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社会中总是有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1997年的上海市,就曾经出现一个专门尾随单身女性的敲头歹徒,在29天内作案13起,伤害了14人,其中2人死亡。
1997年3月18日晚6点多,杨浦区城乡结合部行费家宅,26岁的妇女胡某骑着三轮车从这里经过。
胡某是一个小贩,同老公两人区别在两个地方摆摊,维持生计。
当晚下起了中雨,胡某只能提早收摊。
车子骑到距离家门口只有几百米的一处荒废工地旁时,突然胡某被人从背后猛击。
一根棍子准确的砸到了胡某后脑勺,胡某当即从三轮车上摔下来,倒在积水的地上抽搐。
袭击胡某的歹徒,迅速的在她身上摸索了一番,拿走了她身上仅有的二三十元,随后离开。
胡某的丈夫8点多钟到家,等到9点多钟还不见妻子回来。
正常来说,平时天气好的时候,他们最迟收摊到家也才9点多。
今天又下了雨,妻子应该早回来了。
胡某丈夫担心妻子,于是便出门寻找,没走多远便看到了妻子的三轮车,孤零零的停在路边。
他心中升起了不好的预感,走近一看发现妻子满头是血的倒在地上,已经死去多时。
这个可怜的男人哪经历过这种事情,一时间不知所措,只知道抱着妻子失声大哭。
附近的邻居跑来查看,见状立即报警。
警方赶到现场时,周边已经有很多人围观,现场完全遭到破坏。
警方在不远处发现一根粗木棍,可以确定就是作案凶器。
不过当晚有中雨,木棍上的指纹已经被冲刷掉,只有一些残留的血迹和几根死者的头发。
经过尸检,胡某是被歹徒用木棍猛击后脑,导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的。
歹徒下手非常狠毒,是用尽了全力。
即便是壮实的男人,挨了这一下,也是非死即残。
警方通过对胡某夫妻二人的社会关系调查,发现他们夫妻都是下岗工人,老实巴交的,社会关系很简单,排除情杀。
两人下岗后,从事利润微薄的小生意,只能简单的维持生计。
也不会存在什么竞争对手,会为了这点小钱去干掉他们。
警方认为,这起案件可以排除报复杀人和情杀的可能性,歹徒目的就是为了抢劫。
可是现场没有目击者,歹徒也没有留下指纹、血迹。
最主要的是,歹徒与被害人素不相识,属于随机作案。
所以,这起案件的侦破难度非常大,甚至可以说无法侦破。
不过一般发生此类案件,歹徒都会选择避一避风头,或者去其他地方作案侦破纪实:以免被警方抓获。
可让警方没有想到的是,距离此案仅仅过去了2天,也就是3月20日晚10点50分,宝山区松南新村,又发生了类似的案件。
夜晚,41岁的本地妇女杨某参加完公司的聚会,回到居住的单元楼。
她居住的单元楼一楼有个大铁门,必须用钥匙才干打开门。
杨某发现自己忘了带钥匙,便喊在楼上的丈夫,让他把钥匙扔下来。
丈夫把钥匙扔下去,就坐着继续看电视。
可是时间过去了十几分钟,妻子还没有上来。
丈夫认为妻子应该是喝多了,行动不便,于是穿好衣服下楼接她。
丈夫一直找到1楼,发现妻子竟然满脸是血的倒在了大铁门旁,脖子上的金项链和手上的戒指都不见了。
他顾不上丢失的财物,赶紧喊来邻居将妻子送到医院。
医生诊断是脑部受损严重,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杨某因伤势过重,停止了呼吸。
警察赶到医院,发现歹徒的作案手法和上一起高度相似,应该是同一人所为。
就在警方走访案发现场附近居民时,歹徒又再次作案。
3月21日晚9时10分,共青森林公园,44岁的妇女郑某乘坐124路公交车下车步行回家时,被人敲闷棍抢走了随身的挎包和手上的戒指。
万幸的是,当时有个骑自行车下夜班的女孩发现了受伤的郑某,急忙叫人喊了救护车。
郑某在昏迷了2天后苏醒,保住了性命。
不过当时,由于天色太黑,郑某并没有看到是哪位敲得她闷棍。
让人吃惊的是,第2天附近又发生了对妇女敲闷棍案件,受害人被打昏,财物被抢走。
