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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凶杀大案,沈阳杀人恶魔王强?

时间:2026-01-03来源:网络作者:小菜点击数:
简介:欢迎大家阅读“景德镇南河公安”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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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2日,沈阳皇姑区北行大世

【菜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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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2日,沈阳皇姑区北行大世界舞厅,一个中年男人的目光不住地盯在了舞女身上。

这个男人叫刘学新,男,56岁。

曾是一家有200多名工人的沈阳市铁西霁虹电梯制造厂原厂长。

工厂倒闭下岗后喜欢上了跳舞。

舞跳得好,出手又大方,很多中年舞女都愿意做他的舞伴,大家都管他叫“大老刘”。

刘学新见到舞女张某佩戴金首饰,心里有些难以接受。

他感觉自己作为曾经的厂长,生活应该比她们要富足。

现在沦落到这个样子的自己,心理很不平衡

此后,他居然产生了抢劫杀人的念头,他经常跳舞,舞技娴熟,很快就和张某熟悉了起来,之后刘学新约了张某来到自己家中,该发生的发生了,不改发生的也发生了。

在自己家中用铁锤猛击张某头部致其死亡,随后用尖刀、钢锯将尸体分解,并将尸块装入塑料袋后抛尸。

刘学新抢走张某人民币40余元,及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等物品。

做了第一起谋财害命的案件,他的心吓得都要跳了出来,可是,从第二起杀人后,他就不再害怕了。

2005年3月28日10时许,刘学新来到皇姑区北行大世界舞厅将舞女王某骗到家中,与王某发生性关系后,刘学新采用上述手段,将王某杀死,并将尸体分解后抛尸,抢走王某30余元及金手链等物品。

之后,从2005年5月20日—2005年10月31日,刘学新又以相同手段杀死5名舞女,并抢走被害人财物。

刘学新自己在公安机关供认,自己一共作案15起,杀害15名舞女。

可为什么检察院只起诉了7起?就是这样一个已经56岁的中年男子在一年内竟疯狂地连续杀害了多名舞女,且被害人大部分都是在同一家舞厅与其相识后被骗走的。

有时他甚至一天杀一个,连续两天都杀人,并且每次都碎尸、抛尸。

他在一年时间内共作案15起,杀害15名舞女。

刘学新每次作案都将被害人尸体分尸,尸块分多个地点抛尸,有的尸块抛在三丈多深的深井中,后来井又被填死,铺上了柏油路,案发后部分被害人尸体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已经找不到,在被告人家中提取血迹鉴定后,只鉴定出7人的DNA,所以,检察院根据各种证据只认定7起案件。

昨天上午,被告人刘学新被带上了中法11号法庭。

这是一个身材偏瘦,略微秃顶,小眼睛、小脸形,长相非常普通的中年男人。

他的情绪很平稳,没有害怕的表情,也没有表现出对被害人家属丝毫的歉意,抬头挺胸地坐在被告席上。

法庭上,公诉人对刘学新进行了讯问,刘学新以非常“平淡和诚恳”的态度回答了每一个提问。

在当庭供诉杀人手段和过程时,他竟然如同叙述一件平常事儿一样,娓娓道来,甚至在回答有些问题时他竟笑出了声。

以下是检察机关公诉人在法庭和刘学新的对话:

公诉人:你是怎么产生杀人念头的?

刘学新:我没钱呀,我以前是个厂长,后来下岗了,看到别人生活的那么好,我就心里想着我以前的生活。

公诉人:为什么要上舞厅找作案目标?你经常在那里跳舞不怕露馅吗?

刘学新:舞厅的女人也是比较孤单的,也想找个舞伴啥的。

我正式抓着了这一点一次次才能得手

公诉人:你一般选择什么样的人下手?

刘学新:带首饰的,看着漂亮,有钱的。

公诉人:为什么在自己家里作案要呢?

刘学新:难道我要在大街上??家里才最安全,到别的地方怕有疏忽被人发现。

而且在家里也方便,一是被害人很容易被骗来,另外作案后我分尸也方便。

公诉人:你每次抛尸地点是固定的吗?

