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惨无人道的天灾死伤惨重,在地震现场也发生了很多灵异事件。
汶川地震灵异事件图片在网上遭到疯狂转载,甚至被传
说起发生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相信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

这场惨无人道的天灾死伤惨重,在地震现场也发生了很多灵异事件。
汶川地震灵异事件图片在网上遭到疯狂转载,甚至被传得非常的诡异,一起来看看汶川地震灵异事件图片!
1、汶川地震诡异佛像在汶川地震中,在附近的很多地方都出现了重灾区,其中北川就是其中的一个重灾区,当时地震导致了北川地区多数地方的房屋倒塌,但是在地震过后,人们却发现了一个非常神奇的地方,那就是在北川地区有一个寺庙。
在这个汶川地震灵异事件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整个寺庙都倒塌了,但是寺庙中的佛像却没有倒塌,甚至可以说是毫发无伤,可是佛像周围的东西却全部都成了灰烬。
在这座观音佛像保存得非常完好没有遭受到任何的损坏,这个场景也让很多民众相信了佛法的力量,在灾后重建之中只要见到观音佛像就要拜一拜烧一烧香祈福保佑。

汶川地震诡异佛像之谜引发了网友的高度关注,各种说法接踵而至,甚至还有人总结了汶川地震灵异事件图片的合集......【查看详情】
2、汶川地震半张脸
说起汶川地震半张脸事件,这是汶川地震灵异事件图片中最令人感到恐惧的。
在地震后的 搜救行动中,救援人员在沉重的预制板下发现了呼吸尚存的陈坚 男,26岁的陈坚被死死压在底下,救援人员立刻展开行动,并随时与他对话确保其意识清醒。
在与救援人员的对话中,陈坚一直十分清醒,状态看起来还比较乐观。
但当救援人员终于将预制板撬开,将他救出来的时候,陈坚却在短短十分钟内迅速失去 了生命的迹象,随后诡异的事件就发生了......【查看详情】

汶川地震灵异图片辟谣
虽然上面提到的两宗汶川地震灵异事件图片,没有被太多的人所重视,尤其是那些信奉科学主义的人来说,这种灵异事件完全就是无稽之谈,并且提出了相关的科学说法,对于佛像不倒的事件,有科学人士认为,主要是由于佛像处在大典的中心,当地震发生之后,所有的建筑都被拉扯开了,加上佛像的底座比较牢固,因此才造成了这样的现象,而并不是所谓的佛像显灵。
关于那个神秘的男孩死因其实可以更容易的解释,因为人长期在困境下,自身会有强烈的求生意识,所以他才能坚持到最后,但是当他被救出来之后,由于这种求生意识的消亡,他就会快速的走向死亡,而关于视频中的画面也只是拍摄角度存在问题造成的。
但是有的人甚至把这件事当做人死后灵魂存在的证据,认为在陈坚死亡之前,灵魂已经游走在四周了,只是他当时想到自己还有妻子小孩,因此以顽强的意志力在坚持着,更把这件事列为中国十大灵异事件。
记者注意到,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历史记录显示,4月10日至17日连续8天内,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境内已先后发生23起3.0级以上地震,其中4次超4级,最大震级为4.4级。
四川省地震局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地震局的专家已在会商和研判,暂不清楚地震原因,后续将在四川省地震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官方消息。
△四川省地震局官网“四川震讯”版块截图 记者注意到,4月16日00时12分,四川内江市资中县发生4.2级地震后,中国地震局迅速启动四级应急服务响应,调度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四川省地震局开展应急处置,要求有关单位开展联合会商,加强震情监测和震后趋势研判,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据九派新闻报道,内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消息,截至4月14日18时,资中县未发现人员受伤,无房屋倒塌或基础设施受损情况,供水、供电、供气及通信网络均保持正常,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充足,民众生活未受影响。
对此 许多网友表示担心 △在中国地震台网发布的相关微博下网友们的留言 来源:都市现场、中国地震台网、四川省地震局 四川发布、人民网、四川应急、九派新闻 编辑:马静欣、郭含笑 校审:吴俊霞、周浩桦、郑创彬
该草案旨在通过地方立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明确基层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标准、人员职责、经费保障及违法处罚细则,填补山东地震群测群防专项制度空白,构建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防震减灾格局。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草案,是山东首次针对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出台专项立法文件。
基层观测网点全覆盖,乡镇至少设1处观测点 针对基层地震监测薄弱环节,草案作出硬性量化要求:县(市、区)地震主管部门需依托地质、水利、养殖等行业现有资源,在每个乡镇、街道确定不少于1处地震宏观异常观测点,同时从中选取不少于2处作为骨干观测点,并配备专用观测设备。
设区市地震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观测数据将直接用于震情趋势会商,打通基层监测与专业研判的通道。
社会观测员定岗履职,依规领取补助 草案专门设置社会地震观测员制度,每处宏观异常观测点需配备1名专职社会观测员,负责日常数据采集与异常上报。
社会观测员一旦发现动物、植物、地下水、气象、地质等疑似地震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向属地县级地震部门报告;
若异常规模大、变化急剧或易引发社会关注,可直接越级上报,后续补报原主管部门,保障异常信息快速传递。
为稳定基层观测队伍,草案明确社会观测员可按照规定领取相应补助,补助标准由省地震局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从制度层面解决基层群防人员激励不足的问题。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疑似地震异常,均有权向地震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相关部门须立即派员现场勘察核查,重大异常需及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明确法律责任,损毁观测设施最高罚20万元 草案同步划定法律红线,强化责任约束。
公职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侵占、毁损、擅自移动地震宏观异常观测设施的行为,草案设定明确处罚标准:单位违法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违法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需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此外,草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规范地震信息发布秩序。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张帅) 今日《济南时报》 邀您速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