不幸中的万幸是,保住了性命。
短短几天时间,歹徒连续作案4起,2人死亡,2人受伤。
警方四面出动,在区域加强了巡逻。
在歹徒有可能出现的几个点,都派出了便衣蹲守。
歹徒可能意识到危险,又或许流窜到别的地方,连续一个星期没有此类案件发生。
就在警方认为歹徒可能不会再犯案时,在4月1日到4月6日的这段时间里,杨浦区的殷行、宝山区的淞南、海滨地区又发生了7起类似案件。
被打伤的妇女全部昏迷,伤情有轻有重,好在没有人被打死。
从3月18至4月6日,歹徒已经连续作案11起,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
一时间各种传言满天飞,在极短的时间内在全市闹得沸沸扬扬。
有人说,从西北来了一个专门打闷棍的团伙,每到一个地方就要打够100人,打足人数后才会离开。
有人说,这个歹徒是被妻子带了绿帽的中年男人,专门选择年轻女孩和中年妇女敲闷棍。
更夸张的是,还有人传这是吸血鬼干的,吸血鬼专门在夜里出现,会瞬间移动,专吸女人的血。
总之,当时闹得人心惶惶,女性在夜晚根本不敢出门。
一些工厂防止出事,还为此取消了女工所有的夜班。
无法取消夜班的,就组织青壮男工组成护卫队,将上夜班的女工一个个送上公车。
而女工下了公车后,必须等父亲、丈夫、兄弟来接,否则绝不会走出站台。
中学也取消了夜自习,大学不允许女学生晚上出去,辅导员夜晚7点半就会在宿舍点名。
最夸张的是,一些女生实在没有男性可以接送,就纷纷买了结实的摩托头盔,带着走夜路。
导致,当时头盔销量直线上涨。
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上级领导要求立即破案。
可是没有目击证人,现场没有有价值的线索。
在人口众多的大城市,想找到这个恶魔,无异于大海捞针。
警方分析:歹徒重要的几个作案地点距离并不远,应该在这几个点生活或者工作过,对附近很熟悉;他选择的作案对象都是年龄较大的、身材矮小的妇女为重点目标。
可能是歹徒本身是个瘦小的人,和人搏斗并没有什么把握;从被害人头部形成的伤口判断,歹徒身高在1米7左右,作案工具为铁管、铁棒一类钝器。
警方下一步,可以重点检查是否有人携带这种铁棍。
警方动用了人海战术,晚上在案发地附近四处蹲点,可依旧没有抓住歹徒。
4月14日中午11点多,本应在晚上出现的"幽灵"却一反常态地在白天作案了。
因为这个案子,让整个连环案件有了重大突破。
中午11点多,杨浦区的共青森林公园内,一对老人正在湖边吃点心,突然被人从猛击头部失去知觉。
警方赶到医院时,老太太受伤严重,还在昏迷中。
71岁的老大爷只是轻伤,已经没有大碍。
老大爷虽然刚刚受到惊吓,但毕竟阅历丰富,事情的经过还清晰的记得:我和老伴两人上午在湖边散步,走累了就坐在长椅上吃点东西。
突然,我看到一个矮胖的年轻人,举着一根铁棒走过来。
我年龄大了,反应有些慢,还没站起来就被他一棍子打倒,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看老伴满头是血,昏迷不醒,就急忙找人救命。
歹徒把我老伴的金戒指和金项链抢走了,项链上有鸡心锁片挂件,正面是鸳鸯图案侦破纪实:背面用篆体刻着"明月"二字。
项链是我儿子在香港买的,咱们市里没这款式。
老人还清楚的记着歹徒的相貌,根据老人的描述,警方画出了逼真的模拟画像,分发到各辖区派出所。
同时,一队民警也针对被抢项链展开追踪。
之前歹徒抢走的首饰都很普通,无法追踪。
这次他抢的是从香港购买的项链,本市仅有一条,比较容易追踪。
果不其然,很快警方就有了收获。
4月15日,朝阳百货商场金银饰品处营业员反馈,有个经常来店里修理、重铸首饰的客人,曾在一小时前,来修过带有"明月"二字的挂件,上面有明显的拉断痕迹。
警方拿出模拟像,营业员认出此人就是那个顾客。
营业员并不清楚此人的身份,不过有一次这个客人在柜台外等着修首饰时,有个他的熟人路过,和他打招呼:魏光修,在这干嘛呢?