刘学新:对,固定有五个抛尸地点。

第一个在于洪区荷兰村附近,第二个在田义屯后身,第三个在四台子高速公路附近,第四个在白山路立交桥附近,第五个在于洪区文大线附近。

公诉人:为什么要杀人并分尸?

刘学新:我抢了她们的东西,再放了她们我不露馅了吗,我就怕她们报案。

不分尸,我也不能将整个尸体扛出去啊。

这样目标小,也怕被警察发现。

公诉人:被害人为什么会信任你并到你家里去呢?

刘学新:这就是臭味相投吧。

我约她们到家里,她们就明白是啥意思。

要不我就先请她们吃饭,或者买点东西,一点小恩小惠她们很容易就上钩了。

公诉人:你作了那么多起案件不害怕吗?

刘学新:干完第一起时很害怕,在家躲了几天见没什么动静,胆子就大了,第六天我就杀了第二个人,这样来钱太快了。

公诉人:你抢的首饰卖了多少钱?

刘学新:一共也就三、四万块钱吧,根本不“值个儿”。

公诉人的提问,刘学新回答得很干脆也很直接。

这令旁听席上的被害人家属们气愤不已,有的家属曾试图踢打刘学新,但都被法警一一制止。

一位被害人的老父亲,含着眼泪低声自语:“姑娘长这么大,我都舍不得打啊!”

然后刘学新这个恶魔却不以为然,真是恶魔在人间。

公诉人:你的作案工具是什么?

刘学新:钢锯、锤子、两把刀。

公诉人:一般你都会把被害人带到你家?

刘学新:对,这比较安全。

而且作案后,刀我都藏到离我家500米远的一个大石头下面,其他工具藏在家里厨房的暖气管子后面。

公诉人:回家后你就直接作案?

刘学新:有的是,有的就先发生关系后再动手。

动手都在厕所里……

公诉人:那你妻子一直不知道?

刘学新:我妻子不知道,我怎么敢让她知道,在她回家之前把血什么的冲掉,然后把尸块装进塑料袋扔到外面荒地,什么立交桥底下、河里、荒地里。

处理完事,我妻子也看不出来。

由于刘学新一案起出的舞女尸块大多腐烂难辨,法医费了很大力气拼出七具完整的尸体,检察机关只能认定刘学新的七起命案,基于此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6年11月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刘学新一案,一审判处其死刑。

(来源:小展说大案)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1998年杀人案

2008年12月落网时,犯罪嫌疑人于海洋、李利共同犯罪二起:共同故意杀人一起;

共同抢劫一起;

另外,嫌疑人李利还有三起犯罪事实:1998年在沈阳铁西区杀害一女子;

1993年和2006年分别诈骗10万元、40万元。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二犯均应当数罪并罚,杀人罪与抢劫罪均属严重暴力性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特别是嫌疑人李利,多年来屡次作案,足见其社会危险性,若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嫌疑人于海洋,罪当处死,若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也可考虑死刑并立即执行。

一、犯罪嫌疑人于海洋、李利共同犯罪二起,均为刑事重案。

  1、2008年12月15日孙某一(女,25岁,铁西区人)驾驶自己的一台吉利牌汽车失踪。

21日14时许,桃仙派出所接110群众报警发现车辆。

车内发现一滩血迹,后经鉴定为孙某一所留。

经过警方连续48小时的侦查,发现于海洋、李利具有重大嫌疑。

12月23日晚18时许,于海洋被抓获。

李利也被擒获。

  2、嫌疑人于海洋与李利,2008年10月8日在铁西新玛特广场附近,将被害人王某某(女,32岁,铁西区人)绑架。

通过恐吓、殴打等手段,在抢走一部诺基亚手机、人民币600余元后,又逼问其银行卡密码,提走现金28000余元。

二、犯罪嫌疑人李利,另有一起命案,且涉嫌抢劫与诈骗。

1、李利落网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进一步深挖,嫌疑人李利交待了于1998年5月24日在铁西区的家中将孙某二(女,48岁,和平区人)(当时该女自称王某)杀害并分尸,后将尸体装在在两个袋内抛在皇姑区向工派出所管内的大成车站附近的犯罪事实。

