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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胚胎案”:当假证做出真胚胎,未来卫生法该怎么改?

时间:2026-08-21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医疗服务合同是用假结婚证“骗”来的,医院为何不能直接销毁胚胎?现行制度存在哪些漏洞?未来卫生法该怎么改?近日,上海“婚外冷冻胚胎案”连日来持续发酵。

江苏无锡的朱女士。

江苏无锡的朱女士于2019年确诊肺癌。

2025年10月,她在休养期间发现结婚20多年的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在医院完成取精取卵,成功培育出冷冻胚胎。

朱女士持真实结婚证三次申请销毁该胚胎,均遭医院拒绝。

2026年7月,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答复称医院已按规定查验证件,涉事胚胎已由医院封存。

原定8月11日开庭的离婚诉讼已延期审理。

一枚胚胎、两本真假结婚证,一起家庭纠纷演变为对辅助生殖制度漏洞的公共追问。

带着公众的疑问,近日,南都N视频记者专访了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卫生法学会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从卫生法学视角解读这一事件背后的法律逻辑与制度困境。

此前报道:

焦点一 合同无效,医院为何不能销毁胚胎?

事发后,不少网友发出疑问:既然丈夫是用假结婚证“骗”来的合同,合同本身已违法,医院为什么不能直接销毁胚胎?

回答这一问题前,我们需要了解“生殖权”。

这是一项人格权而非身份权,它源于人的尊严和身体自主,并不是因为婚姻关系才享有。

婚姻关系产生的是配偶权,配偶权可以主张忠实、同居等义务,但它无法囊括配偶的生殖细胞归属(即配子)和处置。

因此,没有提供遗传物质的合法配偶,对胚胎缺乏主张权利的基础。

陈云良认为,谁有权申请销毁,是关键问题。

如果是合法配偶申请销毁——朱女士与胚胎没有遗传学联系,没有处置权。

如果赋予她直接申请销毁的权利,就等于承认“配偶身份可以决定对方生殖细胞的命运”,这会把生殖权从人格权降格为身份权的附属品。

但朱女士有程序性救济权利,作为欺诈行为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她可以向卫健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启动调查和处置程序。

如果是医院主动销毁——医院与申请者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确实可以因为欺诈而宣布无效,但合同无效不等于医院就拥有了销毁胚胎的权利。

陈云良打了个比方:胚胎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结果”,而不是合同交易的“物品”。

医院从头到尾都没有取得过胚胎的处分权。

“赋予医院销毁权,实质上是让一个本应中立的医疗服务者,变成一个可以单方面决定他人生育的权利者。

目前,胚胎是否已被销毁仍处于“罗生门”状态: 8月5日,男方及律师声称已销毁,但原配否认知情且医院未出具官方证明,称此前卫健委曾确认胚胎为“封存”状态。

因此,胚胎是否销毁,尚无权威定论。

焦点二 现行制度存在哪些漏洞?

如果说“谁有权销毁”是个案层面的法律争议,那么更深层的问题在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争议?发现违规后怎么退出?

陈云良指出,目前的监管思路是“把风险防控压力几乎都压在申请者提交材料、医院形式审查这一个环节上”,但一个有效的治理体系应该有层层递进的多重防线。

他建议采取动态治理的方式:

事中要加强控制——在取卵、受精、胚胎植入这些核心操作环节,不仅要签知情同意书,还要再次核验身份、确认双方意愿;

8月10日有媒体发现,涉事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建档室门口新贴出补充告示,要求建档除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政务平台、随身(申)办等亮证”作为身份与婚姻信息的辅助佐证。

事后要建立处置机制——围绕争议胚胎该怎么处理形成制度,同时追究违规申请者的责任。

实践中,导致争议胚胎和配子的事由还有很多,比如一方死亡后胚胎能否使用、离婚后胚胎归谁等,都是制度尚未充分回应的问题。

从更大的视角看,陈云良认为,我国辅助生殖法律体系的问题是“过度偏重监管,而忽视了保护”。

目前对合法机构的全流程规制,尤其是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还相对薄弱。

他还特别提到了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通过捐赠精卵出生的孩子,他们的健康权如何保障?我国对配子捐赠采取匿名制,这些孩子长大后无法获取自己的遗传信息,包括家族病史、遗传风险等。

“健康不仅是不生病,还包括主动预防。

这些孩子从出生起就失去了获取自己完整健康信息的机会。

焦点三 未来卫生法该怎么改?

找出了问题,就得给出解法。

陈云良认为,辅助生殖技术早已不只是医疗问题,它同时涉及婚姻家庭、卫生健康、生命伦理、人口发展、人格权保护等多个领域。

但目前的制度供给明显跟不上。

我国主要靠部门规章来管理,“法律位阶偏低,规范分散”,对于胚胎法律地位、代孕、跨境辅助生殖等根本性问题,难以作出有效安排。

他建议未来立法应重点围绕三组关系展开:

一是管好机构和从业者。

不仅要有准入标准,还要有全流程监管,特别是取卵、受精、胚胎移植这些关键环节的二次核验,以及发现违规后的处置程序。

二是处理好医院和患者的关系。

进一步强化知情同意和风险告知。

近些年关于“单身女性能否使用辅助生殖技术”的讨论不少,未来立法需要回应,“但无论最终如何选择,都应避免歧视,保障符合条件的公民平等获得服务”。

此外,医院还可能面临一个现实难题:患者欠费后冷冻胚胎该怎么处置?

三是保护好患者和第三方的权益。

包括亲子关系如何认定、胚胎的法律地位是什么、捐赠者的权利义务如何平衡、跨境辅助生殖怎么规范等。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以来,已经产生了不少法律问题,也出现了很多经典案例。

”陈云良说,未来立法不能只停留在行政管理层面,要把技术安全、权利保障、伦理底线都统一起来。

既参考国际经验,也尊重我们自己的文化传统和现实情况。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杨丽云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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