警方根据这个线索,立即调查本市叫魏光修的人。
由于只是发音,民警们还拼出魏光秀、卫光修、伟光秀等乱七八糟的名字。
经过反复的查找,最后锁定抓捕一个人。
此人叫魏广秀,原籍安徽利辛,中学毕业后到上海当兵。
魏广秀个头不高,身材微胖。
服役的时候,认识了部队服务社当营业员的女孩。
女孩是本地人,长相秀丽,但是比魏广秀大3岁。
魏广秀并不在意岁数,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如胶似漆。
很快,这件事被女孩的父母知道了。
他们都是本地人,虽然家庭条件普通,但毕竟是城市人。
当时城乡差异巨大,魏广秀来自安徽一个小县城,女孩的父母自然看不上。
但女孩是个固执的人,不顾父母的反对离家出走,要与魏广秀结婚。
魏广秀当时还在服役,没有满足结婚的条件,并不能结婚。
于是他便拿出所有的积蓄,在军营附近租了一个小房子给女孩居住,准备等退伍或者提干后就正式结婚。
孤男寡女接触的久了,自然而然的就发生了关系。
两人都是首次,没有经验,并没有做避孕措施,很快女孩就发现自己怀孕了。
所以,问题来了,没怀孕之前,两人的钱刚刚够花;怀孕后,养胎的费用如何解决?
魏广秀只是普通士兵,每月津贴很少。
他家里又是农村的,也无法给予他经济支援。
无奈之下,只能向战友拆借。
可是战友们大多都是农村兵,有的每月发了津贴还要给家里寄走,根本借不到多少钱。
于是,女孩怀孕的这几个月,过得非常辛苦。
未婚夫是军人,平时都必须在军营里不得外出。
女孩挺着大肚子没人照顾,大事小事都要自己做。
由于经济不宽裕,只能基本解决温饱。
吃点肉、喝点鸡汤补身子,是完全不敢想的事情。
好在女孩忍耐性极强,再苦的日子,也咬牙坚持过去了。
十个月后,女孩顺利产下一子,魏广秀喜出望外。
却不曾想,后面的日子更难熬。
有了孩子,开销也就大了。
女孩坐月子没人照顾,一个人每日每夜的带孩子,几乎要疯掉。
更可怜的是,他们连给孩子买套衣服的钱都没有。
女孩产后没有奶水,需要吃一些肘子、鱼汤下来,这个钱魏广秀也拿不出。
而战友那里,能借的都借了一遍了。
此时,魏广秀盯上了自己部队的后勤仓库。
仓库里有一堆废弃铜块,多年没有人过问了。
他认为,自己偷偷的卖一些,根本不会有人发现,换来的钱就可以撑过眼下的难关。
就这样,魏广秀前后偷了好几次,卖给了废品收购站,当作妻儿的生活费。
俗话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几个月后,这家废品收购站因涉嫌收赃,被警察查封,收购站老板很快供出了魏广秀。
魏广秀是军人,派出所无权处理,只能通知部队。
哪怕是一堆废铁,在部队里那就也军用物资。
虽然魏广秀偷盗金额的不大,但是倒卖军用物资是很严重的罪行,魏广秀被军队法庭判刑5年。
魏广秀在狱中积极改造,表现突出,最后提前1年释放。
此时他的儿子已经4岁了,妻子也在苦苦等待着他。
当时是1996年,正值下岗浪潮,找工作很难。
魏广秀没有特殊的技能,又有犯罪前科,没有工厂愿意雇佣他。
就这样坚持了几个月后,魏广秀家几乎到了揭不开锅的地步。
魏广秀做第一个案子当天,他的儿子在院子里玩,看到一个小朋友在吃烤红薯。
而然魏广秀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只能劝儿子不要吃。
儿子大哭起来,闹着要吃。
魏广秀此时心里五味杂陈,心想:连儿子吃块红薯我都没钱买,这样的父亲还算什么父亲。
今天就算是抢,我也要满足儿子这个小小的心愿。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魏广秀做了几年牢,接触的都是犯罪分子,此时早已不是曾经那个热血的军人。
他把心一横,让儿子在家等着,自己就冒雨除了门。
最初他想去偷,但是天已经黑了,每家几乎都有人,没办法入室偷盗。
看来只能去抢了,但是魏广秀个子不高,身体虚胖又没带刀。
