙江、重庆等地流窜作案,制造10起特大案件,杀害13人,其中包括4名警察和2名无辜儿童。

这起案件因作案手段残忍、跨省流窜时间长、社会危害性极大,被列为公安部A级督办案件。

2009年5月31日,成瑞龙在江西赣州因抢劫罪落网,2010年11月2日被执行注射死刑。

恶魔初现:南海绑架案的罪恶开端1995年冬夜,成瑞龙纠集兰启荣、成胜、成海芳等人在广东南海桂城策划绑架海鲜档老板。

他们以谈生意为名诱骗老板开门,将一家三口绑架后索要20万元赎金。

成瑞龙独自离开时劫走老板手机、1万港币及数千元现金,并安排兰启荣收钱。

成胜在控制人质时被警方抓获,成海芳逃亡途中被击毙。

此案暴露出成瑞龙冷血狡诈的犯罪特质——他不仅对受害者毫无怜悯,更将同伙视为可抛弃的棋子。

血色扩张:从绑架到枪杀的犯罪升级桂林房地产老板劫杀案1997年4月,成瑞龙与兰启荣在桂林七星公园附近盯上房地产老板。

两人潜伏至凌晨1时,在楼梯拐角处用尖刀和铁链制服受害者。

当老板反抗时,兰启荣失手将刀刺入其胸口,成瑞龙为灭口连捅数刀。

此案标志着成瑞龙从单纯谋财转向暴力升级,其作案工具从冷兵器升级为枪支。

北海老警察抢枪案1998年3月,兰启荣在北海发现独居老警察,用铁锤将其砸死后抢走配枪。

这支64式手枪成为成瑞龙后续犯罪的核心工具,他甚至在狱中回忆时称“得到枪后胆子大了很多”。

该案暴露出基层警务安全漏洞,也凸显成瑞龙对暴力的病态依赖。

肇庆证券所枪杀案1998年5月,成瑞龙在肇庆证券交易所盯上取款男子。

他尾随至小巷用枪挟持,因受害者反抗导致走火自伤。

为掩盖行踪,他当街枪杀受害者,此案引发肇庆全市戒严,但成瑞龙已逃往佛山。

佛山血夜:四名警察的英勇牺牲1998年5月22日晚,成瑞龙与兰启荣在佛山亲仁西路被两名便衣警察盘查。

成瑞龙突然拔枪射击,导致一名警察当场死亡,另一名重伤。

逃跑途中,他们又遇两名骑摩托车巡逻的警察,成瑞龙再次开枪,造成一死一伤。

这起案件震惊全国,佛山警方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20万元追凶。

犯罪心理剖析成瑞龙在供述中称:“杀了那么多人,进去就死定了,要脱身必须杀了警察。

”这种将暴力视为唯一生存手段的逻辑,折射出其反社会人格的彻底异化。

他甚至在狱中炫耀:“当时我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做事要果断绝一点。

”跨省逃亡:从悍匪到阶下囚的蜕变重庆枪杀治安员案1999年,成瑞龙在重庆盘查时枪杀治安队员,其反侦查能力达到顶峰。

他通过化名“周全”、伪造福建口音、频繁更换藏身地等方式逃避追捕,甚至在2001年与同伙“小九一”入室抢劫时,因受害者反抗而灭门。

江西狱中现形记2005年1月,成瑞龙在江西龙南县抢劫保险柜后跳车逃亡,被送医时谎称“周全,福建人”。

警方仅以抢劫罪判处其7年有期徒刑,但2009年指纹比对揭穿其真实身份。

这一戏剧性转折源于公安部“清网行动”的科技赋能——全国在逃人员指纹库的建立,让成瑞龙精心编织的谎言土崩瓦解。

审判时刻:恶魔的末日狂欢一审认定罪行2010年2月21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故意杀人罪:杀害13人抢劫罪:劫财28.8万元,致2人重伤强奸罪:强奸少女1人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法院认定其“作案手段特别凶残,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虽主动供述强奸罪行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二审终极裁决2010年7月9日,广东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成瑞龙在法庭上提出三个特殊请求:佩戴黑框眼镜示人(被拒)捐赠遗体(未执行)见前女友和孩子(未获准)这些请求暴露出其扭曲的自我认知——既想维持“斯文”形象,又试图以遗体捐赠寻求救赎,更妄图用亲情软化司法判决。

执行死刑:血色终章的警示2010年11月2日上午10时14分,佛山殡仪馆内,成瑞龙被法警押上执行床。

当剪刀剪开其衣袖时,他盯着天花板喃喃自语。

这个曾叫嚣“能杀130人”的恶魔,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未留下一句道歉。

白银连环杀人案纪实:14年间11名少女遇害,追凶28年恶魔终落网

1988年至2002年,甘肃省白银市及内蒙古包头市,这座以矿业闻名的西北工业城市,被一场持续14年的连环杀人案拖入深渊。

从1988年5月26日首起案件发生,到2016年8月26日凶手落网,28年间,11名年轻女性在自家或工作场所惨遭杀害,案件跨越两省三地,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悬案之一。