同时还抢走3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

  2、嫌疑人李利还伙同李某曾于1993年以作方便面生意为名诈骗刘某某10万元钱。

3、2006年6月,嫌疑人李利在太原街城管作临时工时,以出租岗亭做生意为由,诈骗周某40万元后,李利就跑去南方玩,直到2008年3月份才回到沈阳。

1989年至1999年,辽宁省沈阳市爆发了一系列持械抢劫杀人案件

1989年至1999年,辽宁省沈阳市爆发了一系列持械抢劫杀人案件,社会公众在破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1995年9月10日,沈阳某区出现一辆临时牌照的汽车,车内有两具男性尸体。

警察检查了现场,得知这两个人死于近距离枪击。

经查证,死者系辽中县人,姓名为胡根、田明宏。

警方为破案做了大量的工作,调查,走访证人,但一时半会儿没有任何线索。

1996年3月初的一天,沈阳警方接到另一起出租车司机失踪案。

民警是失踪人员的妻子,称其丈夫王某某凌晨4点出门上班,结果一去不复返。

同年3月8日上午9点,警方再次接到报案。

沈阳某饲料厂,三名蒙面歹徒将一辆出租车开到工厂办公楼前,向刚取款回来的会计、出纳开了几枪,造成一死一伤,并带走20.7万元现金。

然后飞快的开走了。

警察立即跟踪那辆出租车并找到了它。

歹徒曾弃车逃走。

出租车上有个司机王某某已经死了。

这就是著名的“38”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恐慌。

沈阳警方梳理了近几年的劫车持枪抢劫案件,发现很多案件的相似度都很高。

警方分析了取火犯罪的特点,对比了现场留下的弹壳,认为这些案件是同一批歹徒所为;

这个群体对沈阳市比较熟悉,应该在沈阳生活比较久。

警方决定在全市展开大规模搜查和逮捕。

经过近一个月的搜捕,沈阳警方查获7支手枪和数百名有功人员,但“38”案没有抓获犯罪嫌疑人。

至此,狡猾的歹徒集体消失在人海中,不再作案,不再被曝光。

就在案件调查长时间无法停止的时候,犯罪分子又活跃起来了。

1999年10月19日晚,曹在一住宅区被劫匪枪杀,并带走价值100万元的财物,但这是犯罪分子唯一一次不戴口罩作案。

警方决定大量依靠公众。

从1999年10月22日开始,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了系列案件的细节,从全社会收集线索。

到时候公众提供的很多线索都会聚集在警察特遣部队里。

与此同时,一位姓周的公众向警方提供了关键线索。

他看到了歹徒的脸,警察画了一张歹徒的模仿画像,并向媒体公布了画像。

有人看了仿人像,提供了歹徒曾经开过的两辆摩托车和一辆汽车的车牌。

警察开车找人,把画像分开仿制,很快就把两个嫌疑人关了起来。

1999年10月29日,抓获立功犯罪嫌疑人王家人、王家利。

他们是供认持械抢劫杀人有功的兄弟,供认了他们的三个同伙孙德林、孙德松和王文序。

警方迅速逮捕了孙德林、孙德松和王文序。

随着调查的不时深入,警方发现,从1989年到1999年10月19日,该团伙共作案40余起,造成21人死亡,25人受伤,抢劫财物约300万元。

1999年12月15日,王家人、王家利、孙德林、孙德松、王文序被判处死刑。

每个人都要有对法律的敬畏,对生命的恐惧。

本案五人妄想,置生命于不顾,杀人抢钱,罪大恶极。

案子破了,公众的力量起了关键作用。

是无处不在的公众发现了罪犯的面孔和他们的汽车品牌。

警察能够迅速锁定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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