如果抢劫期间,对方喊叫,自己不容易脱身。
他想起了在监狱里狱友说的一个方法,打闷棍抢劫。
魏广秀四处寻找目标,当好看到一个妇女骑着三轮车经过。
他随手抄起一根木棍,几步追上去,用力砸向妇女后脑勺。
这是他首次动手,不知道应该用多大力气,就是拼命去打,一棍子就将妇女打死了。
杀了这个妇女,他只找到了二十多元,迅速逃离了现场。
在回家的路上,他买了一个烤红薯给儿子,剩下的钱都给了老婆,说是自己打零工挣得。
第2天,魏广秀就听说,昨天那个妇女死了。
他后怕不已,但是想到儿子昨天吃红薯时露出的笑容,他决定破罐子破摔继续作案。
所幸他还有一点点人性,再杀了2个人之后,他认为自己只是求财,没必要杀人。
于是,后面再作案下手就清了。
民警询问到为什么4月14日那天一反常态在白天抢劫时,魏广秀说:原本他将抢来的首饰中,最不起眼的一条项链送给了老婆佩戴。
4月13日,老婆带着孩子上街的时候,无意间将项链丢了。
这是妻子唯一的首饰,就伤心的哭了起来。
见到老婆哭的这么难过,魏广秀安慰她,明天再送给她一个更好的。
最终在4月14日白天作案侦破纪实:就是为了给妻子补上那条丢失的项链。
老婆看到这条项链,开心的不得了,却如何也想不到这条项链竟然是丈夫抢来的。
4月17日凌晨,魏广秀被抓获。
消息迅速传遍了上海的大街小巷,市民无不拍手称快。
魏广秀在被抓后忏悔道:"希望能给我一次机会,争取活下来去偿还自己所犯下的罪过"。
但是对于这种穷凶极恶的罪犯,宽容就是对他人的残忍。
5月29日,魏广秀因打伤12人,杀害2人,抢劫7000元被判处死刑,于6月13日,执行死刑。
等女人熟睡后,男人缓缓起床,看着摆放在角落的锤子,丝毫没有犹豫,拿起锤子再次回到卧室。
月光透过窗户,照在床上女人美丽的容颜上,男人心生不舍,但想到女人睡前说的话,他不甘心,认为只有杀了她,她才不属于别人,于是,狠狠朝着女人砸下去,女人还没来得及发出声音就惨死男人手上……这女人是28岁的小香,男人是44岁的田某,这一场悲剧都是源于俩人畸形的爱。
九年前,35岁的退伍军人田某,被分配到河南开封通许县林业局做护林员。
那时的小香才19出头,出落得亭亭玉立,她在家里排行老三,也是兄弟姐妹中唯一正常一个,其余三个都痴傻,这可能和她的母亲有关系,因为她的母亲也是痴傻。
一家六口,就有四人智力不正常,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负担确实巨大。
小香从小就吃苦耐劳,一放学就帮着父亲干各种活。
这天,她去割草回家,雨过天晴,远山出现一道绚丽的彩虹,忍不住停下脚步开心地欣赏起来。
小香却不知道,此时,她美丽的笑容深深印在了站在不远处田某的心坎里。
田某经过和别人打听才得知小香的家庭背景,他很怜惜小香,时常帮她干活。
长期和妻子分隔两地,以至于田某忘了自己是一个有妇之夫,俩人的长期接触,让他对小香产生深深的爱恋。
由于小香的三个姐妹都不正常,父亲的爱自然更偏向他们,田某对她的无微不至关怀,让她分不清是父爱爱还是情爱。
后来小香离开村里去读书,田某为了和她在一起,甘愿放弃护林员,追随小香当保安,每当田某拿着一沓的钱给小香,小香从未拒绝,拿身体报恩。
青春靓丽的小香当然也不乏追求者,但都被田某威胁吓退。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村里人看到小香24岁了还没有男朋友,趁着小香假期回家,就介绍了同村的小周给她认识。
小香也没有拒绝,她知道她和田某不会有结果,毕竟,他已婚,有妻儿,或许,他只是图她年轻漂亮,而自己对他仅有依赖和感恩,谈不上爱情。
就这样,小香脚踏两船,可始终纸包不住火,一次,田某偷看小香的手机,得知小周的存在,故技重施,给他发短信拿他全家性命威胁小周和小香分手。
小周不知道田某是哪位,在小香的谎言下,就以为是她的疯狂追求者,没拿他的威胁当一回事,继续和小香保持交往。