白银,这座本应因铜矿而闪耀的城市,却因“杀人狂魔”的阴影笼罩,成为公众记忆中“恐惧”的代名词。

人物:恶魔的伪装与受害者的群像高承勇,1964年生,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人,案发前为白银市永川铜厂临时工。

他外表憨厚沉默,婚姻美满,育有两子,平日以卖菜、打工为生,邻居评价其“老实得过分”。

然而,在这副人畜无害的面孔下,隐藏着一个冷血连环杀手的灵魂。

高承勇作案动机复杂,兼具性变态、报复社会与控制欲,其犯罪手法之残忍、反侦查能力之强,令警方一度束手无策。

11名受害者:“小白鞋”(1988年首案受害者):23岁,白银公司女工,因爱穿白色球鞋得名,遇害时全身赤裸,颈部被割开,下身血肉模糊;

19岁女店员(1994年):白银市供电局食堂员工,被性侵后用皮带勒死,尸体被塞入食堂冰柜;

8岁女童(1998年):唯一未成年受害者,放学途中被拖入地沟,遭受性侵后被扼颈致死,下体被塞入草纸;

28岁新娘(2000年):案发前三天刚举办婚礼,在家中被割喉、性侵,丈夫回家时撞见凶手逃窜背影;

29岁女教师(2002年):最后一名受害者,被用红色毛衣勒死,尸体呈跪姿,床头留有高承勇的指纹……她们或是工厂女工、或是学生、或是新婚妻子,本应拥有平凡却幸福的人生,却因高承勇的扭曲欲望,永远定格在青春年华。

事情经过:14年间的11次死亡预告第一阶段:血腥开端(1988-1994)1988年5月26日18时,白银公司女工“小白鞋”下班后未归,家人发现其死于家中卧室。

现场惨不忍睹:死者全身赤裸,颈部被利刃割开,伤口深达脊椎,下体被锐器刺穿,床头留有42处刀痕。

警方推测凶手为25-40岁男性,身高1.7米左右,可能从事体力劳动,但受限于当时DNA技术,案件陷入僵局。

1994年7月27日,白银市供电局食堂内,19岁女店员被同事发现死于冰柜。

她同样全身赤裸,颈部有勒痕,下体被塞入食堂的馒头。

法医鉴定,死者生前遭受性侵,死亡时间为前一日深夜。

警方发现,两起案件凶手均选择独居女性,作案后清理现场,且具备极强的心理素质——这成为后续侦查的关键线索。

第二阶段:疯狂升级(1998-2000)1998年成为案件最血腥的一年。

1月16日,白银市胜利街29岁女青年遇害,现场留有精斑与指纹;

1月19日,29岁女青年杨某某在家中被割喉、性侵,尸体呈跪姿;

同年11月30日,8岁女童姚某某在放学途中失踪,次日尸体在地沟中被发现,下体被塞入草纸,肛门被撕裂。

这三起案件中,凶手开始对儿童下手,且作案时间间隔缩短,手段愈发残忍。

2000年11月20日,白银市棉纺厂28岁女工罗某某在新婚家中遇害。

她被割喉、性侵,丈夫回家时撞见一名男子从阳台逃窜,仅看清其穿深色夹克。

此案成为唯一一起有目击者的案件,但受限于当时监控技术,凶手再次逃脱。

第三阶段:最后狂欢(2001-2002)2001年5月22日,白银市妇幼保健院28岁护士张某在家中被害,颈部被电线勒死,现场留有精斑;

2002年2月9日,25岁女青年朱某在白银市水川路家中遇害,被用红色毛衣勒死,尸体呈俯卧状。

这两起案件中,凶手开始使用受害者衣物作为凶器,且作案时间选择在春节前后,显示出其对节日氛围的扭曲挑衅。

侦查转折:科技破局与凶手落网传统侦查的困境28年间,警方投入警力超万人次,排查嫌疑人十余万,绘制画像数百份,但始终未能锁定凶手。

高承勇的反侦查能力极强:他作案后彻底清理现场,从不留下毛发、烟头等物证;

选择流动人口密集的城郊结合部作案,便于混入人群;

且作案后立即返回榆中县老家,切断与白银的联系。

科技破案的曙光2016年,公安部启动“疑难命案积案攻坚行动”,白银案被列为头号目标。

警方首次运用“Y-STR染色体检验技术”,通过比对高承勇远房堂叔的DNA,锁定榆中县青城镇高氏家族。

随后,警方秘密采集高承勇指纹与DNA,与案发现场物证完全匹配。

2016年8月26日,高承勇在白银市工业学校小卖部被捕,其到案后对11起案件供认不讳。

审判与反思:罪恶的代价与社会的救赎法庭审判:死刑的必然2017年7月18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判处高承勇死刑。

法庭审理查明,高承勇作案动机包括“报复女性”“满足性欲”“追求刺激”,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高承勇当庭表示不上诉,2018年3月3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他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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