小香看到一个个追求者都遭到田某威胁,她知道这段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该结束了。
就在她和小周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前,小香为了补偿田某的所有帮助,两人一番缠绵后,小香提出两人断绝关系,不再往来。
田某想到这些年为小香的付出,到头来却让他拱手相让,他不甘心,爱恨交织涌上心头,他觉得自己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于是,就有了开头一幕。
把尸体肢解抛入河中,还变态的把部分器官焚烧,把骨灰随身携带,他认为只有这样,小香才干永远留在他身边。
6天后,群众发现河中没有四肢和头颅尸体,警方通过侦查,才发现是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小香,根据她的未婚小周提供的线索,田某很快就落网了。
爱而不得杀害,这是爱吗?多么令人毛骨悚然的"爱",爱到极致就是杀死你!得不到就毁掉,是一种过度占有欲下的极端心理。
占有欲,本是一个正常的心理现象,每个人都会有占有欲,但占有欲过度,就会导致很多问题的产生,甚至产生一些极端的想法。
李文安当时是一名开出租车的司机,这为他后期的作案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条件。
仅仅在1995到1999年四年的时间里,利用开出租的便利先后制造40多起抢劫、强奸、杀人,在此期间,强奸了有超过30多名无辜妇女,受害者中不仅包括十几岁的妙龄少女,还包括即将分娩的孕妇也在其中,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作案手法令人发指,此案可以说是建国以来全国少有的特大系列强奸杀案,说到这,我们就会产生疑问,李文作案这么多起,那么他是怎么避开警方的追捕,而且又一次次得手的呢?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现在我们就来说说恶魔李文安。
李文安1967年出生,家住郑州市白寨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庭条件一般。
由于父母对他疏于管教,李文安上学期间就经常接触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可以说跟着他们很快就走入歧途,那时候就经常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
配图到了十几岁青春期以后,李文安的兴趣也有了转变,开始渐渐的关注一些异性类的书籍和影片,这也就慢慢的让李文原本就不安分的心愈发的开始躁动起来,于是无所事事的他整天满脑子都是想着这些事,也正是这个原因让李文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没多久,李文安伙同他人一起轮奸了一名少女,也因为这件事儿获刑9年,直到1992年底刑满释放。
经过国家的一番教育之后,出狱后的他也准备踏踏实实过日子,还和邻村的王某结了婚,婚后两人有了自己的孩子,李文安开始找了份体面的工作。
从逻辑上讲,李文安有了自己的家庭,就更加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家庭才对,但天生就不安分的他很快就变了。
这样的平静生活没过多久,李文安便觉得乏了,就这样,李文安又产生了邪恶的念头。
为了让自己的欲望得到发泄和满足,于是他每到晚上便骑着自行车外出寻找作案目标。
就这样,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受害女性高达30多名。
但不幸的是,在那个极其在意自己名声的年代,受害者们并没有及时报案,而是都选择了忍气吞声,这也就给了李文安可乘之机,也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
1995年2月的一个晚上,李文安再一次外出寻找猎物,这次遇到的是一位刚下夜班回家的年轻女子,李文安再次行凶,先是掐住对方的脖子,然后又把对方拖到一边的公厕旁,准备将其强奸。
由于对方激烈的反抗,再加上李文安下手有些重,等他发泄完之后,清醒过来的李文安才发现对方竟然被自己给弄死了。
而此时的李文安也被吓坏了,于是他赶紧逃离了现场,并于当天逃离开了郑州,逃到濮阳自己的朋友家中。
等到了第二天,受害女子的尸体被人发现,随后警方也来到了现场,经过调查,死者吴某年仅22岁,发现是受害人双手被反绑,裤子被拖至膝盖,那个年代还没有摄像头,想查看录像也是不可能的。
警方推断情杀和拦路行凶两种可能,由于案发时间是晚上,路上也没有什么行为,警方也没能找到目击证人,一时间也没有取得关键性的证据,经过一系列的走访排查,也是收获甚微,因此案件也就被搁置下来。
而作案后逃走的李文安也是坐立不安,整天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就这样一躲就是大半年。
李文安发现警方并没有找到他头上,于是便放松了警惕,但是他并没有准备回家,而是在当地跑起了出租车,他知道自己有命案在身,工作期间以及和别人接触时也都比较低调,但是时间久了,他就又开始不安分了,并且还拉上了自己的朋友梁喜忠。
1996年10月的一个晚上,两人又开始了自己的恶行。
当两人驾车行至濮阳市一个偏僻的公路上时,劫持了一个女青年,将其打昏后便把受害人拉到车上,并对其仅进行了强奸。
事后,李文安并没有打算放过这个女孩,担心女孩会报警,李文安竟然将其杀害,并且尸体就埋在了旁边的一处田地中。
由于地方比较偏僻,受害人也一直没有被人发现。
就这样,两人侥幸又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这就更加让李文安更加肆无忌惮了。
配图1997年6月份,李文安在等待拉客的时候,上来了一位喝得醉醺醺的,看起来20岁左右的女孩,这让李文安再次心生邪念,他趁年轻女子不省人事,直接把人拉回自己的住处,强行发生关系后将人杀害。
这次更加残忍,李文安为了能够毁尸灭迹,这一次她选择了碎尸,把受害人的尸体分别放进多个编织袋扔到河里。
就这样一次次的得手让李文安越来越疯狂了。
过了不到一个月,李文安又强奸并杀害了和男朋友约会回来的张某,并将尸体丢到了一处废弃的井里。
一周之后,张某尸体被附近的人发现并报了警。
警方将此案定特大杀人案,经过询问受受害人的哥哥说,案发当晚,他看见张某搭乘一辆白色的出租车,但没看清楚车牌。
后在得到这条线索之后,濮阳警方便立即对全市的出租车进行了调查。
让人想不到的是,就在警方调查走访期间,李文安竟然再次顶风作案,制造了另外一起凶杀案。
这次李文安用同样的手段残害了一个18岁的花季少女范某,而这一次则是过了两个多月,受害人才被发现在一处废墟中。
因为时间过了太久,也没有接到报案,一时之间也没能找到死者的身份,案件再一次被搁浅。
就这样,李文安再次在警方眼皮子底下逃脱。
时间来到1998年8月18日,李文安再次重操旧业,又将刚参加为朋友生日宴会的赵某劫持,赵某当时已经怀孕八个多月,但毫无人性的李文安依然没有选择放过,而是经过一番蹂躏之后,残忍的将其杀害。
该案也在濮阳市引起市民的强烈关注,警方将此案与之前的案件并列立案,然而李文安的犯罪行为仍没有收敛。
接下来的几个月,李文安故技重施,先后又在濮阳制造了两起惨绝人寰的强奸杀人案,这就给当地民众带来了巨大的恐慌,警方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同时派出了大量警力进行走访调查。
犯下这么多罪行,可能李文安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安,便离开濮阳市,悄悄的回到老家郑州,准备把车开到郑州销赃。
俗话说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1998年11月12日,刚回到家的他就耐不住寂寞,出门寻找作案对象,而此时刚下夜班的董某就成了他的作案目标,直到五天后,董某的尸体才被人发现。
也正是这一次的作案给了警方一线转机,警方发现这次的作案方法和三年前吴某的受害手法非常相似,所以警方怀疑这可能是同一个人干的。
于是,警方成立专案组,并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很快,警察就得到了重要的线索,在走访调查附近的村民中,最终一位名叫李文安的有犯罪前科人员进入警方视线。
1999年2月7日,民警上门时,李文安的妻子说他已经打工几年没回过家了,但他的邻居却又有不一样的说法,经邻居反映,前不久刚看到李文安在家里待过,这样一来,警方就更加坚定了对他的怀疑。
经过一番调查,案件也有了新的进展。
郑州警方得知李文安在濮阳市开过出租车,于是立即联系濮阳警方,希望能协助他们逮捕李文安。
而濮阳警方得到这一消息后也感到非常吃惊,因为濮阳市最近发生的好几起案件,作案手法都和他们郑州的两起杀人案极其相似,经过一系列科学的分析和论证,警方决定两地的案件并案侦查。
由于案情重大,专案组兵分四路追捕犯罪嫌疑人李文安,但是受当时的通讯限制以及监控措施还都不完善等因素,再加上李文安这个人本身就居无定所,且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侦查工作意识也没有有效的进展。
不曾想,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之时,犯罪嫌疑人一时大意,竟然自己暴露了行踪。
1999年7月13日,李文安再一次从外地返回到老家郑州,当天晚上,没事干的李文安拉着朋友梁喜忠出去兜风,结果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年轻女子葛某,而犯下滔天罪行的李文安仍然不知收敛,二人趁着夜色将其侮辱,发泄完之后,将女孩杀害,再次制造一起惨案。
经调查,警方发现葛某被害的现场以及作案手法和前几次发生的系列案件一模一样,不同的是这个案件是团伙犯罪,警方推测此案和李文安应该也脱不了干系。
随后,警方对案发现场及周边进行仔细勘查,希望能找到李文安的线索,但警方排查了很久,还是一无所获。
就在警方一筹莫展之际,一起抢劫案给了警方一线希望,因为在这个事件中,抢劫犯不但没有抢到钱,反被受害人唐某敲走一笔钱,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是劫匪失手后被抓了,被害人扬言说要将其送到派出所,听到这话,此时的劫匪却提出要私了,并且答应赔偿给受害人5万元,最终受害人唐某也同意了。
后来警方经过照片辨认,唐某一眼就看出这正是当时的劫匪李文安,后来的调查中,警方的得知,李文安在外地花高价买了一把手枪,准备回到郑州报复唐某。
得到消息后,警方立即返回郑州对其进行抓捕,专案组也在唐某家附近暗中部署警力,最终成功将逃犯李文安抓获。
经过审讯,李文安最终一一供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据李文安供述,从1995年到1999年,其利用自己出租车司机的身份作案高达40多起,抢劫、强奸、杀人无恶不作,其中侮辱的女性30多名,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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